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狄仁傑,很多人都不陌生。作為一個現象級IP,它是很多影視劇的創作對象,也曾破圈出現在遊戲裡,繼續發揮狄仁傑的人格魅力。
但是,估計很多朋友都不清楚,歷史上的狄仁傑,並不是一位偵探,而是宰相。那為什麼一提到狄仁傑,我們總是和懸疑破案聯想到一起?這要歸功於他的創作者,也就是他創作了狄仁傑的同人小說 《大唐狄公案》。
有意思的是,這樣一位地道的中國神探,竟然是由一位外國人所塑造的,他就是荷蘭的漢學家 高羅佩 。
高羅佩撫琴
一、漂洋過海來中國
1910年,高羅佩出生於荷蘭扎特芬,5歲那年,高羅佩跟隨自己的父親來到了尼度尼西亞的爪哇島。
一次偶然的機會,小屁孩發現了父親收藏的一個花瓶,上面的圖案和文字太好看了,讓他十分著迷。父親告訴他,這是中國的瓷器花瓶。那是高羅佩第一次了解到和中國有關的信息。
後來,高羅佩讀到法國科幻小說作家儒勒·凡爾納的作品,《一位中國人在中國的遭遇》,裡面關於中國的描寫,把高羅佩迷得不要不要的。從那一刻起,他就對這個神秘的東方古國中國一往情深,魂牽夢繞。
「到東方去,到中國去」,這個念頭就像一粒種子,深深紮根在高羅佩的腦海裡。為了去中國,高羅佩憑藉著超高的語言天分,輕鬆考取了荷蘭的外交官。但是他提出了幾次申請,但都沒有被派駐到中國來。
1935年畢業後,高羅佩報名了荷屬東印度政府發布的中國外交官招募計劃,在成功入選計劃後,高羅佩卻被派往日本。雖然沒去成中國,但高羅佩沒有氣餒,只有心中有夢,哪裡都能學習,他就在日本潛心研究中國文化。
在1941年離開日本時,高羅佩的行李箱沒有裝日本土特產,而是裝著有關中國文化研究的書稿。直到1943年,高羅佩才逮到機會,來到他心心念念的中國。
那是抗日戰爭時期,高羅佩作為大使館的秘書來到重慶,這裡的生活為高羅佩提供了許多學術研究的可能。因為當時的重慶作為中華民國的戰時首都,中國最優秀的文化人都逃到這裡來躲避戰火。
就是在這段時間,他結交了徐悲鴻、田漢、郭沫若等一批文化名流,更好地學習和了解中國文化。在這裡,他還遇到了一位影響他一生的重要人物—— 狄仁傑 。
話說有一天,高羅佩讀到一本清初公案小說 《武則天四大奇案》 。乍一聽,這好像和狄仁傑沒什麼關係呀?其實這本書是蹭了武則天的熱度,內容還是狄仁傑的破案故事。
它是清代的一部無名氏小說,虛構了狄仁傑神奇的破案生涯,作者也點明了這本小說與歷史上真實的狄仁傑沒半毛錢關係,「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總之,高羅佩看完後,被主人公狄仁傑屢破奇案大為折服,他萌生了一個想法,要把這本書譯為英文,安利給西方讀者。
說幹就幹,高羅佩翻譯的《武則天四大奇案》在歐洲出版後,很快就脫銷了。當時正好趕上歐洲偵探小說盛行的時侯,突然間冒出一本充滿異域風情、聚焦古中國的偵探小說,一下子引起了軒然大波,還驚動了權威人士,誰呢?就是英國的「偵探小說女王」 阿加莎·克裡斯蒂 。
阿加莎拿起筆給高羅佩寫了一封親筆信,信裡說: 「年輕人,你應該以你自己的方式,用自己的想像,繼續創作狄仁傑的故事。」
看到《武則天四大奇案》的暢銷,再加上業界前輩的鼓勵,高羅佩開始創作以狄仁傑為形象的偵探小說。
二、神探狄仁傑是怎樣誕生的?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一個外國人要寫中國人的故事,而且還是偵探小說,這談何容易。
作者至少需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他需要懂些基礎知識,包括中國的歷史文化、道德倫理、司法刑獄制度等;第二,他要獲取探案故事和人物原型。
關於第一條,高羅佩基本符合,他早就對中國的歷史文化研究得很透徹,可以說,除了外貌,高羅佩應該是個純正的中國通。
高羅佩練書法
為了惡補中國的律法制度和有關法官的知識,他接觸到了一本書 《棠陰比事》 ,這是中國古代的法醫學著作,是南宋一位政府官員所編輯的一本案例集。
「棠陰」 ,意思就是棠樹下的樹蔭,它是怎樣與探案扯上關係呢?這個要追溯到西周,當時與周公並稱的召公到鄉間巡查,當地有棵棠樹,他就在那樹下審案斷案,後世就把斷案之地美稱為「棠陰」;
「比事」 是一種創新的寫作手法,把兩件相關的案件連接起來成為一篇,便於類比聯想。
高羅佩將這本書翻譯成英文出版。在翻譯的過程中,他發現了非常有趣的案件和兇殺案,於是把這些素材運用到自己的小說裡。就這樣,高羅佩一邊做學術工作,一邊寫偵探小說。
有了歷史和法律的基礎知識作為骨架,偵探小說還需要有血有肉,這探案的故事又從何而來呢?答案就是公案小說,什麼《龍圖公案》《施公案》《彭公案》等等,都是高羅佩創作的源泉。
高羅佩對中國古代的偵探故事,那是如數家珍,爛熟於胸。由於中國古代的偵探故事沒有輸出到海外,這些偵探都沒有西方的神探知名度高,但高羅佩認為他們探案的細緻、破案的神奇,都不輸給福爾摩斯、波洛等人。
他決定要把中國公案小說的探案精髓,融入到一位偵探身上,塑造出一位中國古代神探形象,推向世界。而從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開始,這位神探,被高羅佩定義為 狄仁傑 。
三、狄仁傑在西方
《大唐狄公案》是高羅佩認真考證了解中國古代的各種知識,司法、刑律、吏治、行政、軍事、外交、教育、文化、宗教、風俗等等,同時將東方公案傳奇中大故事套小故事的特殊結構,與西方偵探小說的推理手法巧妙結合起來寫成的。
這部作品,高羅佩足足寫了15年,全書有16個長篇和8個短篇,翻譯成中文後約140萬字。這套書出版後,暢銷世界各國多年。
高羅佩的貢獻,不僅僅是把中國文化介紹給西方,而且在於他用親身創作的實踐,完成了公案小說到偵探小說的變革。
什麼是公案小說呢?它是從話本故事演變而來的,大多是寫封建社會清官廉吏破案的故事。公案小說雖然和西方的偵探小說差不多,但它畢竟是咱們中國古代清官軼事和民間傳說,故事一個,推理為零,走的不是技術流。
所以,高羅佩取長補短,根據中國古代文化的資料,對中國公案小說進行了改革,他取中國公案小說的故事,採用西方偵探小說的硬核寫法,設置扣人心弦的懸念、絲絲入扣的推理和令人驚奇的結局。
高羅佩這種「中西結合」的寫法,讓狄公小說成功克服了「水土不服」的問題,在西方這片土地開枝散葉。他的作品被翻譯成十多種語言,拍成了幾部電影。而狄仁傑也成為歐洲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成為西方人心目中 「中國的福爾摩斯」 。
狄公小說在歐洲市場賣爆了,有關狄仁傑的影視劇也開始拍了,於是出現了魔幻的一幕,影史上第一個演「狄仁傑」的人,居然不是中國人,而是一位外國人。那就是1969年在英國上映的電視劇 《Judge Dee》 ,主角狄仁傑是由英國著名演員麥可·古德利菲扮演的。
這邊,《大唐狄公案》在海外火得一塌糊塗,而在狄仁傑的故鄉中國,卻沒有人知道。直到40多年後,1986年,《大唐狄公案》的中文版才與中國讀者見面,才開始有了影視作品,最後一發不可收拾,成為古裝探案一個不可複製的超級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