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神的恩典
恩典是神的完美屬性之一,只賜與神的選民。舊約和新約都從未提到神的恩典與人類整體有任何關係,更不用說更加低等的受造物了。在這點上,恩典與「憐憫」不同,因為神的憐憫「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145:9)。恩典是神向祂的選民流露善意、施與慈愛和救恩的唯一源頭。亞伯拉罕·布斯在他所著的頗有裨益的《恩典的統治》一書中如此定義神的恩典這個屬性:「這是神白白施予的永遠的恩惠,體現在祂向有罪而不配的人施予屬靈而且永遠的祝福。」
神的恩典是指神主權地施予救恩的福份,而那些得到這福份的人本身毫無功績可言,神也不要求他們得到這福份後付任何的回報。不但如此,他們不僅沒有任何邀功之處,也完全不配得,甚至只配去地獄。神的恩典完全不能憑功績而得,也不能憑追求而獲,得到的人裡裡外外也無任何地方吸引神施予恩典。受造物不能購買、掙取或贏得恩典;否則,恩典也就不是恩典了。當我們說一件東西因「恩典」得來時,意思是說接受者本沒有權利,也不配得到,他之所以得到完全是出於施與者的愛心,況且他起初也並未渴慕與求索。
在保羅書信中,我們可以找到關於神的奇異恩典的最完整的闡述。在他的書信中,「恩典」與倚靠人的行為或價值是完全對立的,包括各種類型、各種程度、一切的行為與價值。羅11:6非常清楚地闡明了這點:「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恩典和行為的關係就如酸與鹼一樣無法共存。「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神完全的恩惠與人功績的關係就如油與水一樣永不相容(參見羅馬書4:4-5)。
神的恩典有三個主要特徵。第一,它是永恆的。從亙古到永遠,神在施予恩典之前就已經計劃,在分賜與眾人前就已經決定:「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1:9)。第二,它是白白施予的,從來沒有人買過神的恩典:「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羅3:24)。第三,它完全出於神的主權,因為神樂意施與誰,就施與誰。「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羅5:21)。如果恩典「作王」,那麼它就是坐在寶座上,而那坐在寶座上的,就是有主權的,因此稱作「施恩的寶座」(希4:16)。
正因為恩典是人不配得的恩惠,所以神必須主權地賜予人。神因此宣告:「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出33:19)。假設神向亞當所有的後裔都施予恩典,那麼人便立刻會下結論說,神出於公義的緣故,不得不讓他們上天堂來彌補祂允許人類墮落造成的後果,但是偉大的神不需要向任何受造物盡任何義務,更何況那些悖逆之輩了。
因為永生是禮物,所以人無法用好行為去賺取,也不能說得到永生是自己的權利。既然救恩是"禮物",那麼誰有權告訴神祂應當賜給誰呢?賜恩的神從沒有拒絕賜恩給任何按祂定下的規則全心尋求祂的人。絕對沒有!祂從未拒絕照祂所規定的方式空手來到祂面前的人。但如果在這不悔改、不相信、存心叛逆的世界中,神決定行使主權,從中選擇有限的一批人得救,祂對誰不公平了嗎?神有義務將祂的禮物強行賜給那些並不珍惜的人嗎?神必須拯救那些一意孤行己路的人嗎?
神的恩典是永恆的,白白賜予的,而且完全出於祂的主權,但是沒有什麼比這幾點更讓屬肉體的人發怒的了,祂與生俱來、根深蒂固的對神的仇視在此顯露無疑。說神在萬古之先就定下萬事而毫不徵求受造物的意見,在從未為罪心碎的人看來太貶低他了;說恩典既不能掙取也不能贏得,對自以為義的人來說太自輕自賤了;說神出於恩典揀選那些祂所喜愛的對象會引起驕傲的叛逆者的強烈反對,就如泥土起來反對窯匠,質問他說:「你憑什麼把我造成這樣呢?」無法無天的叛亂者竟敢質問神的主權公平何在!
神的恩典是有區別的,這體現在祂主權地揀選了一批祂喜愛的人。「有區別」是指神的恩典將人區別開來,予以不同對待,選擇一些,而放棄另一些。正因這種有區別的恩典,神將亞伯拉罕從他拜偶像的鄰人中挑選出來,使他成為「神的朋友」;正是這種有區別的恩典拯救了稅吏和罪人,而論到外表虔敬熱心的法利賽人卻說「任憑他們吧!」(太15:14)。神白白的和主權的恩典臨到不配的和不可愛的對象身上,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彰顯祂恩典的榮耀光輝了!雅各.何為(1751)如此美妙地描寫道:
「天上的法庭宣告說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瑪拿西是個兇殘暴虐的惡魔,他令自己的兒女經火,使耶路撒冷充滿無辜人的血。他擅於行惡,不僅自己作惡多端,放縱無度地褻瀆聖殿,使其汙穢不潔,他還毒害屬下的生活準則,敗壞他們的舉止,以致他們行惡比最可憎的外邦拜偶像者更甚(參看代下33)。然而,憑著神極豐盛的恩典,他變得謙卑,洗心革面,成為蒙赦罪之愛的神的孩子,不朽榮耀的繼承人。
再看那殘酷血腥的迫害者掃羅。他口吐威嚇的話,熱心殺戮,使耶穌的羊群擔憂,將耶穌的門徒殺害。他所掀起的軒然大波,所毀壞的無辜家庭,都不足以緩和他的仇恨之心,這些事對掃羅來說不過是略嘗滋味,遠不足以填滿他嗜血的胃口,反而使他更熱切地在這條路上奔走,更盼望完全摧毀他們。他渴盼殘暴和殺戮,極其熱切而難以滿足,甚至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徒9:1)。他的話語如同長矛和飛箭,他的舌頭快如利劍。對他來說,威嚇基督徒就如呼吸空氣一樣自然。不僅如此,他的心中充滿敵意,巴不得他們每時每刻都在流血。只因為他的言語和呼吸缺乏實在的能力,他才沒有致所有人於死地,也未使無辜的門徒跌倒。如果從人的角度來判斷,誰會不宣判他為可怒的器皿,註定要面對不可避免的毀滅呢?不僅如此,誰會不下結論說,如果在那悲慘的地獄世界中有更沉重的鎖鏈和更幽深的地牢,那必定是為這種堅決與真正敬虔為敵的人預備的。然而,讓我們仰慕、尊崇那無盡的恩典寶藏吧!這個掃羅居然得以與先知們同席,與尊貴的殉道士們同列,成為榮耀的使徒行列中的傑出一員。
眾所周知,哥林多人罪大惡極,其中一些人甚至沉迷在令人可憎的惡行中,習慣於不公平、不道德的行為,簡直是人類的恥辱。然而,這些強暴之子和情色之奴卻得以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9-11),他們在為我們而死的救贖主的寶血中『洗淨』,靠可稱頌的聖靈之強有能力的工作而『成聖』,通過恩典之神的無比豐盛的慈愛而『稱義』,那些曾是世間負擔的人變成了天堂的喜悅、天使的快樂!」
現在,神的恩典在主耶穌基督裡,靠著祂,也通過祂彰顯出來。「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17)。這不是說神在祂的兒子降世為人前沒有施下恩典(創6:8,出33:19等經文清楚地說明這點),而是說恩典和真理是在救贖主來到這世界,且為祂的子民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才被完全啟示,具體表現出來。只有通過基督這位中保,神的恩典才能流向祂的選民。「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麼……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5:15,17,21)。
神的恩典在福音中顯明出來(徒20:24)。福音對自以為義的猶太人來說是「絆腳石」,對自負並喜歡從哲理的角度解釋世界的希臘人來說是「愚蠢」的,為什麼呢?因為福音絲毫不能滿足人的驕傲之心,它聲稱我們除非憑恩典,否則根本不可能得救;它聲稱若沒有基督作為神之恩典的無可言喻的禮物,每個人的處境都是悲慘絕望、不可救藥、毫無盼望的;在福音中人是有罪的,是被判了罪,正走向滅亡的罪犯;福音聲稱最高尚的道德家與最荒淫無度的人都陷在同等可怕的悲慘處境中;熱心的宗教信奉者,即使有一切的宗教儀式,也並不比最褻瀆神、敵視神的人境遇更好。
福音認為亞當的每個後裔都是墮落、汙穢的罪人,只配下地獄而無力自救,他唯一的盼望是在福音中顯明的恩典。一切站在神面前的人都違背了神聖潔的律法,被定為有罪,是判了死刑的犯人,他們並非僅僅在等候判決,因為事實上已經宣判了(約3:18,羅3:19)。人若抱怨神的恩典不公平,就等於自殺;如果罪人執意要真正的公平,那麼火湖將是他永遠的份,他唯一的希望在於伏在神公平的審判下,承認神的審判完全公義,轉向樂意施憐憫的神,伸出空空的雙手接受神在福音中顯明的恩典。
神位格中的第三位是恩典的傳送者,所以稱為「施恩的靈」(亞12:10);聖父是一切恩典的源頭,因為祂自己設計決定了救贖的永約;聖子是恩典的唯一渠道;福音將恩典顯明出來;聖靈是施恩者,使福音帶著拯救的能力在人的靈魂裡工作,使靈裡已死的選民活過來,並徵服他們叛逆的意志,使他們剛硬的心熔化,使他們的瞎眼重見光明,使他們麻瘋病般的罪得以潔淨,正如已故的G.S.畢曉普所說:
「恩典是為已經墮落得無力舉起正義之斧的人們預備的,他們已經敗壞得無法改變自己的本性,背離神以致於無法轉向祂,瞎眼以致於不能看見祂,耳聾以致於不能聽見祂,靈性上完全死去以致於神必須親自打開墳墓,使他們復活。」
· AM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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