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一票否決,但是WTO的一票通過你知道嗎?今天就給大家介紹一下WTO世界貿易組織是如何解決貿易爭端的。
保密磋商
如18年中美之間的貿易戰、20年中國對澳大利亞的反傾銷調查,當兩個國家有了貿易爭端需要世貿組織解決。首先要先進行為期60天的保密磋商。這60天的磋商內容和結果都會嚴格保密。如果60天磋商期限一到不過沒有達成一致就會進入下一個階段「專家組審理」階段,一般60天磋商不出什麼結果,不然也不會鬧到WTO兩個國家自己早就解決了。
專家組審理
專家組並不是WTO的常設機構,而是一個專家組名單,當有需要的時候才從名單中選取三位專家來審理案子。貿易爭端的雙方分別從專家組名單中選取一位專家,再共同制定一位專家這樣就構成了專家三人組。專家組審理完後會做出審查報告,如果對審查報告不服可以向上訴機構上訴。
上訴庭審理
正常情況下WTO會有7位上訴機構官員常年在WTO工作,所以和專家組不同上訴機構是WTO的常設機構。從這7位常設機構官員中隨機抽取三人組成上訴庭對爭端進行審理做出報告。細心的讀者可能已經發現了,前面兩輪審理做出的都只是報告,而報告是沒有約束力的,那報告要怎麼變成有約束力的裁決呢?
總理事會審理
WTO總理事會在審理專家組或者上訴機構的報告的時候適用一個很有意思的原則——反向一致原則。也就是只有169個代表都投了反對票這個決議才會不通過,否則只要有一個代表投了贊成票這個決議都會通過。也就是俗稱的「一票通過」原則。從這個原則可以看出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官員的權威性。
通過上面的介紹大家可能看出WTO的爭端解決機制還是很合理有效的,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貿易爭端。但是這個機制如今已經停擺了。為什麼歇菜呢?問題就出在我們前面介紹過上訴機構那7個上訴機構官員身上。
這是因為由於美國一直拒絕參加WTO上訴機構官員的選舉,到19年的12月11日上訴機構7位官員中的6位任期已滿,如今只剩下一位官員無法組成上訴庭。那麼所有的貿易爭端都卡在上訴的階段無果進一步處理那麼WTO的爭端解決機制自然停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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