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喜愛: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020-12-27 證券之星

    多喜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議事規則》等法律規範、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我們作為多喜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基於獨立判斷立場,經過審慎討論,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一)本次提名的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沈德法先生、陳桁先生、陳光鋒先生、趙偉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資格,具備履行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並已徵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禁止任職的情形,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提名的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郭劍鋒先生、謝鵬先生、張美華女士具備《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所要求的獨立性;具備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須的工作經驗,不存在《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禁止任職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郭劍鋒先生、謝鵬先生、張美華女士通過了證券交易所的獨立董事培訓並獲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三)董事會在審議本次董事會換屆選舉的相關議案時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董事候選人提名程序、表決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一致同意提名沈德法先生、陳桁先生、陳光鋒先生、趙偉傑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郭劍鋒先生、謝鵬先生、張美華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並同意將本次董事會換屆選舉相關議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需將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後方可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於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獨立意見    

    為公司及董監高、子公司董監高及主要管理人員購買責任保險,有利於保障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權益,有助於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促進責任人員履行職    

    責,為公司的穩健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此議案審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損害    

    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同意為公司及董監高、子公司董監高及主要管理人員購買    

    責任保險事項,並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批。    

    (以下無正文)(此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獨立意見》之籤字頁)    

    獨立董事:袁雄 郭劍鋒 謝鵬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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