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學習生活中不可避免碰到法律問題要找律師,實際上找律師諮詢也得講技巧。有的時候當事人的部分問題有可能會讓諮詢的效果受到非常大影響,下面列舉了當事人諮詢律師常見的五大誤區。
一、律師,我想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律師心聲:麻雀雖小卻五臟俱全。單就一個勞動合同糾紛案件來講,就是紛繁複雜,例如是不是有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間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多久?用人單位是不是依規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五險一金)?補償金、賠償金、雙倍工資差額、加班費、帶薪年休假等等,通過一個電話是難以獲得一個完美的法律意見和建議,甚至於某些比較小心謹慎的律師,在未閱讀案件的書面資料前,是不會發表一切法律意見和建議。
打電話是很率性隨便的,這時你諮詢的律師很有可能正在撰寫文書、或正在出庭、或正在會見當事人等等,要記牢!在律師沒有閱讀案件材料及認真聽取闡述案件詳情的情況下,而解答的法律意見和建議,僅作參考!
二、律師,您主要做哪方面的案件?
律師心聲:這句話好像問得很專業,但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甚至於有的律師同行也這樣地與同行溝通交流,我對於此事很厭煩,辦理案件是律師的綜合能力應用,雖然說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經驗的獲取不只是從實操中來,並不是常說麼,天才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善贏的、專業技能強的律師能夠通過查詢典型案例、判例獲取。再講,每一個案件的處理如同槍枝射出的子彈,其落點永遠不在同一個點。
「您主要做哪方面的案件?」律師聽見這話感受到的大多數是壓力、沒趣。律師並不是萬能,但會挑選最合適處理案件問題的辦法,他們同樣具備專業的法律邏輯能力及適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但一切解決方案都很有可能會出現漏洞,包括你想要的所謂對某方面案件有經驗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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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師,請律師打官司能贏嗎?
律師心聲:十分理解當事人的心情。一場請律師打官司打下來,案子的成功與失敗對於接案的律師而言,一樣是情牽夢繞,惴惴不安。我的感受是噹噹事人辦了授權委託,接到律師代理費後,負擔陡大。由於立案、撰寫起訴狀、代理詞、或答辯狀、或辯護詞、質證意見,一直到開庭審理,一路上走著,勞筋骨,餓體膚是分分鐘的事,但單就一件民事案件來說,簡易程序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一般的狀況下),一天未接到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就一天不可以將息——秣馬厲兵,唯恐有失。
案子的輸贏,是根據客觀事實和法律,有證據證實的客觀事實和正確適用法律。在接受授權委託前,律師都會就案子的法律關係作全方面深入分析,盡職盡責的律師還會在接受授權委託前出具書面形式的法律分析意見和建議和解決方案。但根據職業明文規定和倫理道德,律師不會說贏或輸。當一件案子法院判決下來,律師在代理或辯護的過程中,沒有非常明顯的過失,是盡職盡責的。
四、律師,你在人民法院有木有關係?
律師心聲:有的當事人沉迷請律師打官司是打關係。絕不保留地說,勾兌是最貴的,而結果恰好相反,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到當事人授權委託的目的。律師的職責是法律服務,並非是公關,花錢搞定不了案子的輸贏。對於您的案件詳情,律師心裡自有最適宜您的代理或者辯護方案。要從沉迷請律師打官司是打關係的誤區走出來,堅信請律師打官司是打證據,有證據證實的案子的基本事實,就不需要過多擔憂。
五、我詢問過別的律師,他們是這樣說……
律師心聲: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一樣。網際網路大數據時代,利用線上的法律諮詢獲得的解答良莠不齊,就一件案子的法律關係分析,由於對法律的掌握不一樣,或對客觀事實的認識不一,有可能會出現不一樣的回答,有一句名言:「法律唯一正確之處是沒有唯一正確的回答」恰好表明這一點。既然您已經來到律師面前,就從容堅信律師吧!
尤其強調:堅信您授權委託的律師!只有他才全方面掌握、探討過您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及聽取過您闡述的案件詳情,由於只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及闡述的案件詳情,窮盡所有證據得到的法律意見和建議,才算最可靠的。更不必每天自己去探討法律,術有專攻,荒廢正業。謹記,你是授權委託了律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