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4月21日 18:37:48 中財網 |
原標題:
奧福環保: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山東
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山東
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
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
規的規定,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或「保薦機構」)
作為山東
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奧福環保」或「公司」)持
續督導工作的保薦機構,負責
奧福環保上市後的持續督導工作,並出具本持續
督導年度報告書。
一、持續督導工作情況
序號
工作內容
持續督導情況
1
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持續督導工作制度,並
針對具體的持續督導工作制定相應的工作計
劃
保薦機構已建立並有效執行了持
續督導制度,並制定了相應的工作
計劃
2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在持續督導工作
開始前,與上市公司或相關當事人籤署持續
督導協議,明確雙方在持續督導期間的權利
義務,並報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
保薦機構已與
奧福環保籤訂《保薦
協議》,該協議明確了雙方在持續
督導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並報上海
證券交易所備案
3
通過日常溝通、定期回訪、現場走訪、盡職調
查等方式開展持續督導工作
保薦機構通過日常溝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訪、現場檢查等方式,了解
奧福環保業務情況,對
奧福環保開
展了持續督導工作
4
持續督導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對上市公司違
法違規事項公開發表聲明的,應於披露前向
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
審核後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2019年度
奧福環保在持續督導期
間未發生按有關規定需保薦機構
公開發表聲明的違法違規情況
5
持續督導期間,上市公司或相關當事人出現
違法違規、違背承諾等事項的,應自發現或
應當發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上海證券交
易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關當
事人出現違法違規、違背承諾等事項的具體
情況,保薦人採取的督導措施
2019年度
奧福環保在持續督導期
間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或違背承
諾等事項
6
督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上海證券交
易發布的業務規則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並切
實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項承諾
在持續督導期間,保薦機構督導奧
福環保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業務規則
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切實履行其所
作出的各項承諾
7
督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
會議事規則以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的行為規範等
保薦機構督促
奧福環保依照相關
規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並嚴
格執行公司治理制度
8
督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內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
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以及募集資金使用、
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對外投資、衍生品交
易、對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經營決策的程序
與規則等
保薦機構對
奧福環保的內控制度
的設計、實施和有效性進行了核
查,
奧福環保的內控制度符合相關
法規要求並得到了有效執行,能夠
保證公司的規範運營
9
督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信息披露
制度,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並有充分理由確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
保薦機構督促
奧福環保嚴格執行
信息披露制度,審閱信息披露文件
及其他相關文件
10
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
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進行事
前審閱,對存在問題的信息披露文件應及時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補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補充的,應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
報告;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進行事
前審閱的,應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後五個交易日內,完成對有關文件的審閱工
作,對存在問題的信息披露文件應及時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補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補充的,應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
保薦機構對
奧福環保的信息披露
文件進行了審閱,不存在應及時向
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情況
11
關註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中國證監會
行政處罰、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或者被
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監管關注函的情況,並
督促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措施予以糾
正
2019年度,
奧福環保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未發生該等事項
12
持續關註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等履行承諾的情況,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諾事項的,及時向上
海證券交易所報告
2019 年度,
奧福環保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諾
的情況
13
關注公共傳媒關於上市公司的報導,及時針
對市場傳聞進行核查。經核查後發現上市公
司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與披露的
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及時督促上市公司如實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應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
2019年度,經保薦機構核查,不存
在應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
的情況
14
發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說
明並限期改正,同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
(一)涉嫌違反《上市規則》等相關業務規
則;(二)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籤名人員出具的
專業意見可能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重大遺漏等違法違規情形或其他不當情形;
(三)公司出現《保薦辦法》第七十一條、第
七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續
2019年度,
奧福環保未發生前述情
況
督導工作;(五)上海證券交易所或保薦人認
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對上市公司的現場檢查工作計劃,明確
現場檢查工作要求,確保現場檢查工作質量
保薦機構已制定了現場檢查的相
關工作計劃,並明確了現場檢查工
作要求
16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薦人應當
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內或上海證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內,對上市公司進行專
項現場核查;(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二)違規為他人提供擔保;(三)違規使用
募集資金;(四)違規進行證券投資、套期保
值業務等;(五)關聯交易顯失公允或未履行
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六)業績出現虧
損或營業利潤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七)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2019年度,
奧福環保不存在前述情
形
二、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無
三、重點風險事項
公司面臨的風險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競爭力風險
1、新產品研發失敗風險
公司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開展新產品的研發工作,形成了較為穩定的研發團隊
和較為豐富的經驗積累,取得了一定的研發成果並成功實現產業化。未來如果公
司管理層對行業發展趨勢的判斷出現偏差,或者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市場推廣
未能產生預期效果,公司可能面臨經營業績受研發投入增加影響出現下降的情況。
2、技術升級和產品更新換代風險
公司蜂窩陶瓷載體的研發生產主要受排放法規的影響。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大
氣汙染治理的日益重視,內燃機尾氣排放標準持續升級。內燃機尾氣汙染治理需
要不斷研發新技術、新產品,以滿足更高標準的排放要求。公司根據我國排放標
準升級的趨勢,進行了充分的技術研發準備,儲備了適用國六排放標準的蜂窩陶
瓷載體技術與全系列產品。如果未來排放標準進一步嚴格,對蜂窩陶瓷載體技術
要求進一步大幅提高,公司未能研發、生產出匹配更高標準的載體產品,或出現
了可以取代堇青石材料並大規模應用於尾氣後處理載體中的新型材料,且公司無
法獲取或製備該材料,將對公司經營情況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3、國家未來採用國六標準的風險
目前,我國重型燃氣車已開始實施國六標準,輕型汽車和城市車輛(主要在
城市運行的公交車、郵政車和環衛車)的國六標準將於2020年7月1日實施,
重型柴油車國六標準將於2021年7月1日實施,部分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標準。
公司目前已儲備了適用國六柴油車的DOC載體、SCR載體、DPF和ASC載體
以及國六汽油車的TWC載體、GPF技術和產品並積極開拓國六產品市場。如果
公司產品不能通過發動機或機動車國六型式檢驗並獲得公告,或者即使獲得型式
檢驗公告但不能通過市場開拓獲取相應的產品訂單並實現銷售,將會帶來公司國
內業務經營業績下滑的風險;如果重型柴油車國六標準大範圍提前實施而公司未
取得足夠的國六系列產品型式檢驗公告,將喪失一部分市場份額,進而對公司經
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二)經營風險
1、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近三年,公司對前五名客戶的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9.19%、
61.14%和57.57%。公司的主要客戶包括重汽橡塑、優美科、莊信萬豐、巴斯夫、
威孚環保、中自環保等國內外知名催化劑廠商,與公司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
系,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戶發生經營風險減少對本公司的採購或者公司未來不
能持續進入主要客戶的供應商體系,公司的經營業績可能面臨下降的風險。
2、下遊行業景氣度下降或商用車產銷量波動較大的風險
公司核心產品SCR載體主要用於我國重型商用貨車和輕型商用貨車。我國
汽車產業總體呈上升趨勢,而商用貨車產量呈現波動態勢,其中重型商用貨車產
量波動更為明顯,近三年我國重型商用貨車產量分別為114.97萬輛、111.24萬
輛和119.32萬輛。如未來下遊行業受宏觀經濟周期波動或相關產業政策調整影
響導致行業景氣度下降,則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如未來我國商用
貨車產量大幅波動,則會對公司的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3、
新能源汽車帶來產業格局變化的風險
隨著節能環保理念的深入和國家政策的扶持,
新能源汽車近年來發展較快。
2019年我
國新能源汽車的銷量為120.60萬輛,其中,純電動商用車的銷量分別
為13.75萬輛。從目前汽車整體市場來看,
新能源汽車佔比依然較低。在相當長
的時間中,特別是對於我國大客運、大貨運、大船運、
大農業等領域,內燃機將
會以獨立驅動或以混合動力的形式,仍具有廣泛的市場需求。但是如果
新能源汽
車取得重大技術突破並大規模取代內燃機汽車,將對內燃機尾氣後處理催化劑載
體的市場規模造成較大影響,進而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行業風險
公司主要業務是為下遊機動車廠商、非道路移動機械廠商和船舶廠商提供符
合相應排放標準的內燃機尾氣後處理產品。公司以排放法規為導向,不斷生產滿
足各個階段排放標準的蜂窩陶瓷載體,因此公司的業務發展深受機動車排放標準、
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和船舶排放標準的影響,如果將來我國機動車、非道路
移動機械和船舶的尾氣排放政策無法如期實施或公司未能抓住排放法規政策升
級的機遇進一步開拓市場,公司將會面臨著國內業務經營業績下滑的風險。
(四)宏觀經濟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以內銷為主,其中內銷收入佔比為80.91%,外銷收入佔比
為19.09%,因此暫未受到國際貿易摩擦的重大直接影響。如果
未來國際貿易摩
擦升級將影響公司產品的銷售。
公司存在境外採購及境外銷售,並以美元或歐元進行結算。公司自籤訂銷售
合同和採購合同至收付匯具有一定周期。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若公司
未能準確判斷匯率走勢,或未能及時實現銷售回款和結匯導致期末外幣資金餘額
較高,將可能產生匯兌損失,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五)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在全球蔓延的風險
截至本報告出具之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蔓延,如新冠肺
炎疫情進一步蔓延,可能導致全球經濟發展停滯,消費緊縮,對公司經營業績造
成不利影響。
四、重大違規事項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違規事項。
五、主要財務指標的變動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度,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及指標如下所示:
單位:元
主要會計數據
2019年
2018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減(%)
營業收入
268,078,301.10
248,272,094.99
7.98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51,622,910.58
46,761,427.28
10.39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
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
48,878,873.32
43,382,806.48
12.67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9,959,482.92
1,929,008.86
934.70
主要會計數據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減(%)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
831,306,333.78
322,562,587.05
157.72
總資產
1,068,357,564.29
577,309,132.73
85.06
主要財務指標
2019年
2018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2
3.66%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2
3.66%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81
0.76
6.58%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2.16
15.41
減少3.25個百分點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加權平均淨資
產收益率(%)
11.51
14.29
減少2.78個百分點
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
10.81
6.52
增加4.29個百分點
上述主要財務指標的變動原因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68,078,301.10元,較上年同比增長7.98%;
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1,622,910.58元,較上年同比增長10.39%;
主要系公司2019年業務量上升。
2、公司2019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2018年度同比上升
934.70%,主要系公司銷售及收款增加,因此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增
加。
3、公司2019年度總資產及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較2018年度分別
同比增加85.06%和157.72%,主要系公司2019年首次公開發行新股募集資金所
致。
4、公司2019年度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較上年增加4.29個百分點,
主要系公司加大國六等新產品研發,增加了在研發材料、設備及能源等方面的投
入所致。
六、核心競爭力的變化情況
公司專注於蜂窩陶瓷技術的研發與應用,以此為基礎面向大氣汙染治理領域
為客戶提供蜂窩陶瓷系列產品及以蜂窩陶瓷為核心部件的工業廢氣處理設備。公
司生產的直通式載體、DPF產品主要應用於柴油車尤其重型柴油車尾氣處理,
VOCs廢氣處理設備主要應用於石化、印刷、醫藥、電子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的
處理。經過多年的發展,公司形成了較強的技術與研發優勢、區位優勢、客戶資
源優勢、客戶優勢、管理團隊優勢等核心競爭優勢,構成公司核心競爭力。
2019年度,公司繼續深耕蜂窩陶瓷技術領域,在該領域持續開展技術研發
和產品開發,持續保持原有競爭優勢。此外,公司2019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
在科創板上市,進一步增強了公司在資本實力及融資渠道方面的優勢。
綜上所示,2019年度,公司核心競爭力未發生不利變化。
七、研發支出變化及研發進展
(一)研發支出及變化情況
公司以技術研發為核心,為維持產品及技術優勢,持續投入較多研發支出。
2019年度,公司研發費用為2,898.69萬元,較2018年度研發支出同比增長79.19%;
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10.81%,與2018年度研發費用率6.52%相比具
有明顯的提升。
(二)研發進展
2019年度,公司各項在研項目如期開展,進展正常,並取得相應的研發成
果。公司順利完成低膨脹氧化催化劑載體(DOC)工藝參數和性能的改進、優化;
完成高孔密度、超薄壁選擇性催化還原催化劑載體工藝參數和性能的改進、優化;
完成低膨脹、低背壓汽油車顆粒物捕集器(GPF)性能改進和優化;完成重結晶
碳化矽DPF研製;完成高孔密度、超薄壁三元催化劑載體(TWC)研製等研發
活動。
奧福環保持續進行技術創新,2019年度,公司新申請的境內發明專利3項,
獲得境內發明專利批准3項。
八、新增業務進展是否與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適用。
九、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及是否合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於同意山東
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884號)核准,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0,000,000股,發行價格為每股26.17元,募集
資金總額52,34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6,627.92萬元(不含增值稅)後,募集
資金淨額為45,712.08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夥)驗證,並於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會驗字〔2019〕第7830號
《驗資報告》。
2019年度,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為:(1)上述募集資金到位前,截至2019
年11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已投入1,963.70萬元,
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1,963.70萬元;(2)直接投入募集資金項目4,435.33萬元。2019年度公司累計
使用募集資金6,399.03萬元,扣除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後,募集資金餘額為
39,313.05萬元,募集資金專用帳戶利息收入18.88萬元,募集資金專戶2019年
12月31日餘額合計為39,331.92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存放銀行
銀行帳戶帳號
存款方式
餘額(萬元)
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臨邑支行
86617004101421000272
活期存款
16,589.34
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臨邑支行
86617004101421000265
活期存款
3,007.88
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臨邑支行
86617004101421000258
活期存款
746.27
中國
農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慶榮昌支行
31170101040020562
活期存款
12,398.55
中國
農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慶榮昌支行
31170101040020570
活期存款
6,589.89
合計
39,331.92
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
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
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和制度文件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
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並及時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募集資金具體使用情況與
公司己披露情況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
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質押、凍結及
減持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的持股情況如下:
姓名
職務
持股數量(股)
潘吉慶
董事長、總經理
10,743,827
於發明
董事
9,388,460
王建忠
董事
9,234,967
劉洪月
董事、副總經理
1,718,466
倪壽才
董事、副總經理
961,221
呂建華
董事
-
趙 振
獨立董事
-
王務林
獨立董事
-
王傳順
獨立董事
-
張旭光
監事會主席
176,895
閆鵬鵬
職工監事
10,899
張哲哲
監事
-
武雄暉
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
221,762
孟 萍
副總經理
-
劉 坤
副總經理
32,697
馮振海
副總經理
223,401
曹 正
財務總監
10,89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奧福環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
奧福環保股份均不存在質押、凍結及減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證券交易所或保薦機構認為應當發表意見的其他事項
無。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山東
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之籤章頁)
保薦代表人:
程潔瓊 喬巖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2020年4月21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