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宏管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山東東宏管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審議,基於獨立判斷立場,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於公司符合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條件的獨立意見
公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有關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規定,具備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合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中關於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規定,有利於增強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競爭力,有利於公司提升持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編制的《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對項目的基本情況、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項目建設的規模和內容等相關事項作出了充分詳細的說明,有利於投資者對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全面的了解。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用途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及公司所處行業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有利於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增強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長遠發展規劃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編制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用途等違反相關規定的情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關於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回報措施合法、合規,有利於保障全體股東的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實際控制人、控
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採取
填補回報措施作出的承諾合法、合規,切實可行,有利於保障全體股東的利益,
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公司制訂的《山東東宏管業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之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我們同意公司編制的《山東東宏管業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之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關於公司《未來三年(2021-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的獨立意見
公司制定的《未來三年(2021—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充分考慮了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廣大股東取得合理投資回報的意願,建立了持續、穩定、積極、合理的分紅政策,更好地保護了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九、關於調整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獨立意見
公司調整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事項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旨在滿足公司正常的經營業務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公司上述調整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事項的決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償債能力,相關風險可控。因此,我們同意本次公司調整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事項。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季勤、姚建國、曹文
山東東宏管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