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砂石協會和中國砂石骨料網,近日,廣東省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擬用網上掛牌方式出讓龍華鎮葛埔礦區建築用花崗巖礦的採礦權。出讓資源儲量:本礦區建築用花崗巖礦查明資源儲量(332+333)為16620.45萬立方米。掛牌競買時間為2020年6月11日9時至2020年6月24日16時。掛牌起始價及每次報價加價幅度:掛牌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96234.98萬元,每次報價加價幅度為人民幣100萬元的整數倍。
但是值得注意額是,在出讓公告額「風險提示及特別約定」第一條部分顯示:
採礦權競得人需新建一條礦石料外部傳送帶,一個礦山外部加工區,同時擴寬Y154鄉道及進礦山道路,解決礦石料以及設備運輸問題。外部傳送帶運輸系統長約10公裡,建設投資估算約人民幣2.5億元;礦山外部加工區佔地約500畝,建設投資估算約人民幣4.5億元;擴寬154鄉道長約6.8公裡(起點:154鄉道下穿廣河高速處,終點:154鄉道與礦山外部道路交匯處)、進礦山道路約2公裡,建安費估算約人民幣0.5億元。礦區範圍以及生產、生活、辦公、礦山外部加工區、傳送帶用地(10公裡×16米寬,其中8米寬用於項目建設傳送帶運輸系統建設,8米寬無償交由龍華鎮人民政府調配使用)等土地徵(租)用費用估算約人民幣2.1億元。以上土地的徵(租)工作統一由龍華鎮人民政府完成,由採礦權競得人在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與龍華鎮人民政府籤訂土地使用協議。上述相關費用合計約人民幣9.6億元(以實際發生數為準)由採礦權競得人承擔。
由此可見,1.66億方花崗巖砂石礦,9.6億元起拍?絕沒那麼簡單!背後隱藏的另外一個9.6億元,需要高度引起重視!
其中關於礦區涉及的土地徵收、林業等問題,更是砂石礦山面臨的普遍困難,這也是自然資源部要求開展砂石採礦權的「淨礦」出讓的根本原因——(今天起,我國全面推進砂石「淨礦」出讓!(點擊可查看))。自然資源部於去年年底印發《關於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對建立和實施礦業權出讓制度,開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讓採礦權的「淨礦」出讓。《意見》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本意見實施前已印發的其他文件與本意見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廣東省龍門縣龍華鎮朗背村葛埔礦區建築用花崗巖礦採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書摘要》顯示,該礦礦區面積1.1693km,開採標高565.30米至50米。評估採用保有礦石資源儲量為(332+333)為16620.45 萬m,其中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礦石量為16134.55 萬m,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礦石量為485.90萬m,評估利用資源儲量16620.45萬m,採礦回採率98.50%,廢石土混入率0.5%,評估利用可採儲量為11751.07 萬m。
◇ 生產規模為600萬m/年,即1596 萬噸/年。
◇ 本次評估年限21.68年(含2年基建期)。
◇ 規格碎石銷售價格(不含稅)為55.00 元/噸,機制砂銷售價格(不含稅)為56.00 元/噸,石粉銷售價格(不含稅)為20.00 元/噸。
◇ 固定資產投資(含稅)為118678.77萬元,正常年總成本為49808.24萬元,年經營成本為39564.84萬元,單位動用可採儲量評估值8.19元/立方米,折現率為8%。
主要參數
礦區位於廣東省龍門縣城 193°方向,與縣城直距約 28.00km,行政上隸 屬於龍門縣龍華鎮管轄,中心地理坐標:東經 114°10′20″、北緯 23°33′32″。自礦區往北經鄉道 Y154 行駛 8km 與國道 G355 相連,通過國道 G355 往北東 行駛約 20km 可達龍門縣城,通過國道(G355)和高速(S14、G0422)往西南可達 增城、廣州,往南可達惠州,深圳、東莞,交通較便利(詳見下圖)。
礦石破碎加工工藝流程圖
產品方案
採石場最終產品主要為建築用規格碎石、石粉和機制砂,主要為工業與民用建築規格碎石,其中碎石規格有20~30mm(碎石)、10~20mm(碎石)、5~10mm(石米)三種,另外還有副產品0~5mm(石粉)、0.15~5mm(機制砂)。
產品銷售價格
依據《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應用指南》:產品銷售價格應根據產品類型、產品質量和銷售條件一般採用當地價格口徑確定,可以評估基準日前3個年度的價格平均值或回歸分析後確定評估用的產品價格。對服務年限較短的小型礦山,可以採用評估基準日當年價格的平均值確定評估用的產品價格。
根據《開發利用方案》中產品方案,礦山主要生產規格碎石、機制砂、石粉。根據原石破碎加工工藝流程,每1596萬噸/年原石可生產建築規格碎石862.96萬噸/年,產率54.07%、機制砂574.24萬噸/年,產率35.98%、石粉34.31萬噸/年,產率2.15%。鑑於《開發利用方案》中對規格碎石價格選取區間規格碎石價格選取為80~95元/噸(不含稅),機制砂78~94元/噸(不含稅),石粉35~55元/噸(不含稅),《開發利用方案》中對規格碎石價格選取為55.00元/噸(不含稅),機制砂75.00元/噸(不含稅),石粉20.00元/噸(不含稅),經評估人員調查當地實際銷售價格及以往評估取值可知,《開發利用方案》中設計利用的機制砂75.00元/噸(不含稅)價格,與實際不符,機制砂(不含稅)價格與規格碎石(不含稅)價格基本相同。本次評估據此選取建築用花崗巖規格碎石不含稅價格55.00元/噸,機制砂不含稅56.00元/噸,石粉不含稅20.00元/噸。
惠州市龍門縣採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惠公易礦龍門[2020]00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國土資發〔2003〕197號)、《關於印發廣東省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國土資法規發〔2010〕58號)、《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7年惠州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調整事項目錄>的通知》(惠府〔2017〕187號)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龍門縣人民政府批准,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一宗採礦權,本次採礦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具體事務委託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辦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採礦權礦區基本情況
(1)掛牌出讓編號:LMKC2020-1;
(2)礦區面積:1.1693平方公裡;
(3)開採礦種:建築用花崗巖礦;
(4)礦區位置:礦區位於廣東省惠州市龍門縣龍華鎮朗背村,礦區中心點地理坐標:東經114°10′20″,北緯23°33′32″;
(5)出讓資源儲量:本礦區建築用花崗巖礦查明資源儲量(332+333)為16620.45萬立方米,其中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332)礦石量16134.55萬立方米,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礦石量485.90萬立方米;設計確定可開採資源儲量11751.07萬立方米;
(6)開採方式:露天開採;
(7)開採標高:+565.3m至+50m;
(8)年開採規模:600萬立方米;
(9)出讓年限:22年(基建期2年,生產期20年),自頒發《採礦權許可證》之日算起;
(10)礦區範圍拐點坐標如下表(GCGS2000坐標系):
二、掛牌競買時間為2020年6月11日9時至2020年6月24日16時。
三、掛牌起始價及每次報價加價幅度:掛牌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96234.98萬元,每次報價加價幅度為人民幣100萬元的整數倍。
四、採礦權出讓收益支付方式
(1)競得人須在網上掛牌交易結果公布後5個工作日內,與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籤訂《惠州市龍門縣採礦權網上掛牌交易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成交確認書》)。籤訂《成交確認書》後,競買保證金抵作採礦權出讓收益。《成交確認書》籤訂後3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須與出讓人籤訂《龍門縣採礦權出讓合同》,逾期自動解除《成交確認書》,競得人已繳採礦權出讓收益不予返還。
(2)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轉發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財規〔2018〕2號),採礦權掛牌成交價格即為該採礦權總出讓收益,採礦權總出讓收益分9年(期)繳納,競得人在籤訂《龍門縣採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按採礦權總出讓收益的20%繳納第一年(期)出讓收益,其餘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分8年(期)繳納,即每年(期)繳納總出讓收益的10%。
(3)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採礦權出讓收益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2‰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延期付款超過60日的,出讓人可單方解除採礦權出讓合同,競得人已繳採礦權出讓收益作違約金,不予退回。
五、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只能單獨申請,不能聯合申請。
若競買申請人為非本縣註冊登記的企業,在競得採礦權後,必須於2個月內在本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註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項目開發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辦理採礦權出讓與登記發證手續。新成立公司必須是競得人的全資子公司,即新項目開發公司的100%股權是競買人所持有。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可先與競得人籤訂《龍門縣採礦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後,再與新公司籤訂《龍門縣採礦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2)須以競買申請人的身份足額繳交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19246.996萬元。
(3)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銀行或分支機構出具的人民幣2億元(含)以上的銀行資信證明文件。
(4)未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和失信黑名單,未列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採礦權人嚴重違法名單。
六、本次採礦權網上掛牌出讓為無底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網上掛牌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掛牌交易系統」)。申請人可在網上掛牌交易系統下載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交易文件,並按上述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在網上參加競買。
八、申請人應當在掛牌出讓結束前登陸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網上掛牌交易系統並在系統上向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提交競買申請並支付保證金。網上掛牌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23日下午18時止。
九、掛牌報價時間截止時,經系統詢問,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的,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競價確定競得人。
十、本次採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即通過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網上掛牌交易系統進行,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凡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十一、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項
(1)競得人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申請《採礦權許可證》前,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綠色礦山建設方案,與出讓人籤訂礦山土地復墾工作監管協議,設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及時預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及土地復墾費,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綠色礦山建設相關義務。
(2)本次掛牌出讓採礦權礦區資源儲量詳查報告和開發利用方案編制費共人民幣674.4787萬元,由競得人承擔。
(3)本次掛牌出讓只涉及採礦權,在礦山開發利用涉及土地、林業、水利、環保、應急、道路等事項,由競得人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4)新建礦山必須按照國家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並接受主管部門監督。
(5)未競得人繳交的競買保證金,在網上掛牌活動結束後 5 個工作日內,帶齊相關資料(《保證金到帳通知書》及進帳單等)到本分中心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6)競得人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承擔全部相關稅費。
十二、風險提示及特別約定
(1)採礦權競得人需新建一條礦石料外部傳送帶,一個礦山外部加工區,同時擴寬Y154鄉道及進礦山道路,解決礦石料以及設備運輸問題。外部傳送帶運輸系統長約10公裡,建設投資估算約人民幣2.5億元;礦山外部加工區佔地約500畝,建設投資估算約人民幣4.5億元;擴寬154鄉道長約6.8公裡(起點:154鄉道下穿廣河高速處,終點:154鄉道與礦山外部道路交匯處)、進礦山道路約2公裡,建安費估算約人民幣0.5億元。礦區範圍以及生產、生活、辦公、礦山外部加工區、傳送帶用地(10公裡×16米寬,其中8米寬用於項目建設傳送帶運輸系統建設,8米寬無償交由龍華鎮人民政府調配使用)等土地徵(租)用費用估算約人民幣2.1億元。以上土地的徵(租)工作統一由龍華鎮人民政府完成,由採礦權競得人在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與龍華鎮人民政府籤訂土地使用協議。上述相關費用合計約人民幣9.6億元(以實際發生數為準)由採礦權競得人承擔。
(2)競得人應在競得採礦權後,1年內向登記發證機關申請辦理採礦權登記,逾期,採礦權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採礦權。因不可抗力等非競得人自身的原因,競得人無法按規定時間提交採礦權登記申請資料的,在競得人提交充分且能夠說明遲延原因的相關證明材料後,可根據實際情況延期辦理,最長不超過1年。
(3)採礦權人應當自領取《採礦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建場,逾期不建場的,由原登記發證機關收回《採礦許可證》,註銷其採礦權,採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且對其所有投資無需作出經濟補償。
(4)本採礦權在完成應急管理部門「三同時」建設前須配備機制砂生產線,綜合利用礦石破碎產生的石粉和廢棄石土,加工生產成符合相關規範要求的機制砂,機制砂產能需按建築石料產能同步配套20%以上。否則,採礦權出讓人有權收回《採礦權許可證》,採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且對其所有投資無需作出經濟補償。
(5)本採礦權生產的建築用石料主要供應本市轄區內的建築市場,競得人須優先保障本市、縣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築石料的穩定供應,銷售渠道及價格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監管。
(6)競得人須支付生態補償金人民幣5000萬元給龍門縣人民政府,分5年(期)支付,每年(期)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支付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和社會維穩幫扶資金人民幣4400萬元給龍華鎮,分22年(期)支付,每年(期)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上述資金競得人須在取得《採礦許可證》之日起30日內籤訂支付協議。
(7)競買人應充分了解礦山開採涉及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林地佔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特殊要求,慎重決策,風險由競得人自擔。
(8)因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產業、環保等政策調整不能繼續採礦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經濟損失的,競買人應自行承擔風險,出讓人不承擔責任。如因經濟發展需要,政府部門要求石場提前關閉,採礦權人應予無條件服從,由龍門縣人民政府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9)採礦投資風險較大,競買人應充分了解礦權現狀及地質條件等,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評估投資風險。競得人在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採礦風險、安全風險、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風險等,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十三、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惠州市龍門縣城東門路11號
聯繫人:陳先生
註:本公告同時在下列網站發布
龍門縣人民政府網:(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數字證書辦理地址:惠州市江北雲山西路二號帝景國際商務中心七層18-22房。
龍門縣自然資源局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
2020年5月21日
來源:中國砂石協會綜合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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