今年10月因後廚人員操作不規範
存在食品安全隱患被媒體曝光的
「網紅火鍋」哥老官又出事了
杭州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檢結果顯示,杭州哥老官榮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濱江區長河街道江漢路1515號江南天街商業中心1幢501-44室)銷售的一批次牛蛙檢出禁用獸藥呋喃西林代謝物。
此事迅速衝上熱搜
↓
然後又傳出一消息
這下上海人不淡定了
杭州濱江區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哥老官濱江龍湖店這批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牛蛙是企業在9月14日從上海採購的,一共275斤。
WHAT?
上海採購的
難不成上海的牛蛙更危險?
這獸藥可能致癌啊!
據了解,呋喃西林屬於硝基呋喃類藥物,是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可以治療畜牲疾病,可用於消毒防腐,但不易代謝。一旦進入人體,最多可在人體內留存達2年之久。長期食用可能會誘發各種疾病,如致癌或致畸胎等。
記者從上海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
獲悉相關情況後
市場監管部門已啟動對相關餐飲單位的抽檢
有抽檢結果後將向社會公布。
那麼,哥老官上海門店
的牛蛙還能吃嗎?
記者12月17日從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獲悉相關情況後,黃浦區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上海哥老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和黃浦各哥老官門店進行了檢查和調查。
經查,黃浦區共兩家哥老官門店
單位名稱分別為
上海哥老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哥小官餐飲有限公司
★上海哥老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哥小官餐飲有限公司的牛蛙均由上海億鷺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供貨。上海億鷺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註冊地址在崇明區長興鎮的上海潤嫁農產品市場內。
★對於該供應商供應的牛蛙,上述兩家哥老官門店均落實了進貨索證索票義務,並能當場出示供應商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送貨單等進貨憑證。
事情清楚了!
供貨是同一家上海公司
但採購地不同
↓
·由一家公司供貨·
哥老官上海和杭州各門店經營的牛蛙
由上海億鷺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供貨
·但牛蛙採購地是不同的·
杭州門店的牛蛙
由億鷺公司採購自
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市場老陳水產商行
上海門店的牛蛙
由億鷺公司採購自
汕頭市澄海區堅強牛蛙養殖場
★調查中,上海哥老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還出具了其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牛蛙的檢測報告,最近一批是2020年11月17日送檢的牛蛙,檢測結果顯示為合格。
法律連結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汙染的食品;
(二)生產經營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生產者採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藥品。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哥老官聲明
自檢合格,已與供應商解約
12月17日晚間,哥老官通過其官方微信發布相關說明,稱涉事的275斤牛蛙系今年9月14日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市場9街8號供應,送至哥老官杭州龍湖濱江店銷售使用前,經杭州南開日新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檢測,結果為合格。
今年9月14日,杭州市場監管部門到店對該批次牛蛙進行抽檢,於10月15日公布了該批次牛蛙未合格的情況。
哥老官方面堅稱,其向供應商籤訂合約採購的牛蛙抗生素殘留均符合國家標準,成本高於市場上其他牛蛙約25%。除了向供應商索取檢疫檢測合格證明外,該公司還每月在供應商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各門店使用的牛蛙進行隨機抽檢。
哥老官方面表示,其採購流程索證索票均齊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兩次檢測報告結果的不一致「深感困惑和無奈」,將等待相關權威檢測機構給出最終的結果,並已與相關供應商永久解除合作關係。
業內人士指出,食品安全檢測報告結果有出入並不少見,以此次涉事的牛蛙為例,哥老官和市場監管部門雖然抽檢的都是同一批次的牛蛙,但具體抽檢樣本卻不同,很可能哥老官抽樣檢測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指標是合格的,但監管部門抽樣檢測的牛蛙卻是不合格的。
檢測只是事後手段
管理重心要前移
「食品安全抽檢不可能窮極所有樣品,要是每一個原料都拿來檢測,商家就沒東西可賣了,檢測成本也負擔不起,所以一般每批次樣品都有一個抽檢率,這些抽選出的樣品檢測合格,視為所對應的整個批次合格。」上海一家食品檢測機構的工程師表示。
既然抽樣無法窮極所有樣品,那就意味著無法將問題食品100%排查出來,樣品之外未被抽檢到的同批次食品中仍可能有漏網之魚。
加之,現在大部分供應商下遊的食品經營者對採購的食品只是履行形式查驗義務,也就是向供應商索要相關資質和檢疫檢測報告,所以大多食品只會在種養殖階段進行一次檢測,這加大了問題食品混上餐桌的風險。
可見,抽樣檢測只是排查問題食品的一種相對有效的事後手段,不能指望只靠這種手段就擋住所有食品安全風險。
此次牛蛙事件提醒經營者和監管者,把管理重心前移,加強對牛蛙養殖階段的嚴格管理,才是杜絕食品安全風險最有效且相對經濟的手段。
試問,如果牛蛙養殖環節的用藥情況有嚴格的監控監管,下遊的食品生產經營環節也就不用擔心抽檢未發現的漏網之魚了,因為這張網從一開始就已密織,未曾「漏」過。
來源:上海法治報
原標題:《【法觀察】立刻徹查!「哥老官」的問題牛蛙來自上海?監管部門把事情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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