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21 證券簡稱:奧福環保 公告編號:2020-023
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福環保」或「公司」)於2020年10月2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山東生產基地汽車蜂窩陶瓷載體生產線自動化技改項目」實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1884號文核准,本公司於2019年10月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000.00萬股,每股發行價為26.17元,應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52,340.00 萬元,根據有關規定扣除發行費用6,627.92萬元後,實際募集資金金額為45,712.08萬元。該募集資金已於2019年10 月到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會驗字【2019】7830號《驗資報告》驗證。公司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管理。
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投入情況如下:
序 項目 承諾投資金 累計已投入 尚未投資金 投資進 項目預計
號 額(萬元) 金額(萬元)額(萬元) 度 可使用狀
態日期
1 山東生產基地汽 3,007.30 394.22 2,613.08 13.11% 2020.11
車蜂窩陶瓷載體
生產線自動化技
改項目
2 年產 400 萬升 19,122.53 5,518.16 13,604.37 28.86% 2021.11
DPF 載體山東基
地項目
3 年產 200 萬升 12,987.60 2,606.36 10,381.24 20.07% 2021.11
DOC、160 萬升
TWC、200 萬升
GPF 載體生產項
目
4 技術研發中心建 6,594.65 158.00 6,436.65 2.4% 2021.11
設項目
5 補充流動資金 4,000.00 4,000.00 0.00 100% 不適用
合計 45,712.08 12,676.74 33,035.34 27.73%
三、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延長的具體情況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
公司於2020年10月2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的議案》,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建設與投入情況,同時結合公司發展規劃和內外部環境等因素,在項目投資總額、實施主體及內容不變的情況下,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山東生產基地汽車蜂窩陶瓷載體生產線自動化技改項目」實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二)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延長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山東生產基地汽車蜂窩陶瓷載體生產線自動化技改項目」,項目實施有助於實現技術水平和品質管控的進一步提升,改善作業環境,降低人工操作風險和經營成本。由於製造業轉型升級的速度加快及部分國六標準的實施對產品性能要求的不斷提高使生產工藝整合所需時間較長,同時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項目所需設備的訂貨周期有所延長、進場日期延後,因此對該項目的總體建設進度產生一定影響。
為確保募投項目建設的穩健性和募集資金使用效果,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根據當前市場及項目建設的實際需求,對「山東生產基地汽車蜂窩陶瓷載體生產線自動化技改項目」實施期限進行延期,在不改變募投項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資總額的前提下擬將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延長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募投項目「山東生產基地汽車蜂窩陶瓷載體生產線自動化技改項目」延長實施期限,是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及募投項目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募投項目的投資總額、建設內容、實施主體均未發生變化,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和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五、本次募投項目延期的相關審批程序和審核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0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的議案》,同意將募投項目「山東生產基地汽車蜂窩陶瓷載體生產線自動化技改項目」的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30日。本議案無須經過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延長部分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限,是綜合考慮項目實際實施情況而作出的審慎決定,未調整項目的投資總額和建設規模,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有利於投資效益的更好發揮;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同意公司延長部分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限。
(三)監事會意見
2020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募投項目「山東生產基地汽車蜂窩陶瓷載體生產線自動化技改項目」延長實施期限,是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及募投項目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募投項目的投資總額、建設內容、實施主體均未發生變化,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和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同意公司延長部分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限。
(四)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本次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規定的相關要求;
2、公司本次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是公司根據當前市場環境和經營發展現狀作出的決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事項無異議。
六、上網公告附件
(一)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長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期限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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