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獨資企業取得政府的拆遷補償款,需要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第一條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取得政府的拆遷補償款,符合上述規定的,免徵個人所得稅;不屬合上述規定的,併入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農戶自產自銷自己的農產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規定: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徵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徵稅範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農戶自產自銷的農產品屬於「四業」範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4、單位和個人繳付的「三險一金」怎麼計徵個人所得稅?
「三險一金」一般分為單位繳交和員工個人繳交兩部分。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規定標準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允許在本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規定標準繳交的「三險一金」,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5、高等學校的科技人員取得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給予的現金獎勵,個人所得稅有什麼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8號)第一條規定,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