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20日 15:31:01 中財網 |
原標題:
隆基股份: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高瓴資本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
隆基股份股票代碼:601012
信息披露義務人: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
註冊地址:120 Robinson #08-01 Singapore 068913
通訊地址:50 Raffles Place #34-02A 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 048623
股份變動性質:擬股份增加
籤署日期:2020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本報告書系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
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
變動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編寫。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籤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
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章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的規定,本報
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
隆基股份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
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
隆基股份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
有委託或者授權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
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本次權益變動尚需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合規性確認,方能在中國證券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協議轉讓過戶手續。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目 錄
第一節 釋義............................................................................................... 3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 4
第三節 持股目的 ...................................................................................... 6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 7
第五節 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 9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 10
第七節 備查文件 .................................................................................... 11
第一節 釋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公司、上市公司、目
標公司或
隆基股份指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報告書
指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受
讓方
指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使用「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
司-中國價值基金(交易所)」帳戶)
轉讓方
指
李春安
本次權益變動或本次
交易
指
信息披露義務人以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轉讓方持有
的
隆基股份226,306,134股股份的交易
標的股份
指
轉讓方持有的
隆基股份226,306,134股股份,約佔上
市公司股份總數的6.00%
《股份轉讓協議》
指
指信息披露義務人與轉讓方於2020年12月19日籤
署的《關於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
協議》
元
指
人民幣元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本報告書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
註冊地
120 Robinson #08-01 Singapore 068913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Zhiren Tham
董事
Zhiren Tham 、Zhexian LIN
註冊資本
不適用
註冊號碼
Company No: 200703925D
企業類型
有限公司
主要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
經營期限
永久
稅務登記證號
碼
不適用
主要股東
HH SG Group Limited,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擁有信息披露
義務人100%股權
通訊方式
通訊地址為50 Raffles Place #34-02A 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 048623
2、股權控制關係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股權控制關係如下:
張磊Lei Zhang
100%
HH SG Group Limited
100%
100%
HH S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
(使用「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價
值基金(交易所)」帳戶)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和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姓名
性別
職務
國籍
住所/長期
居住地
其他國家或者
地區的居留權
Zhiren Tham
男
董事、
QFII總負責人
新加坡
新加坡
無
Zhexian LIN
男
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無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股份的基
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控制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發行在外股份。
第三節 持股目的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於對上市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及對上市公司價
值的認可,擬通過本次權益變動獲得上市公司的股份,以獲得股份增值收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
隆基股份股份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未來12個月內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具體計劃。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次權益變動前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
名稱
本次權益變動前
本次權益變動後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使用「高瓴資本管理有
限公司-中國價值基金(交
易所)」帳戶)
0
0.00%
226,306,134
6.00%
合計
0
0.00%
226,306,134
6.00%
二、權益變動方式
本次權益變動方式為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轉讓方所持
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三、《股份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2020年12月19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與轉讓方籤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主
要內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
轉讓方將其所持上市公司226,306,134股股份(均為流通股,約佔《股份轉
讓協議》籤署日上市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6.00%)轉讓給信息披露義務人(使用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價值基金(交易所)」帳戶)。
(二)股份轉讓對價
交易雙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每股轉讓價格為70元,本次交易對價總額
為15,841,429,380元。《股份轉讓協議》籤署日至標的股份過戶至信息披露義務
人的期間,上市公司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
事項,轉讓價格及交易總價款將作相應調整。
(三)股份轉讓對價的支付
信息披露義務人將使用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價值基金(交易所)」
帳戶的資金支付本次交易對價。
在《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的交割先決條件持續滿足的情況下,受讓方應於標
的股份完成過戶登記後3個交易日內將交易總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的
其在中國境內開立的銀行帳戶。
(四)協議生效
股份轉讓協議自交易雙方籤字或加蓋公章後成立並生效。
四、本次擬受讓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擬受讓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未附加其他特
殊條件、交易雙方未籤署任何補充協議、交易雙方未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存在其
他安排、未就轉讓方在該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其餘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有股份的權益受限制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
隆基股份的股份。
六、本次權益變動尚需履行的審批程序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本次權益變動不存在尚需履行的決策或審批程序。
第五節 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前6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況。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一、其他應披露的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除本報告書已披露的事項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
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據適用法律
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查閱文件
下述備查文件備置於
隆基股份住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備查閱: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註冊文件;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
(三)《關於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
二、查閱地點
本報告書、附表和備查文件備置於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資者查閱。投資者也
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查閱本報告書全文。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附表
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陝西西安
股票簡稱
隆基股份股票代碼
601012
信息披露義務人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
公司(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
信息披露義務人注
冊地
120 Robinson #08-01
Singapore 068913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
量變化
增加 √ 減少 □不
變,但持股人發生變
化 □
有無一致行動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
否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東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
否為上市公司實際
控制人
是 □ 否 √
權益變動方式(可多
選)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協議轉讓 √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 間接方式轉讓 □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 執行法院裁定 □
繼承 □ 贈與 □ 其他 □ (請註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
露前擁有權益的股
份數量及佔上市公
司已發行股份比例
股票種類: 人民幣普通股
持股數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權益變動後,信
息披露義務人擁有
權益的股份數量及
變動比例
股票種類: 人民幣普通股
持股數量: 226,306,134
持股比例: 6.00%
是否已充分披露資
金來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
否擬於未來12個月
內繼續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
此前6個月是否在二
級市場買賣該上市
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容予
以說明: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
制人減持時是否存
是 □ 否 □ 不適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東權益的問題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
制人減持時是否存
在未清償其對公司
的負債,未解除公司
為其負債提供的擔
保,或者損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不適用 √
(如是,請註明具體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適用 √
本次權益變動事項尚需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合規性確認後方能在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協議轉讓過
戶手續。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適用 √
填表說明:
1、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
須在欄目中加備註予以說明;
2、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3、需要加注說明的,可在欄目中註明並填寫;
4、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選其中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製作並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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