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接到消費者投訴,稱河北張家口宣化區「城上城」C區項目證件不全且未開工的情況下違法預售,涉嫌非法融資。目前C區項目只是用圍擋把地圈了起來,只是取得了土地證跟規劃兩個證件,其他證件還未辦理,就在售樓部公開排號預售,嚴重擾亂了當地房地產市場,老百姓合法權益也無法保證。
2019年11月25日,記者以購房人身份來到售樓部。據銷售介紹:現在有現房和期房,期房賣的比較受歡迎,期房到2022年交房,要是不著急住的話期房比較合適,價格上便宜不少,優惠之後裸房7500元左右,由於C區屬於精裝修交房,算上精裝修才不到8500元。期房目前有幾個優惠政策,提前交兩萬意向金可享受房款72折優惠及地下室日積月累每天0.3折;另外交十萬就可以鎖房;十二萬基礎上再交二十萬就可以計算百分之十二利息,交錢以後會給您開個收據。假如開盤時房價跌了的話,您也可以退房,到時連本帶利會在一周之內退還。
隨後銷售人員發給記者一張蓋有甲方合同章B區購房意向協議,協議顯示:「城上城」項目由張家口市宣化區利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以下簡稱甲方),土地證號《宣審商預字【2009】010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地字第130705201900035】,在開盤之日起7日內,乙方未辦理該房購買手續時,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將給予乙方本協議意向金年利率百分之十二的補償,計算時間為本協議繳納之日起至開盤第七日,七日之後補償為協議意向金年利息百分之八,直至實際退款日。
很顯然此協議屬於張冠李戴,本來售賣的是C區樓房,而籤的屬於B區協議。期間銷售還給記者透露,稱該樓盤屬於宣化區重點項目,老總就是張家口市人大代表(王姓),買著比較放心!
協議書
收據
次日,記者來到宣化區住建局,辦公室高主任接待了記者,記者並向高主任說明情況,高主任幫記者聯繫了住建局蔣(音)副局長。蔣局長稱:此項目未向我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你們二位不來我們還不知道有C區這個項目。
如蔣局長所說,既然此項目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那麼更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屬於違規預售,且最高收取高達三十二萬意向金,已涉嫌非法融資。
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以預訂、認購、定購等方式收取房款的,均屬無證違規售房行為。所購房屋樓盤因規劃、建設等方面有許多不確定性,若出現與承諾不符,易產生糾紛,且難於受法律保護。
且不說城上城項目違規預售行為,就涉嫌非法融資行為已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讓記者無法理解的是,此項目五證只取得了兩個證,就公開售賣,可謂是膽大包天,是誰給了開發商這麼大勇氣?難道在宣化區作為市人大代表就可以開綠燈?說主管部門為其開綠燈吧,實在拿不出證據來;說企業闖紅燈吧,相信主管部門保持高壓態勢的話,企業也不敢往槍口上撞。本刊希望宣化區相關職能部門能夠真正做到為老百姓著想,讓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任何侵害,讓老百姓真正住上放心的房子,也讓當地房地產之亂象得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