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相撲運動是日本的國技,追根溯源,其實在中國古代也有相撲運動,只不過叫法不一,有稱「角牴」的,也有叫「爭交」的,唐代隨日本遣唐使傳入島國。隨著歷史的演進,到了宋代,百姓正兒八經地把這項運動稱作相撲,而且開展得如火如荼,不僅有男人參賽,更有女流加盟,是坊間頗受歡迎的一種大眾娛樂形式,達到了全民參與的程度,連皇室成員、王公貴族都願意屈尊駕臨民間樂園「勾欄瓦舍」一睹為快。
女子相撲在當時堪稱京城汴梁的旅遊名片,是最能吸引看客眼球的一項娛樂表演。就像現在河南開封清明上河園每天都在上演一幕幕歷史故事一樣,非常火爆。與說書唱戲不同,相撲是個力氣活,極具競爭性,「賽關索」、「囂三娘」、「黑四姐」……只這些雖然粗獷但是與女人沾邊的藝名就足以調動人們的好奇心,再加上孱弱的女子相互角力,而且是赤膊上陣、香汗淋漓,在那個「男女授受不親」的傳統、封建時代,這樣的運動想不火爆都難。
當時的女子相撲,多安排在男子相撲前進行,作為開場。主辦方的目的十分明確,打女人牌熱場子可以聚集人氣。身懷絕技的「女颭」(女子相撲選手)們擂臺上驚豔一立,立馬會招攬成群的看客。不過最吸引人的看點還不是比賽本身,而是選手們的大膽著裝,基本上都是輕裝上陣。具體到什麼程度,史書上沒有詳細說,但有宋代「裸戲」的記載,想必和現在的日本相撲差不多,能不遮蓋的地方儘可能地省略掉。
如果說市井小民閒暇之餘圖個樂子,裡三層外三層地爭相圍觀似乎還情有可原,因為獵奇原本就是人類的天性,可是貴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不顧身份和後宮佳麗來湊熱鬧,就有些出格了。
嘉祐年間的一個上元節,宋仁宗趙禎偕后妃,到宣德門廣場與民同樂。當時,廣場上正進行熱鬧的百戲表演。這些民間技藝、雜技雜耍並沒有引起宋仁宗的興趣,就在即將返回皇宮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正在火爆上演的女子相撲表演,一下來了興致,很快就全身心地投入到觀摩之中。估計這些女子相撲選手們的靚麗風採和精湛技藝打動了仁宗,他當即指示隨行人員對這些選手賞賜銀絹予以獎勵。皇上的賞賜讓選手們興奮不已,表演愈發賣力,精彩場面時有顯現。
秀色可餐的女子相撲表演,讓仁宗皇帝意猶未盡,可是卻激怒了一位頗有名望的朝臣——負責為聖上寫起居注的史官司馬光,司馬老先生認為仁宗此舉太過輕浮,在宣德門廣場如此神聖的地方,上演這種很有礙觀瞻的「裸戲」本就十分荒唐,皇上不僅不帶頭抵制,加以取締,反而在大庭廣眾之下帶頭欣賞,不但自己看,還讓后妃一同看,簡直豈有此理。於是在自己史官身份的加持下,毅然決然地遞上一道摺子《論上元令婦人相撲狀》。
司馬光強烈建議:「若舊例所有,伏望陛下因此斥去;仍詔有司,嚴加禁約,令婦人不得於街市以此聚眾為戲;若今次上元,始預百戲之列,即乞取勘管勾臣僚,因何致在籍中,或有臣僚援引奏聞,因此宣召者,並重行譴責,庶使巧佞之臣,有所戒懼,不為導上為非禮也。」對仁宗皇帝的「不檢點」提出公開批評,並強烈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城市管理,對此類傷風敗俗的演出,開展一次集中「清零」行動,嚴令「今後婦人不得於街市以此聚眾為戲」。儘管司馬光的批評建議掃了宋仁宗的「雅興「,但宋仁宗卻沒有理由反駁,畢竟這些綱常倫理,禮法制度,做天子的應該率先垂範,帶頭遵守才對。因此,在東京街頭風行一時的女子相撲遊戲從此大為收斂,以致最終銷聲匿跡。
司馬光認為,「宣德門者,國家之象魏,所以垂憲度,布號令也。今上有天子之尊,下有萬民之眾,后妃侍旁,命婦縱觀,而使婦人臝戲於前,殆非所以隆禮法,示四方也。陛下聖德溫恭,動遵儀典,而所司巧佞,妄獻奇技,以汙瀆聰明。竊恐取譏四遠。」 作為臣下,司馬光當然不可能直接罵皇帝「不成體統」、「罔顧朝廷體面」,而是給他了一個臺階,說他受了奸臣的蒙蔽和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