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17:5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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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海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珠澳大橋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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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水上無線電專項整治行動進入收官之際,專項整治的成效也已凸顯,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在無線電專項核查中,經常有船員朋友對發現的問題表示「我都不知道這個是什麼」,故而也無法做到自查自糾。那麼,就讓我們來總結一下在水上無線電專項整治行動中船舶常見的幾個問題吧。
一
移動業務標識碼
1.非法編制、佔用、冒用未許可的船舶標識碼(「一船多碼」)
2.套用、冒用他船船舶標識碼(「一碼多船」)
3.船舶無MMSI碼
4.船舶註銷後,MMSI碼未同步辦理註銷
5.其他特殊問題
二
船載自動識別系統(AIS)
1.未按規定保持AIS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2.未按規定在AIS設備中輸入準確信息
3.AIS發生故障未及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4.船員不熟悉AIS操作使用,不能正確模擬故障的確認和排除
三
甚高頻安全通信(VHF)
1.船舶VHF通信非法佔用應急或專用頻道
2.未按規定在甚高頻通信頻道守聽
3.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
4.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或轉讓無線電頻率
5.船舶非法使用大功率設備
四
船舶無線電法定證書、執照
1.船舶未按規定申請或隨船攜帶無線電相關證照,或證照已失效
2.故意塗改、損毀、偽造、變造、租借無線電證照,或騙取和冒用無線電證照
3.船舶無線電相關證照記載信息與實船不一致,或與船舶國籍、所有權、法定檢驗等證書信息不一致
4.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無線電證照
五
其他
1.船舶未按規定配備或未配備足夠的無線電設備
2.船舶無線電設備未經船檢機構認可,或未持有效型式認可證書或船用產品證書
3.船舶無線電設備的安裝不符合要求
4.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未取得型號核准
5.應當取得型號核准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未向無線電管理機構辦理銷售備案
6.生產、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違反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
通過下面幾個案例
各位朋友或許能有更直觀的了解。
案例一|未按規定在AIS設備中輸入準確信息
11月27日1425時,海事執法人員通過智慧海事監管平臺核查轄區船舶AIS工作狀態,發現在航船「粵明達XX」AIS航行狀態顯示為「錨泊」,海事員致電船方要求其立即糾正。1505時複查,該船航行狀態已正常。
案例二|非法編制、佔用、冒用未許可的船舶標識碼(「一船多碼」)
根據國際電聯《水上移動業務標識的指配和使用》及我國的MMSI國家編碼表規則,我國的船舶MMSI碼前三位可為412、413或414,其中內河船舶MMSI碼前三位必須為413,而末尾數不得為0。12月16日,海事員通過智慧海事監管平臺對轄區船舶進行監管核查,發現「安X」船MMSI碼為413XXX110,根據編碼規則即可初步判定該MMSI碼屬於非法編制。
水上無線電專項整治行動業已開展半年有餘,今已接近收尾,但海事監管不會收尾。大橋海事將建立健全水上無線電通信秩序核查工作常態化機制,繼續全面履行水上無線電秩序管理職能,打擊水上無線電違法行為,維護水上無線電通信秩序。
供稿 | 李自然
原標題:《專項行動 | 專項整治行動快結束了,但海事監管絕不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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