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即將出臺的一項新法案要求將跨性別女性監禁在相應性別的監獄中,引發熱議。現實情況是跨性別者在監獄中受到暴力行為的情況已經很嚴重了,現在面對的不僅僅是管理問題,而是尊嚴問題。
「我已經失望多年了,我遭到強姦和毆打,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傑伊·史密斯在2019年3月告訴她的律師。史密斯是一名黑人變性婦女,目前被關押在聖昆廷監獄,服刑超過20年,並一直關在男子監獄裡面。她本來可以在2023年獲得假釋,但現在面臨著10年的額外監禁,她說這是懲教人員不公平的報復行為,因為她站出來說自己在監獄中受到嚴重的、持續的性騷擾和性侵犯。現在,她正在起訴加州監獄官員,指控他們對自己施行報復行為。
史密斯的律師對加利福尼亞州懲戒和康復部(CDCR)提出的控訴範圍非常廣泛,將近40頁長,講述了史密斯1998年第一次來到CDCR接待中心時,是如何在四天內連續被多名男性囚犯強姦的,然後詳細介紹了她在男子監獄中服刑22年的歷史,其中包括大量「在押男子的猥褻暴露和猥褻性行為」以及另一起被其他囚犯強姦的案例。
3月初,史密斯告訴她的心理健康主治醫生,她正被另一名囚犯反覆性騷擾和攻擊,而這名囚犯七年前強姦了她。她的報告引發了一項強制性調查,但並沒有誰來確定她是否需要額外的保護。獄警盤問了她好幾個小時,並對她使用歧視跨性別者的侮辱性語言。警衛「把史密斯女士像動物一樣關在籠子裡,對她進行口頭斥責,威脅她,對她進行性騷擾和攻擊,並發布了多份捏造的報告,這些報告中充斥著明顯的自相矛盾和違反正當程序的行為。」
「我只想有一天能走出監獄,」史密斯去年告訴她的律師。
史密斯的經歷是監獄系統中跨性別女性(尤其是有色跨性別女性)所特有的。2007年一份針對加利福尼亞監獄性侵犯的報告發現,跨性別女性被性侵犯率是同一監獄中男性的13倍。懲教人員本身可能是改善監獄中性暴力情況的主要障礙,因為他們不接受跨性別者,對性暴力持容忍態度,不願幹預,而且對告知囚犯性暴力的普遍性也沒有興趣。但是一項新的法律試圖改變像傑伊·史密斯這樣的加利福尼亞州人的經歷。
第132號州法案(下面簡稱SB 132)《跨性別尊重、代理和尊嚴法案》將要求監獄根據其身份和性別喜好適當地安置被監禁人員。這項法案將進一步要求跨性別者 「認真考慮他們對健康和安全的看法」。該法案在5月由州參議院通過後,目前在議會撥款委員會中。加州的所有立法事務必須在8月31日前完成,這意味著這項法案可能在幾周內獲得通過。提出這項法案的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斯科特·維納說,他對該法案獲得通過的可能性抱有希望,但目前還不能確定是否會通過。
加州並不是唯一一個考慮在監獄中進行基於性別的改革以保護跨性別者的地區,紐約、華盛頓特區、麻薩諸塞州和康乃狄克州已經採取了類似的法律和非正式措施。但在廢奴主義者的未來,SB 132陷入了一個熟悉的悖論,要麼走得太遠,要麼走得不夠遠。
對被監禁的跨性別者極為有限的研究表明,一般來說,跨性別囚犯普遍承受著嚴重的性侵犯。2015年的一份報告發現,2014年曾被關押在監獄、看守所或少年拘留所的跨性別受調查者「遭受工作人員性侵犯的可能性是平均值的五倍以上,受到其他囚犯性侵犯的可能性是9倍以上。」
參議員維納說,這種特殊形式的暴力正是SB 132試圖阻止的。他說:「尤其是變性女性,她們面臨嚴重暴力的風險非常高。」跨性別者社區成員和擁護者幾年前開始與維納討論加州監獄中跨性別者的可怕經歷,包括諸如「缺乏醫療保健、性別錯誤、工作人員使用錯誤代詞、住房問題」等問題。他說,雖然跨性別者被監禁,SB 132將確保他們「得到應有的尊嚴對待」。
但是激進分子和史密斯自己的律師都知道,SB 132(這一依賴於法律遵守、培訓和監獄行業內的文化變革的法案)在粉飾和巨變之間走著一條微妙的分界線。特別是現在,關閉監獄和取消對警察的資助已經成為美國政治對話的一部分,一些人對SB 132這樣的改革持保留態度。
這種懷疑的一部分來自於這樣一個事實:獄警,像那些據稱對史密斯造成了很大創傷的人,將是負責實施SB132的人。考慮到37%的在監獄服刑的跨性別者報告曾受到過懲教人員的騷擾,這不一定有希望。
史密斯的一位律師詹妮弗·奧爾思溫說:「這種報復行為很常見, 「尤其是那些對自身安全提出擔憂和異議的跨性別女性。」另一位律師費利西亞·梅迪納補充說:「監獄外的人認為與警察或管教人員在一起更安全,但實際上他們就像幫派一樣在恐嚇人們,這讓我很難過。」
儘管如此,活動人士還是將此類改革的重要性視為一種減少傷害的形式。弗雷迪·弗朗西斯是「跨性別倡導組織」(TAG)的成員,這個組織總部設在加州,以廢除所有監獄系統為長遠目標,支持、倡導並組織監獄中的跨性別社區成員。弗朗西斯也是過去幾年來推動SB 132的眾多組織者之一。「這很複雜,」他們說,「但是SB 132法案有可能在全國範圍內為如何監禁跨性別者的討論創造條件。」
同時,弗朗西斯對此表示關注。「 SB 132讓我感到緊張,因為我不希望機構中的人給人一種以安全,公正或人道的方式監禁人的印象。」
埃裡克·斯坦利是具有裡程碑意義的雜誌《性別俘虜》的長期社區組織者和編輯,他同意這一觀點。「我們為之奮鬥的東西是我們五年後必須要對抗的東西嗎?」他們問。不過, 「如果這是在裡面的人真正想要或要求的東西,那就是我們必須支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