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對於羅德曼自認自己可以防住詹姆斯一事,籃球解說員王猛發表了個人意見。王猛認為羅德曼沒有意識到時代變化,規則在變化。用那個時代的視角看待這個時代的球員是行不通的。
對於王猛的看法,波哥還是表示贊同的。如今聯盟興起小球球風,裁判在犯規吹罰上越來越苛刻。羅德曼所處那個年代的NBA則更重視對抗。比如說,90年代時,防守隊員被允許將手頂著對手的腰腹,這個動作要放到現在必定被判定侵犯圓柱體犯規。
其次,當初在面對對方擋拆時,你考慮的只有快速的協防,儘量不被對手甩開。如今面對擋拆,你還需要考慮你對位的人是不是已經跑到三分線上去了。
波哥認為,其實防守的好壞尺度都是外界給的標尺。在我的認知裡,只聽過超巨們互爆,以得分數據論高低,什麼時候聽說過哪個超級巨星被防得死死的?就像當年公牛對陣爵士的總決賽上,羅德曼防守郵差馬龍,馬龍場均24分10籃板,羅德曼場均僅3分7籃板。
可老球迷們都知道,羅德曼當時的防守有多好,換個角度來說,如果防守成功指的是不得分不難籃板,那通過這份數據來看,是不是馬龍要比羅德曼防守的要更好?或者說,羅德曼自己把自己防死了?
但事實上是,沒有羅德曼的防守馬龍的表現會更好。羅德曼每次都讓馬龍在不舒服的位置出球,用積極的拼搶讓馬龍煩躁影響狀態。
這樣的防守在內線扎堆的時代的確很出色,可換到小球時代就不一定行得通了。對面中鋒一拉到三分線等待出手,拉出去籃板沒得搶,不出去對手就投了。全程不給你對抗的機會,防守又該在哪個角度體現呢?
眾所周知,詹姆斯早期打法很喜歡衝擊內線,比賽上被生拉硬拽的次數也不少。波哥記得當初與綠軍的比賽中,詹姆斯被皮爾斯硬生生的從空中拉下來,那球還是進了。事實證明靠力量不一定能防住詹姆斯。
隨著比賽的規則的改變,詹姆斯逐漸適應了小球打法。羅德曼的確是一名防守悍將,在90年代已經證明了自己。詹姆斯同樣在小球時代也證明了自己。假如,羅德曼真的來到現在打球,在現在的規則下,羅德曼很容易陷入犯規麻煩。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