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標公告
各招標人: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對2017年度福州市家庭服務業調查項目進行邀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採購項目名稱:2017年度福州市家庭服務業調查
二、採購預算:13萬元以內
三、項目內容及需求:(1)對從事家庭服務活動的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數量、基本情況、員工制家政服務員和非員工制家政服務員人員情況、工資總額(勞動報酬)、經營活動和培訓情況等情況進行調查;(2)對使用家政服務員的常住居民家庭和家政服務員的基本情況、使用方式和服務內容,以及常住居民家庭使用家政服務員的需求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供應商資格:供應商應具備市場調查或信息諮詢服務相關資質。
五、公告時間:2018年2月28日-3月2日
六、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3月2日17時
七、投標文件送達地點:福州市南江濱西大道193號福州市東部辦公區1號樓719房間
八、開標評標時間:2018年3月6日10時
九、開標地點:福州市南江濱西大道193號福州市東部辦公區1號樓6層(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第二部分 項目介紹
一、項目名稱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家庭服務業調查
二、調查時間
調查實施時間為2018年3月1日—3月31日,調查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24時整。
三、調查內容
從事家庭服務活動的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數量、基本情況、員工制家政服務員和非員工制家政服務員人員情況、工資總額(勞動報酬)、經營活動和培訓情況等;使用家政服務員的常住居民家庭和家政服務員的基本情況、使用方式和服務內容;常住居民家庭使用家政服務員的需求等。
四、調查範圍和對象
本次調查在我市六城區內進行。調查對象分為4類:一是從事家庭服務活動的法人單位(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單位),二是從事家庭服務活動的個體經營戶,三是常住居民家庭,四是常住居民家庭使用的家政服務員。
五、調查方法
(一)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採用全面調查。
1、從工商、民政、婦聯、工會、家服協會等單位,按照家庭服務業統計的國民經濟行業,抽取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抽取出總單位名錄。
2、從抽取出的總單位名錄中,剔除確實未向常住居民家庭提供服務的、停業的、聯繫不上的或轉做其他經營活動的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篩選出調查單位名錄。
3、按照家庭服務業調查有關要求整理調查單位名錄,建立調查單位基本信息庫。
(二)常住居民家庭採用抽樣方法調查。
1、從城區抽取居民家庭600戶,其中:使用家政服務員的家庭400戶、2017年度未使用家政服務員的家庭200戶。對抽中的常住居民家庭及使用的家政服務員逐一進行調查。
2、採用多階段、等距隨機抽樣的方法。首先,以鎮或街道辦事處為單位,確定常住居民家庭戶數,通過社區(居委會)等方式,了解正在使用和未使用家政服務員的常住居民家庭戶數。然後,分別抽取正在使用和未使用家政服務員的常住居民家庭,確定調查戶;正在使用的家政服務員包括全日制住家、全日制不住家和小時工(鐘點工)等。
六、調查方式
本次調查採用問卷調查方式。住戶居民問卷由社區、居委會或行政村的工作人員入戶訪談,填寫並審核調查問卷。
七、調查時間安排
(一)準備抽樣框,並按規定方法抽取需要調查的法人單位、個體經營戶及常住居民家庭(2018年3月上旬);
(二)確定調查督導員、調查員,組織開展調查培訓(2018年3月上旬);
(三)實施入戶調查,根據實際回答情況填寫調查問卷(2018年3月15日前);
(四)回收、審核調查問卷,抽取部分問卷進行回訪,錄入並上報調查數據,報送輔助材料(2018年3月20日前);
(五)完成調查分析主報告(2018年3月25日前)。
第三部分 招標文件
一、招標文件的組成
(一)本招標文件由投標邀請函、項目介紹、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遞交、開標與評標、定標與籤訂合同七個部分組成。
(二)投標單位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內容。如果投標單位編制的投標文件,實質上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其投標文件將被招標單位拒絕。
二、 招標須知
(一)本招標文件的解釋權屬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投標費用:投標方需承擔與本投標有關的自身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標書準備、提交、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方不承擔、分擔任何相關類似費用。
(三)《中標通知》發出後,中標單位放棄中標項目或拒絕籤訂合作協議,招標單位將取消其中標資格,給招標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中標單位負責賠償。
(四)中標單位所提供的投標資料必須屬實,如發現虛假資料,中標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招標單位有權採取包括終止合同在內的一切行為以及向中標單位追討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三、招標文件的修改
在投標截止日期前,招標單位有可能會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補充通知將以書面方式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為使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把補充通知內容考慮進去,招標單位在補充通知中可以變更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
第四部分 投標文件
一、投標文件的組成
投標文件應包括投標公司介紹、投標報價、附件等三部分,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投標公司介紹
公司背景實力,主要合作夥伴和相關項目經驗等。
(二)投標報價
1、如招標文件無特殊規定,投標價格以人民幣填報。
2、投標人填寫投標報價時,報價應為包括調查表和調查手冊印製費用、調查人員交通費用、調查人員誤餐補貼、問卷調查、數據審核費用、調查紀念品費用、調查數據分析和報告費用等其他調查所需的各項費用。
(三)附件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2、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司公章。
二、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籤署
(一)投標單位應編制一份投標文件「正本」和兩份「副本」。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二)投標文件應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列印,由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三)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均應無塗改和行間插字,除非這些刪改是根據招標單位批示進行的,或者是投標單位造成的必須修改的錯誤。但修改處應由投標文件籤字人籤字證明並加蓋公司公章。
第五部分 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誌
(一)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裝入一個密封袋。
(二)所有封袋上都應寫明項目名稱、標書編號、投標單位名稱和日期。
二、投標截止日期
投標單位應按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3月2日下午5點以前,將投標文件直接送達到指定地點。
三、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一)投標單位可以在遞交投標文件後,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遞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標文件的通知。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後,不能更改投標文件。
(二)投標單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規定編制、密封、標誌和遞交。
第六部分 開標與評標
一、開標
(一)招標單位在《投標邀請書》中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組織邀請招標開標。開標時原則上應當有招標人代表和投標人代表參加,並邀請政府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紀檢、財務等有關部門代表參加。參加開標的代表應籤到以證明其出席。
(二)開標時,由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後由招標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三)評標由招標採購單位依照政府招標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二、投標文件的審查
(一)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二)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為廢標:
1、投標人的投標書或資格證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2、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資格要求的;
3、招標文件明示蓋公章處未加蓋公章的;
4、招標文件明示需籤字或蓋章處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或蓋章的。
第七部分 定標與合同籤訂
一、定標準則
符合條件,且報出最低投標價者中標。
二、中標通知
(一)在確定中標單位後,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中標單位。
(二)在中標單位籤訂合同協議後,招標單位及時將未中標的結果通知其他投標單位,對未中標原因不做解釋。
三、合同協議書的籤署
中標單位應按《中標通知書》中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前往與招標單位籤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