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鄂州市聚福居廣場小區竣工後,開發商資金鍊斷裂,沒錢支付工程款,多名工人領不到工錢。在當地政府部門的協調下,79戶房產以抵扣工資性質出售給了這些工人。幾年後,工人們發現,他們分別欠下銀行20萬至30多萬元不等的貸款,總額高達2000多萬元。
連日來,楚天都市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打工兩年成房東
「當年這項工程竣工後,我們工人有二三百人沒有拿到工錢。」9月1日上午,在鄂州市鄂城區聚福廣場小區售樓部,34歲的談文濤向楚天都市報記者介紹。他是鄂州市沙窩鄉人,在工地做模板工。2014年至2015年底,他一直在聚福廣場小區項目打工。工程竣工後,他的7萬多元工錢卻沒有著落。
原來,該項目的開發商——鄂州市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沒有結算工程款,導致工人無法領到工錢。後來,在鄂城區古樓街道辦事處、原鄂州市房管局等部門的協調下,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提出用房子抵款。
「我抵了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談文濤說。當時鄂州市新建商住房均價超過2000元/平方米,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以1800元/平方米的優惠價出售,他覺得比較划算,便同意以房抵款。為此,他還掏了約10萬元,以補足差價。
像談文濤一樣,共有79名工人通過以房抵款,成為聚福居廣場小區的業主,每人貼補差價10萬至20多萬元不等。
飛來的銀行帳單
今年2月,這79戶業主收到銀行通知,稱他們的房貸沒有及時還款。直到這時,他們才發現,由於開發商違約,每戶欠下銀行20多萬至30多萬元不等的貸款。
談文濤等人告訴記者,抵房時,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向工人們提出,將79套房子再拿到銀行抵押貸款,所貸款項由開發商支配,利息和本金也由開發商償還。
工人們提供的一份《承諾書》這樣寫道:「由鄂州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與龔新平(木工班長)、周海兵(鋼筋班長)於2016年元月22日籤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書,10年之內如鄂州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擔保人任振新(董事長)未按合同續約繳納月供按揭款時,本人將承擔全部責任。」
得知開發商違約後,工人們多次找到在聚福居廣場小區辦公的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對方卻提出了另一個解決方案。
開發商稱不知情
「我們都是農民工,連車子都沒有,要車位有什麼用?」周海兵對記者說。當他們找開發商理論時,對方表示,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房貸由各住戶向銀行繳納,公司用小區內的車位彌補住戶,每個車位作價9萬元。
周海兵介紹,當初,開發商以2700元/平方米的價格,將79戶業主的房子拿到銀行貸款,每戶貸款額最少的20多萬元,最多的30多萬元,總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按照開發商提出的解決方案,每家要補三四個車位。平白無故多了幾個高價車位,卻欠下銀行二三十萬元貸款,對於開發商的這項提議,所有業主都不同意。
2日,記者來到聚福居置業有限公司採訪。公司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她對此事並不知情,公司總經理也很少到辦公室來。記者電話聯繫總經理,他也表示「不知道」,便掛斷電話。公司董事長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鄂城區古樓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李明傑介紹,他調任到崗僅一個多月,還不清楚此事的詳細情況。鄂州市住建局和古樓街道辦事處表示,將對此事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