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記者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農牧和扶貧開發局獲悉,按照省州劃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格爾木市創新農牧區集體經濟運行機制,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制改革,現已基本完成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通過省級驗收。
為了確保改革推進不偏離、不走樣,該市充分發揮黨建引領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作用,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親自掛帥,將全市42個行政村全部納入改革範圍,並建立市、行委、鄉鎮和村四級改革工作機構,安排專人指導開展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具體工作。同時,採取分級培訓、下鄉駐村改革指導的方式,使參與改革的鄉鎮和村級工作人員熟練掌握改革政策和業務知識,積極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由「輸血」模式向「造血」模式轉變。
在實施過程中,通過產業發展和扶貧攻堅政策落實,不斷加大村集體經濟項目投入。此外,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由「兩委」班子統一運營管理,農戶可享受保底分紅、收益分紅、合作社成員人頭分紅等多種分紅。今年,全市村集體經濟經營性資產達到1.32億元,各村平均年內收益26.73萬元,基本實現村集體經濟產業建得起、立得住、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