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經》雜誌
市場上各種形式的醫美直播中,究竟哪些屬於廣告而會接受嚴格的審批監管,目前尚無明確的規定。
文 | 《財經》E法 張劍
原標題:醫美直播強監管將至?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醫療美容類App的大量出現,拉近了醫美與公眾的距離。近來,直播成為醫美平臺的營銷利器。
然而,醫美直播未來可能戴上緊箍咒。
2020年4月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醫美廣告界定為醫療廣告,需要審批後方可發布。
此後,11月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的《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 》(下稱《指導意見》)則明確,禁止在直播中發布醫療廣告。
那麼,當下市場上各種形式的醫美直播中,究竟哪些屬於醫療廣告而會接受嚴格的審批監管,在《指導意見》和現行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中皆未有明確規定。
業內人士擔心,如果一刀切地醫美直播全部界定為醫療廣告,醫美直播或將面臨被全部叫停的境地。
有關專家和醫美行業人士對《財經》E法表示,由於關乎用戶生命健康,對醫美直播進行強監管並無爭議,但有必要在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之上,結合醫美行業特殊性,對各細分領域作出具體規定,進行更有針對性的法律規制。
直播成營銷利器
「我還沒有時間做線雕,但是聽說過,做這個項目是要打麻藥,做的時候沒有痛感」,一位「網紅」主播在醫美App——新氧醫美做直播時這樣介紹線雕項目。在一些醫美機構對外推介時這樣描述線雕:直接採用植入膠原蛋白線的方式對肌膚進行提拉,這些線可以被吸收,植入到需要提升的部位,改善皺紋、鬆弛等現象。
「眼袋是下瞼皮膚、皮下組織、肌肉及眶膈鬆弛,眶後脂肪肥大,突出形成袋狀突起形成的」,沒有過線雕經歷的主播在介紹線雕的同時,另一位「知名整形專家」則在直播講解眼袋是怎麼形成的。她告訴觀直播觀眾,眼袋可以通過醫學美容消除,對於提升顏值有很大幫助。這位專家也沒有提及供職的醫美機構的任何信息。
上述兩種形式的醫美直播,在多個直播平臺上隨處可見。
作為醫美第一股,新氧醫美的App頁面下方,「醫美有風險,求美需謹慎」的提示十分醒目。但是對美的追求,通過新氧App內直播數據就可見一斑。《財經》E法連續十餘日觀看新氧醫美的直播後發現,其每天直播不少於10場,每場最低也有數千人在線。「雙十一」期間的數場直播,每場在線人數更以10萬計。作為頭部網際網路醫美平臺,新氧醫美的下載量已超過3000萬。
在今年「雙十一」期間,醫美領域另一頭部網際網路平臺——更美App發布的數據顯示,其在「雙十一」當天僅用時8小時16分,便超過2019年「雙十一」全天成交額,支付訂單數同比增長398%。其中直播累計拉新人數破萬,訂單量增長349%。
《財經》E法對新氧、更美、美麗神器、淘寶、美團、餓了麼等各類有醫美直播的平臺進行梳理發現,目前的醫美直播存在多種形式:網紅到醫美機構進行體驗式直播,介紹各類醫美項目,推銷一些美容產品;有整形經歷的網紅現身說法,結合自身經驗,對於各項醫美問題進行講解,與觀眾互動,推介各類美容產品;來自醫美機構的醫生、專家,以科普講解形式,介紹醫美知識,對一些醫美手術進行直播,已經打造出一些網紅醫生。
新氧醫美、更美等第三方醫美平臺最初的模式類似淘寶,主要吸引醫美機構入駐,用戶按照醫美項目搜索,可以找到對應的醫美機構信息。引入直播業務後,它們又成為醫美機構的直播首選平臺。隨著醫美需求量變大,美團、餓了麼等生活類平臺也引入醫美商家,除了向用戶推介醫美機構和產品,也開始提供醫美直播服務。
醫美類App選擇開啟直播,無疑源於醫療美容機構願意投入巨資用於推廣和營銷,藉以吸引和擴大客源。藝星整形在2018年6月公布的招股書顯示,2015年到2017年,該機構用於「推廣及營銷」支出分別為0.88億元、1.90億元和2.08億元,分別佔同期毛利潤的43%、48%和38%。
艾媒諮詢發布的《2020上半年中國醫療美容行業趨勢研究報告 》顯示,醫美機構在傳統廣告渠道(電視、報紙、戶外、樓宇、搜尋引擎等)投入佔營銷費用的比例約為60%-90%,然而由於投資回報率表現不達預期,這一類廣告預算持續下降。其次為網際網路平臺導流,花費佔比為10-40%,這個比例在不斷提高,直播就屬於此類。
強監管悄然來臨
醫美直播火爆的同時,強監管措施卻已經落地。11月6日,《指導意見》正式實施,第5條規定,在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發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進行發布前審查的廣告,應嚴格遵守廣告審查有關規定。未經審查不得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發布前審查的廣告。
而醫美廣告屬於醫療廣告,先前已有明確定論。2020年4月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要求,醫療美容廣告屬於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發布醫療廣告。醫療美容機構發布醫療美容廣告,應當依據《廣告法》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查後,按照審查核准的內容發布醫療廣告,不得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發布廣告,不得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不得進行虛假宣傳。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對《財經》E法表示,醫療美容是與消費者的健康權、財產權甚至生命權直接相關的特殊行業,對此類內容的傳播予以嚴格監管在業內已經達成共識。
朱巍同時認為,醫美直播有其特殊性,雖然有一些主播確實是專業醫生,且直播內容也是普及醫美知識,其中不涉及具體醫美機構,但是這種直播一方面可以為直播平臺帶來流量,另一方面其實也能帶來客源的轉化。他認為,對醫美直播進行強監管並無不妥。鑑於醫美直播細分領域多,有必要結合其具體領域,制定更具體政策,界定出哪些直播該被禁止,哪些可以開展。
有專家指出,不管是有整形經驗的主播現身說法介紹經驗,還是專業醫生科普醫美知識,如果不涉及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繫電話等信息,看起來並不是廣告,但「直播的目的是帶來流量和吸引客源,營銷的意圖很明顯」。
一些醫美行業人士向《財經》E法表示,雖然各類平臺紛紛引入醫美直播,但平臺對這類直播已經區別對待。例如,抖音上的一個醫美專欄,博主自認為沒有商業目的,只是對受眾做一些醫美科普和提醒,避免掉到一些「坑」裡。但這位博主收到過提示,直播內容因涉及醫美而被限流。
如何認定為廣告存在難度
那麼,哪些醫美直播應該被界定為醫療廣告,進而按照《指導意見》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嚴格審批?
現實情況是,醫美機構可用的合規的營銷手段並不多,直播是其中一種效果較好的方式。
一些學者向《財經》E法表示,不管是醫美直播還是普通直播,都具有隨機性強、互動性強的特點。雖然直播的內容和形式五花八門,但其天然具有廣告色彩。而對於具體一場醫美直播,是否該認定為醫美廣告,現實中存在難度。
按照《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 醫療廣告可以出現的內容只有8項: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地址、所有制、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和聯繫電話。
但在事實中,醫美直播存在大量的對醫療行為的介紹,包括醫美信息的發布,醫學專業人士的科普直播,醫美成功的案例介紹自己的整形經歷等等。
而有醫美行業人士告訴《財經》E法,他們也已經注意到《指導意見》的出臺,醫美直播這一特殊領域勢必面臨新的監管要求。但《指導意見》未對醫美直播提出具體的監管要求。因此,在行業人士看來,醫美行業的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有必要再《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結合醫美行業具體業態,出臺專項規定。
醫美行業人士表示,未來的專門規定,應該在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平臺和主播身份的規定,另一個是直播內容的規定。關於平臺和主播的身份應該做出不同的約束。比如,不具備行醫資質的主播,不能涉及任何與醫美有關的內容,只能對非醫學整形類的美容內容進行直播,如推介一些非藥物類美白產品。而專業整形醫生直播,內容以科普為主,不允許網絡面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