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情卿
喜歡就是放肆,而愛則是克制。
人們都說被偏愛的有恃無恐,可淺薄的喜歡也都是隨心所欲。淺薄的喜歡上對方,會想辦法刷存在感,拉近距離,會不擇手段,只為得到。
而愛上一個人,是小心翼翼的關愛,是害怕做錯事,是為了對方考慮而克制自己的欲望。同樣,也不會把性當成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有些人在愛裡放得開,性是雙方進一步的發展;可也有些人慢熱,不知道怎麼處理愛與性的關係。這也不需要著急,真正愛你的人會給你時間,畢竟性從來不是捆綁,是自然而然的愛。況且性不過是愛情的一部分,遠不是愛情本身。
正如愛情裡面包含最基本的三個要素:浪漫關係,性關係,人身依賴。在這三種要素中,前兩種只是人類本身最基本的情感反應和身體反應。好比一見鍾情,其實就是對方的整體形象恰好滿足了自己情感嚮往上和身體本能上的喜歡。
愛情裡更重要的是人身依賴,這種依賴是更深層次的契合,比如三觀一致,追求相同,情緒相知等等。
所以,再愛一個人,也不要把性當成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01尊重對方的想法,是愛一個人的前提
《兩小無猜》裡有這樣一句話:
「好的愛情是你通過一個人看到整個世界,壞的愛情是你為了一個人捨棄世界。」
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能夠在愛情裡守住自己的世界,並且也尊重對方的世界,就已經足夠。
每個人的經歷不同,想法不同,也許關於性這件事,你覺得理所當然,但是對別人來說接受就很困難。如果真的愛一個人,應該是學會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而不是刻意為難。
好比有些人的曾經失敗的感情經歷讓他們有了心理障礙,不再輕易相信感情,也不敢再輕易託付。這時候就需要理解和尊重對方的想法,而不是不肯變通,固執己見地要求別人來順應你的想法。
有了這個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以後,再來談性,或者其它的方面,雙方都會更加契合和理智,這才是好的愛情的正向發展。
所以,要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的想法,而不是打著愛的名義,把性說成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02愛情和性不衝突,也從不對等
性或許是愛情好的催化劑,讓兩個人的關係更緊密。但有些人選擇無性婚姻,也依然能夠幸福相處。所以。愛情和性從根本上來說並不衝突,不過是人們的選擇不同而已。
同樣,愛情和性也從來不對等。不是兩個人在一起以後,就可以把性當成理所當然的事,這不符合邏輯,也不符合愛情。
就像某些人心裡的白月光,哪怕從來沒有在一起,從來沒有得到,還是深愛。這種愛和性沒有關係,卻也可以延續很久。
金嶽霖一生深愛林徽因,林徽因就是他心目中不變的白月光。後來林徽因嫁給了梁思成,金嶽霖終生沒有結婚。
相傳林徽因去世後,有一天金嶽霖宴請賓客,表現的很開心。客人不解,明明不是什麼節日,也不是什麼紀念日。沒想到金嶽霖卻說:「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這份愛,無關與性,卻至死不渝。
所謂的美好愛情,正是我們自身的一種感受。在愛裡,我們願意付出,這種付出不需要什麼理所當然的回報,這是自己的心甘情願,也是愛情的細水長流。
現在有一種快餐式戀愛,為的就是追求激情。得到了,感情也就淡了,這樣的愛情需要及時辨明,不要輕易淪陷。
正是因為愛,性才可以不理所當然。好的愛情是慢慢來,而不是達到目的以後,就沒有了以後。
所以,愛情和性從來不對等,性也不該被當成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飛屋環遊記》裡說:
「幸福,就是當你想吃的時候有得吃,想被愛的時候有人來愛你。」
而那個愛你的人,也應該明事理,不用愛來捆綁你的想法。這樣的愛情才能幸福,也能長久。
再聰明的人在愛情裡也有想不通的事,這中間雙方或許會經歷很多想法和做法上的碰撞,這是磨合期,也最能考驗人品和感情。
愛一個人的表達有很多種,性只是其中一種,也是最不應該被捆綁的一種。
所以,如果愛一個人,就好好愛,不要把性當成「理所當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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