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4月至6月間,在經歷臺兒莊的激戰與花園口的滔滔河水後,徐州會戰終於落下了帷幕。日本陸軍在再取中國重鎮的同時,自身也膨脹到了短時間內的極限。在此期間,日本陸軍又擴建十支新編師團,至此,日本陸軍各常設師團的「留守部隊」已首次動員完畢,又經過對一些聯隊的調動整編,達到了34個師團,6個混成旅團,1個騎兵集團的龐大規模。
7月底,隨著這十支新編師團陸續到達中國,日本陸軍的九成力量集中在了大陸戰場(包括關東軍),此時此刻的侵華日軍,基本上都是由日本陸軍的基幹聯隊組成,在經歷了近一年的戰陣廝殺後,即使是由預備役編成的特設師團也有著不亞於常設師團的戰力。
1938年6月,侵華日軍90萬的人數雖然少於抗戰結束時期大陸上的100萬日軍,然而無論在佔日軍總兵力的比重還是在絕對戰鬥力方面,都稱得上是整個侵華戰爭中最強大的時期。1938年7月底,日軍兵力在中國大陸配置如下:
(下文中多次出現挽馬師團和馱馬師團,前者指裝備火炮較重,需要馬匹牽引,後者指裝備火炮較輕,能夠拆裝由馬匹馱負)駐紮中國東北的關東軍下轄:第一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二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四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七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八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十二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二十三師團(新建三聯師團,甲類)和獨立混成第一旅團。
另外還有大本營直轄的第一零四師團(特設三聯師團,甲類)。
華北方面軍下轄第一軍、蒙疆軍和多個師團旅團,其中直轄的師團旅團有:第五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一一零(特設挽馬師團),第一一四(特設挽馬師團),第二十一(新建三聯師團,甲類)和獨立混成第五旅團。
第一軍:第十四師團(常設挽馬師團),第二十(原朝鮮軍,常設挽馬師團),第一零八師團(特設馱馬師團),第一零九師團(特設馱馬師團),以及獨立混成第三旅團和獨立混成第四旅團。
蒙疆軍:第二十六師團(混成十一旅團擴編,三聯師團,甲類)和騎兵集團(三騎兵聯隊)。
華中方面軍下轄第二軍和第十一軍。
第二軍:第十(常設挽馬師團),第十三(常設馱馬師團),第十六(常設馱馬師團)。
第十一軍:第六(常設挽馬師團),第一零六(特設挽馬師團),第一零一 (特設挽馬師團),第二十七(由中國駐屯旅團擴編,三聯師團,甲類)和波田支隊(臺灣守備軍組成,相當於一支加強的步兵旅團)。
另外華中方面軍還直轄:第三(常設挽馬師團),第九(常設馱馬師團),第十五(特設三聯師團,甲類),第十七(特設三聯師團,甲類),第十八(常設馱馬師團),第二十二(新建三聯師團,甲類),第一一六(特設挽馬師團)。
1938年的中國大陸上,日本這條毒蛇已經將其血盆大口張到極致,而它的目標正是武漢。早在臺兒莊戰事正酣的4月,日軍大本營已經在謀劃對武漢的作戰方案。攻擊武漢與登陸廣州的戰略雛形早在1937年末南京淪陷之時,日本大本營就已經著手研究,但由於所謂的「戰爭不擴大」方針擱置。而後徐州會戰又起,中國人民抵抗愈發激烈,在不斷投入戰爭力量的同時,日本這個國家實際上逐步被軍隊綁架,「不擴大」成為虛言,對武漢和廣州的作戰又被提上了日程。到了五月底,以「攻佔漢口與廣州逼迫蔣介石求和,在年內結束戰爭」為戰略目標的秋季作戰方針制定。6月15日,在御前會議上終於決定進行攻佔武漢與廣州的作戰。
日軍的武漢攻略歷經三變。1938年4月第一份作戰計劃初現雛形,在這個方案中華北日軍將沿平漢路南下,華東日軍朔江而上,合擊武漢。但因華北地區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戰鬥活躍,「治安」嚴重不穩,在山西,日軍稱:「西省南部各守備隊受到優勢中國軍隊的攻擊;」「路遭頻繁破壞,被迫撤出運城,平路等地。」「遊擊隊困擾下,各守備隊糧草彈藥告罄,靠貓狗野菜充飢。」在河北,日軍又「共產軍活動活躍且頑強,被迫撤出來源等地」。華北難以調出部隊,故而此方案取消。
雖然有著輜重兵這樣的後勤編制,但是這種單純的運輸兵種與糟糕的兵站制度常常無法滿足日軍的後勤需求,圖為正在「現地自活」的日本士兵。更改後第二套出臺:華東日軍沿江攻擊不變,由華中日軍替代華北軍由淮河流域出發攻擊,而華北軍佔領鄭州一帶,以牽制北方的中國軍隊。然而,1938年6月12日,蔣介石下令掘開花園口,一時間,中原萬裡澤國,日軍在淮河流域行動困難,武漢攻略隨之再次更改:將攻擊主力放置在長江下遊,另一部由大別山南進武漢。
在6月15日御前會議大本營確定決心後,6月18日,「大陸一一九號令」發布,武漢會戰由此爆發。這場抗日戰爭中規模最大的武漢大會戰持續了四個多月,至1938年10月25日,隨著中國軍隊撤離武漢,長江之濱的大血戰終於落下帷幕。對於日本政府來說,佔領了中國「最後」的政經中心,封鎖了中國漫長的海岸線後,預想中,國民政府的全面求和並未實現(註:雖然直至太平洋戰爭爆發,國民政府斷斷續續一直與日方進行著秘密和談的接觸),年內解決大陸戰爭的賭博失敗了。對於日本陸軍來說,擊敗了中國政府軍最後的精銳,在這片它渴望徵服的大陸之上,似乎已經沒有其他力量可以阻擋「皇軍」的赫赫武功,戰爭是否持續,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件,這頭惡魔堅信自己必勝無疑。
然而,英雄的中國人民會告訴法西斯強盜們,戰爭,才剛剛開始。
抗日戰爭進入了相持階段,日本陸軍將要面對的,是同一片土地上的兩場不同戰爭。在華南前線,日軍繼續攻擊中國軍隊重兵集團,殲滅其有生力量,佔領交通樞紐重要城市,迫使中國政府走上談判桌,這樣,在「適時地對聚集之敵給以攻擊,挫敗其抗戰企圖」的方針指導下,以第十一軍為主力的日軍仍舊以他們熟悉的作戰方式圍繞著四次長沙會戰進行了一系列戰役,直至豫湘桂戰役時中國軍隊的大崩潰。
在華北地區,佔據綏遠,山西,河北,山東廣大地區的日軍,一方面希望從治安戰中抽身,一方面又不願意放棄這些土地,在「確保佔領地區治安,高密度駐紮」的方針指導下,以第一軍,第十二軍為主力的日軍,在掃蕩與反掃蕩的戰鬥中,逐漸深陷在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遊擊戰爭泥潭中。為了適應這兩種不同的戰場態勢,日本陸軍對自己的編制體系陸續進行了調整。
侵華戰爭爆發之際,日本陸軍仍舊只擁有17個師團,編制大體一致,均下轄兩個旅團,每個旅團有兩個聯隊,只是由於配屬炮兵聯隊的不同,可以分作挽馬師團與馱馬師團。所謂挽馬師團理論上應編有75野戰炮大隊三支,105野戰炮大隊一支,然而由於日本產能有限,並不是所有的挽馬師團都能裝備上105mm的大口徑野戰炮(註:近衛師團,第2、3、4、5、20師團都只有三支75野炮大隊);馱馬師團則應有75山炮大隊三支,對於山炮這樣的裝備,日本陸軍還是能夠得到足額供應的。
對於算不上重裝部隊的日軍師團來說,山炮更加輕便而適合野戰使用。隨著侵華戰爭進入相持階段,為了應對中國戰場上不同的戰爭態勢與節約兵員,日本陸軍對於新設立的師團採用了新型的三單位制編制。早在1936年「國防方針」制定之際,日本陸軍就拿出了新的師團整編方案,
依照此套計劃,師團將全面改編為三單位制部隊,每個師團將轄三個新型步兵聯隊,這種步兵聯隊使用了三中隊的大隊編制,強化了小隊火力(註:採用了三支輕機槍分隊加一支擲彈筒分隊的編制,一般還會為輕機槍分隊加強各一具擲彈筒);師團所屬炮兵聯隊亦進行改編,炮兵大隊改用了105mm野戰炮中隊與75mm野戰炮中隊的混編形式。日本陸軍後來編成的三單位師團便是以此套計劃為雛形發展的。
長期以來,一直有這樣的論調:日本陸軍師團分為甲乙丙丁,而三單位師團就是乙等師團,是治安師團,戰力不堪,無法與其17個常設師團比擬。
但是,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甲乙丙丁只是編制形式,並不是區分日軍師團戰鬥力的依據。首先,1938年至1942年期間,日本陸軍將師團全部改編成了三單位師團,包括其原有的17個常設師團;其次,所謂甲乙丙丁的劃分,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陸軍才逐漸產生的概念;最後,野戰師團、治安師團、海洋師團與警備師團的劃分與甲乙丙丁的分類並不一一對應,這是對師團可擔當任務的描述,一般來說,甲乙兩類編制師團都可以進行野戰與治安作戰,而到了戰爭末期,捉襟見肘的實力迫使日本陸軍將原本進行治安與警戒作戰的丙類丁類編制師團(註:補設了炮兵部隊,加強了工兵輜重單位)也投入到了前線野戰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44年爆發的豫湘桂戰役(然而即使面對丙類丁類編制師團,「國軍」的表現依舊......)。
1938年4月至6月,隨著新的六個師團的編成,日本陸軍終於將三單位改編計劃予以實施。與1936年提出的整編計劃相比較,這些新師團雖然使用三聯隊編制,卻仍舊以四個步兵中隊編成步兵大隊,另外由於火炮產能不足的老問題,它們所轄的炮兵聯隊也並未完全按編制表配置火炮。
抗戰爆發時日軍常設師團戰時編制表通過對比以上兩種編制表,我們可以看到,新設的三單位師團將騎兵聯隊全部改編成了裝備裝甲車輛的搜索聯隊,提高了部隊的偵察能力;炮兵聯隊的火炮總數雖然減弱,但將105mm中隊下放至炮兵大隊,增強了大隊火力。後勤諸單位加強的汽車裝備使得師團摩託化程度得到了提高,雖然與同時期西方大國陸軍比較還是少的可憐。在撤銷旅團的同時,新設立的三單位師團卻又成立了步兵團這一指揮單位,這與日本陸軍的戰術習慣有很大關係。
希望建設摩託化師團的日本陸軍一直苦於國內的產能,戰時只能集中車輛配屬單支部隊。圖為長城抗戰時期,其從國內徵調給前線的各色汽車。「戰略戰術偏愛迂迴包抄,戰鬥戰術堅持三角進攻」一句大體可以概括日本陸軍的戰術特點。日本陸軍崇尚進攻,在其1929年頒布的《戰鬥綱要》中再三強調,「進攻是摧毀敵戰鬥力,殲滅敵人的唯一手段。」綱要要求,所有作戰行動的目的都在於儘快接敵,從而發揮日軍近戰優勢;甚至提出當敵軍處於優勢或者進行防禦戰鬥時,也要求指揮官盡力組織進攻奪回戰場主動權。
在日本陸軍看來,進攻的最好方式便是迂迴包圍,而為了達到戰役的突然性,日本陸軍又偏好進行所謂的遭遇戰,在《戰鬥綱要》中,對這種作戰做出了如下總結:
1. 師團應以兩路或多路縱隊進行行軍;
2. 一般部署如下(圖略);
3. 師團長只負責右路縱隊直接指揮,左路縱隊一般由步兵指揮官擔任(增設的步兵團長)
4. 前衛部隊的主要任務是掩護主力行軍,保證控制關鍵地形,執行破交戰,對敵軍進行突襲;
5. 前衛部隊與敵軍遭遇後,師團長脫離主力行軍隊列,帶領部分參謀人員前進至前線;
6. 左路縱隊開始隱蔽運動,迂迴至敵側後攻擊;
7. 主力部隊向前運動形成包圍。
偏好於這種戰法的日本陸軍,常會以步兵旅團配屬若干支援部隊建立支隊,旅團長為該部指揮官,或為前衛,或為側翼縱隊,進行作戰。所以在進行師團三單位制改編後,步兵團的設立便是為了繼承這種戰術指揮結構而設立的指揮單位(註:1941年後成立的三單位師團則予以撤銷,之前的師團仍舊保留)。
綜上所述,擁有完整步炮偵工輜諸兵種合成,適應日本陸軍慣用作戰戰術的新型三單位師團,雖然最初是以治安整肅為作戰目的而設立,但卻是日本陸軍新的骨幹力量。事實上,至太平洋戰爭爆發,日本陸軍原有的四聯隊師團亦全部改編成了此類師團。
甲類步兵聯隊的編制(RC為步兵炮中隊,T為平射炮中隊)這些師團就是所謂的甲等師團,他們包括13、15、17、18、104、110、116這七個特設師團和21、22、26、27、51、48這六個新建師團(註:僅統計在我國作戰過的部隊,其中未計算戰前常設師團,因為此類師團後續全部改編為三單位甲類師團,未計算後復員的特設師團,因為此類師團二次編成後多使用丙類丁類編制)。
下部將繼續介紹侵華日軍的乙丙丁三類編制師團和二戰時日本的動員體系,敬請期待。
(作者是中國兵器工業集團研究員、軍事歷史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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