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建築研究裡大名鼎鼎的《營造法式》究竟是一本什麼樣的書?它又為何如此重要?今天我就帶大家來一探究竟。
「營造」在古代就是建築營建的意思,而「法式」在宋代指政府制訂的法令與成規。從這個角度來看,《營造法式》並不是一本設計或者施工的指導規範,而是政府在建築工程中制訂的法規,實際上是用於建築工程的預算定額,用來節制工程所涉及的財政開支。
在北宋中晚期,官方的建築工程中存在著很多問題,許多主持營造的官員常常虛報所需工料,然後在施工中偷工減料,中飽私囊。到了神宗朝推行王安石的變法,其中有一項就是要打擊建築業中的這種腐敗行為。當時宋神宗就敕令主管官方營建的部門將作監編一套營造法式來管控建築工程的預算。
這一套營造法式拖拖拉拉到了哲宗朝的元祐六年(公元 1091 年)才完成,而且編寫質量不咋地,實用性不強。於是哲宗又敕令將作監重編法式,這事交給了任將作監丞的李誡。李誡當時在將作監已工作八年,建築業的經驗非常豐富。他吸取之前營造法式的教訓,勤懇認真地整理編寫,終於完成了新版的《營造法式》,也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這本解讀中國古建築的重要參考書。
李誡有著豐富的工程經驗,知道怎麼去詳細計算工料。工料的測量一般分兩部分:《營造法式》中稱之為「功限」和「料例」,前者是用工定額,後者是用料定額。這也是書中的重點,李誡根據過往主持營建的經驗,綜合考慮工藝要求、材料運輸、時間長短等各種因素,制訂了詳細的估工方法。
具體怎麼做呢?這其中的關鍵就是把定額按工種分類,細化分解到了單個部件。因此只要在建築設計階段定好各部件的種類、數量、尺寸,就能參照營造法式估算出較為準確的用料。建立這套方法一共分為三個步驟:制度、定額、比類。
首先明確制度,也就是列出不同工種下各種部件的規格,作為估算工料的樣板。對於某個部件,一般只舉一兩種尺寸規格,其他的可據此推算。
然後規定單個部件的工料定額。針對某一制度,定出用工和用料的具體數額,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功限」和「料例」。
最後是比類增減。也就是針對施工中的具體情況,將實際用到的部件規格與樣板的規格進行比較,將樣板所用的工料進行增減,得到實際工程中的用料。雖然比類增減仍留有人為操作的空間,但比起之前虛報好幾倍的情況,還是嚴謹了不少。
了解了《營造法式》的編寫體例就能知道,這並不是一本講建築設計、造型和功能的書。用李誡的話說,它的核心目的就是為了「關防功料」,提供科學的用工用料估算方法,使得建築工程預算有法可依。
因此,《營造法式》並不能為我們揭示中國古建築的全部謎底。但李誡的記錄是非常細緻、可靠的,書中幾乎所有材料都來自匠人的實際工作經驗。這些資料,對於偏重師徒傳承,輕於文字記載的中國技術傳統來說,十分寶貴。因此也為當代的我們研究古建築提供了很好的參考。我國最早一輩的建築史研究者,就是在實地考察古建築的過程中,拿著這本在當時看上去如「天書」一般的《營造法式》,與眼前的建築結構、部件一一比對,才逐漸搞明白古代匠人們的設計想法。
李誡的這版《營造法式》完成於公元 1100 年,最開始在京師地區試行,效果非常好。到了崇寧二年(公元 1103 年),宋徽宗敕令刊印《營造法式》,正式推行到全國。李誡也因此升官,成了將作監的主管。他在將作監一共工作了十三年,主持營建了許多大型建築,包括五王邸、太廟、尚書省、龍德宮、棣華宅、朱雀門、景龍門、九成殿、欽慈太后佛寺等等,稱得上是一個極為勤懇的實幹家。宋徽宗很賞識李誡,聽聞他去世的消息時還頗為惋惜,下詔封李誡的兒子為官。到了南宋,《營造法式》繼續發揮著它的作用。
作為一枚古建築愛好者,我也很感激李誡。得虧了他的智慧與勤奮,編寫出這部極為實用的《營造法式》,得以流傳至今,成為我們了解古代匠人和中國傳統建築的一手資料。當你了解了一些古建築的基礎知識,初窺門徑之後,不妨也來讀一讀這本經典之作,作為進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