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更夫起色心,女子不從被害,清官巧施一計還了書生清白。本文為《民間故事》之第156期,如果您喜歡看不妨給個關注。
今兒個給大家講一篇民間故事,故事題材來源於《包公審案》,原文為半文言文,筆者稍加改編,陋文一篇,您權當圖個樂吧!
故事的大體意思是講:女子與書生私定終生,書生每晚都會偷偷爬上女子閨房與其約會。但一晚卻被一僧人趁虛而入。僧人見了美貌女子遂起了色心,欲圖謀不軌,女子不從,僧人便將其殺害。糊塗縣令卻判了書生死罪,後來幸遇清官用計破了此案,還了書生清白。
諸位看官這就跟隨小田的筆墨,來看看這篇民間故事的具體情節吧!
話說在過去的宋朝,某鎮子上有一個張員外,其有一女,名叫翠蘭。這翠蘭擁有一副好皮囊,不說傾國傾城,起碼也有沉魚落雁之美貌。
按理說,這樣的美女早就嫁給富貴人家做太太了。但這個翠蘭擇偶標準卻非常挑剔,她不喜富貴,不看緣分,而且她重要的擇偶一點就是要找個有文化的小青年,過去來說就是書生或者秀才。因為這翠蘭打小就好詩文,她想找個志同道合、有共同語言的男子為夫。
但他爹認識的多是富家、官家子弟,她爹可沒少給她說媒,但全都讓翠蘭給拒絕啦!所以,這翠蘭一直單著。
鎮子東頭,有個張姓書生。為人忠厚、老實,而且打小他也愛好古書、詩文,滿腹經綸的張書生,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夠考取功名,光祖耀宗。但他卻屢試不中,這讓書生很是鬱悶啊!
一日,這書生便到街上閒逛散心,走著走著,突然從天而降一個小木棍兒,正好打在書生的頭上。書生抬頭一看,只見一美貌女子,正驚慌失措地看著自己。書生將木棍撿起,伸出手欲要扔給她,那女子這才晃過神來,忙下樓來拿小木棍。
翠蘭一看這張書生一幅文質彬彬的樣子,而且談吐之間顯露著才氣,翠蘭對他是一見鍾情。而張書生呢,素來聽聞張員外家的翠蘭美若天仙,今日一見也是大為震驚!心中暗暗思忖「這女子哪是人間該有的?分明是天上的仙女才對啊!」遂對翠蘭心生愛慕之情。
翠蘭接過小木棍,害羞著跑走了。
要說這小木棍真的很神奇,古今故事中這小木棍可沒少給男女牽線,咱先不說這張書生和翠蘭,那西門大官人和潘金蓮不也是因為小木棍牽到一起的嘛!
所以啊筆者閒聊兩句,單身男女家裡還是備根小木棍吧,說不定哪天就砸到意中人了呢!
閒話不多聊,咱繼續講:
打這之後,這二人對彼此是魂牽夢繞啊!終於這張書生鼓起了勇氣,一個夜晚,就站在翠蘭窗下,輕聲喚她。翠蘭打開窗戶一看,原來是自己的意中人,遂扔下一條長長的白綾。書生抓住那白綾,便爬了上去。
這二人是乾柴遇到烈火,將心中的無限思念盡數釋放了出來……(自行腦補,此處省略一萬個字)
打這之後,每到三更夜,翠蘭總會扔下白綾,書生爬上去,二人在閨房中約會。生米已然煮成熟飯,即便那張員外不同意此門婚事,這會兒應該也只得認了吧。
不久後,翠蘭與張書生談戀愛的事就被張員外和附近的鄰居知道了。
張員外是極力阻撓此事,因為他嫌棄張書生窮,沒出息,便棒打鴛鴦欲要拆散二人。可翠蘭以死相逼,張員外只得將此事擱置。
不久後,張書生臨時出門辦事,沒有告知翠蘭。這傻傻的翠蘭還是一到三更便放下白綾。話說這夜,一個僧人敲著更鼓,朝著翠蘭家門口行了過來。三更鼓剛剛敲過,僧人就見一條白綾順著窗戶扔了下來。
僧人不解,遂要看個究竟,於是抓著白綾爬了上去。
僧人在窗戶口探了個頭,只見一妙齡美貌女子,此時正穿一襲薄裘衣坐在繡床前。僧人仔細端詳那女子,只見那女子紅唇皓齒、眉清目秀,窈窕的身材惹得他心中是奇癢無比啊!僧人頓起色心,朝著翠蘭撲了過去。
翠蘭見來人是陌生人,欲要大喊,卻被那僧人捂住口鼻,欲要掙扎時,只覺無法呼吸,在生命最後一刻,翠蘭死死抓下了僧人脖子上的佛珠鏈,那佛珠散落一地!
僧人一探翠蘭已無呼吸,心中大駭,來不及整理衣物,趕忙逃了出去。
翌日,翠蘭的屍體被丫環發現。張員外隨即報了官,非說是張書生因為婚事不成預謀害死了自己的閨女,恰巧書生外出不在家,給他扣上了畏罪潛逃的罪名。
這縣令本就是個糊塗官,平時和張員外關係又好,再一打聽,這鄰居們皆說張書生和翠蘭經常夜裡約會。縣令不假思索,便給張書生定了罪,遂命人將張書生逮捕,打入了死牢。
張書生冤,欲要申辯,縣令卻不給他機會。
沒過幾天,鎮子上來了一位高官,糊塗縣令親自接待。高官在整理案宗的時候,覺得翠蘭案有蹊蹺,便問起了緣由。可那縣令卻慌了神,搭不上話。高官一看這八成是個冤案了。
於是欲要親自審理此案。高官在勘察現場時,發現了一串佛珠,散落得到處皆是。高官便問張員外,愛女可有收集佛物的愛好,張員外搖頭否認。
於是這串佛珠便成了疑點。
高官認為:這作案之人八成是佛家弟子,再一了解,附近蘭若寺的一僧人經常在本鎮打更,案子又發生在深夜,這高官則判定:那蘭若寺的打更僧人便是兇手!
於是心起一計,派一女子打扮成翠蘭模樣的「女鬼」,在蘭若寺和本鎮的必經之路處嚇嚇這僧人。
一夜,那「女鬼」埋伏在一橋邊,等了好一會兒,只見從前方走過來一僧人,拿著更鼓,大搖大擺了走著。「女鬼」見他走近,一下跳了出來,口中說道:「你那晚為何要殺我!還我命來!」這一頓連騙帶嚇唬,那僧人褲中一熱,嚇得跟丟了魂一樣,遂將那晚殺害翠蘭的前因後果盡數說了出來。
眾人這才從旁邊走了出來,高官一聲令下,將這僧人緝拿歸案。僧人無奈,只得認罪伏法!高官遂將張書生放出,判張員外誣告他人,賠白銀20兩;糊塗縣令草菅人命,上報朝廷等候發落;僧人不守戒律,起色心害人,判處死刑。
書生聽後,對那公堂之上的高官是長跪地不起!
故事到這就完事了,文中故事較之原著有很大的改編,不足之處還望諸位看官諒解。最後,筆者還得囉嗦兩句:美色確實撩人,但這東西不是自己的就別強求了。為了一時的爽快而闖下悔恨終生的禍端,這又何必呢?
您說,這真值得嗎?
—END—
好了本期故事我們到這就講完了,我有酒,也有故事,就差一個愛聽故事的你。
文/小田
文中故事來源於《包公審案》,如果您也有素材可以私信給我,我說,您聽,感謝大家的支持!
圖片來自於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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