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讀:吳清心弟兄
第四章 神的預知
這個課題曾在歷史上爭論不休,但哪一個聖經真理沒有引起在神學上和教會中的爭執呢?例如基督的神性,祂由童貞女懷孕而生,祂贖罪的死,祂的再來,信徒的稱義、成聖和永生保證,教會的組織、職分和紀律,洗禮和聖餐等等寶貴的真理,在此不再贅述。然而,既然神的忠心僕人們從未因有爭議就停止為真理爭辯,那麼我們為何要閉口不談神的預知這令人困擾的問題呢?只是因為有人會指責我們好紛爭嗎?讓別人去為自己辯護吧,我們的責任是忠實地見證神所賜給我們的亮光。
關於神的預知,有兩件事許多人不明白:一是這詞的意思,二是這詞在聖經中所指的範圍。因為這種情形極其普遍,傳道人和牧師常常容易在這點上顛倒黑白,甚至矇騙信徒。只有一個方法可以防止誤入歧途,就是在真道上建立自己;為此必須勤於以禱告的心研經,並且以謙卑的心來領受神所栽種的道。只有這樣才能抵擋防範那些攻擊我們的人。今天,有些人曲解神的預知這個真理,質疑並否認神拯救罪人的絕對主權。正如高等批評學者否認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進化論者否認神的創造之工,同樣,也有一些假聖經教師曲解神的預知,否認神無條件揀選人得永生的教義。
當我們闡述神的預定這個莊嚴神聖的主題時,當我們說神在萬古之先就揀選了一批人,使他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時,我們的敵人撒但就派了一些人來爭辯說揀選是基於神的預知,在這裡,「預知」是指神預見到某些人的本性比其他人更加柔順,更加願意回應聖靈的感動,神因為知道他們會相信,所以預定他們得救。這種講法根本是錯誤的,它否認了人全然敗壞的真理,認為有些人裡面還有些許良善;它也否認了神自主決定的能力,認為祂所定的預旨受制於被造物裡所有的;它完全顛倒了因果關係,說神因為預見某些罪人會相信基督,才預定他們得救,這與事實完全相反,聖經明確地說神出於祂至高的主權揀選了一些人來領受祂特別的恩惠(徒13:48),並因此決定賜給他們信心。錯誤的神學將神預先知道我們會相信作為揀選我們得救的原因,但事實上,神的揀選是因,我們的相信是果。
在進一步探討這個經常令人產生誤解的主題前,讓我們先來確定詞的含義。「預知」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許多人馬上會回答說是「預先知道」。且慢,我們不應該倉促下結論,也不可以韋伯斯特字典的解釋為決定性權威,因為問題並不在詞源,而在於聖經是怎樣使用這個詞的。聖靈如何運用這個詞語決定了它的含義和範圍。許多錯誤和混淆的產生都是由於沒有好好運用這條簡單的規則。許多人自以為他們已經明白了聖經中某個詞的意思,而懶於用字詞索引來檢驗其假設的正確性。讓我們進一步來討論這個問題。
例如,「肉體」這個詞,許多人以為其含義顯而易見,查考它在聖經中多處的用法簡直是浪費時間。許多人匆忙下結論說,這個詞與物質的身體意義相同,而不對此加以進一步研究。然而,事實上,聖經中多處使用「肉體」,其含義遠不止指物質層面;只有仔細研究它在聖經中每個出處的上下文,才能對此詞有清楚、全面的認識。又比如「世界」這個詞,聖經的讀者通常會認為它與人類是同一個意思,結果導致錯誤理解許多經文。又如「不朽」這個詞,有人說根本不必研究!這詞顯然是指靈魂的不滅性!我的讀者啊,隨意對神的話語妄作斷言是極其愚昧和錯誤的。如果你花功夫仔細研究每處出現「朽壞」和「不朽」的經文,就會發現這些詞從未用於靈魂,而總是指身體。
同樣,用於上述的「肉體」、「世界」和「不朽」這些詞的解經原則也適用於「知道」和「預知」。我們不應當貿然猜測這兩個詞僅僅指理念上的認知,而要仔細推敲它們在不同經節中的意思。「預知」這個詞在舊約中沒有出現過,但「知道」卻頻頻出現(中文聖經有時翻譯為「認識」或「曉得」)。聖經在講到神「知道」時,常指「蒙恩」,並不只是理念上的認知,更對「知道」的對象帶有一定的情感。「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33:17)。「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申9:24)。「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耶1:5)。「他們立首領,我卻不認」(何8:4)。「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摩3:2)。在這些經文中,「知道」或「認識」的意思是愛或任命。
同樣,「知道」這詞在新約中也頻頻出現,其含義與舊約一樣。「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7:23)。「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提後2:19)。
現在,我們再來看新約中所用的「預知」一詞,它比「知道」用得更為清楚明白。仔細研讀此詞的出處,我們就會發現問題的關鍵在於「預知」在聖經中有沒有被用來僅僅指預先知道未來某事將要發生。事實上,在聖經中「預知」的對象從來不是事件或者行動,而總是人。神說祂「預知」某些人,而不是這些人的行為。我們將引用所有出現過這個詞的經文來論證這點。
這個詞首次出現是在使徒行傳2章23節。我們讀到「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仔細研究這節經文的措辭,我們發現使徒並沒有說神預知釘十字架這件事,而是預知被釘十字架的人:「祂(基督)被交與人……」。
此詞的第二個出處是在羅馬書8:29-30。「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注意此處預知的對象,神不是預知事而是預知人。神所預知的不是這些人會交出主權,也不是他們心裡相信,而是他們本身。
「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羅11:2)。這裡再一次非常清楚地說明預知的對象是人,而且只是人。
最後一處經文是在彼得前書1章2節:「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誰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呢?前一節經文告訴我們,這是指「分散寄居」,也就是在外散居,分散在各處信主的猶太人。同樣,神在這裡也是預知人,而不是預知他們的行為。
看了這些經文(也是聖經中僅有的經文)之後,請問那些鼓吹神「預知」某些人行為的論調有何聖經根據呢?神難道是因為預知他們將會有「悔改相信」的行為而揀選他們得救嗎?絕對不是!聖經從未提到神預見或預知人悔改或相信。誠然,神在萬古之先就知道某些人會悔改相信,但這並不是聖經所說的祂「預知」的對象。既然在聖經中,「預知」這詞無一例外地指神預知人,那麼就讓我們「常常守著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1:13)吧。
另外,提請大家注意上面所引的前兩段經文(徒2:23;羅8:29-30)清楚明白地教導說神的「預知」並不是之後事件的原因,經文中同時提到的神絕對主權的預旨才是真正的原因。基督是因為(1)神的定旨(2)神的先見(徒2:23)被交於人。神的「定旨」或預旨先於預知,是預知的原因。同樣,羅馬書8:29以「因為」開頭,告訴我們去查看前一節經文的結尾。前一節經文說什麼呢?「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此,神的「預知」全然基於祂的旨意或預旨(參見詩2:7)。
神之所以能預知未來是因為祂預定了一切將成的事,因此,那種說神根據人是否會相信而揀選的說法是違背聖經、倒因為果的。事實上,神因為預先揀選而「預知」,祂揀選的依據或原因完全出於祂自己絕對的主權意志,而絲毫不受任何外因的影響。神自己之所以決定揀選一些人,並非因為祂預見或看見他們所有或所行的有任何可取之處,而只是出於祂自己的美意。至於祂為何挑選這些人,我們不知道,也只能說:「父啊,是的,因為禰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羅馬書8章29節清楚說明神在創世之前,就揀選了一些罪人,預定他們得救(帖後2:13),從此節可以清楚看見:「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神並未預定祂預先知道會「效法」的人,相反地,祂預定那些祂「預知」(即蒙愛和揀選)的人來「效法」祂的兒子。他們效法基督並非是原因,而是神預知和預定的結果。
神從未因為預見罪人會相信而揀選他,其簡單而充分的理由是因為只有當神賜下信心,罪人才會相信;就如只有神賜予人視力,人才能看見一樣。視力是神的恩賜,看見是我使用這恩賜的結果。同樣,信心是神的恩賜(弗2:8-9),而相信是我使用這恩賜的結果。倘若神因為知道某些人到了一定時候就會相信而揀選他們得救的話,那麼相信就是人的功德行為,得救的罪人就可以藉此「自誇」,而這顯然是與聖經的教導相牴觸的(弗2:9)。
毫無疑問,神的話語非常清楚地教導說相信並不是有功德的行為。聖經肯定地稱基督徒是一批「蒙恩信主的人」(徒18:27)。如果他們是蒙恩信主,那麼他們信主則絕對無功德可言,這樣的話,他們的相信也就不可能成為神揀選他們的依據或原因。絕無可能!神從不根據任何我們所有的或所行的來決定是否揀選,祂揀選完全是按照自己的美意。再者,我們在羅馬書11章5節讀到「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這裡很清楚地說明揀選本身是由於恩典,也就是無功受祿的恩惠,是我們不配得的。
由此看來,清楚明白聖經關於神的「預知」的概念是極其重要的。錯誤的理解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極其羞辱神的想法。一般人對神的預知的看法是極不恰當的。神不僅知道從起初到末了發生的一切,而且祂從起初就計劃、安排、預定了萬事。萬事皆有因,神的意圖也是祂預知的依據。如果你是個真正的基督徒,這是因為神在創世之前就在基督裡揀選了你(弗1:4),而不是因為祂預見你會相信,只因為祂喜悅揀選你,即使你天生並不信祂。既然如此,讓我們將一切榮耀頌讚都歸給神吧!人毫無理由把任何功勞歸在自己身上。你之所以蒙恩信主(徒18:27),完全是因為神「出於恩典」(羅11:5)揀選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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