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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光環滿身,如今鐐銬加身;他曾揚名立萬,如今身陷囹圄。
他組織賣淫、腐化官員、開設賭場、虛假訴訟、持有槍枝、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無所不為。
他就是易連峰,被外界「奉」為黑社會「教父」級人物。
從無到有逐步發展
1995年,易連峰辭去教師工作下海經商,1995年至2002年,在發展初期,易連峰通過販賣糧食和承攬建築工程完成原始資本積累。為了利益最大化,他採取金錢誘惑、相認乾親等手段,將公安民警李紹文收入麾下,為其效力。李紹文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甘心被「圍獵」,公然動用手中公權力幫助易連峰及其組織成員擺平事端。
2002年至2009年,在壯大時期,易連峰憑藉新世紀大酒店的知名度高、有政府人員庇護等有利條件,有組織、成規模地實施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與此同時,他對當地惡名昭著、劣跡斑斑的楊曉光施以好處,將其吸納為組織成員,楊曉光則多次幫他擺平需要「社會人」出面才能解決的問題。
2009年至2019年,進入成熟時期,易連峰更是肆無忌憚地拉攏腐蝕了時任通遼市科爾沁區委書記、通遼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辛金山,時任通遼市市長、市委書記傅鐵鋼,時任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區分局政委、局長劉興臣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呈現出滲透政權、危害政權之勢。
他利用政府官員的包庇和縱容,不斷撈取商界榮譽和政治光環,為繼續進入拆遷、建築、土地、礦山等高金領域攫取巨額財富鋪平道路。期間,他與聲名狼藉的刑滿釋放人員白紅柱相勾結,在礦山領域為非作惡,還縱容其堂弟易連濤在科左後旗大青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網羅社會閒散人員,為害一方,嚴重損害當地旅遊、餐飲行業經營。
非法斂財惡行累累觸目驚心
易連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從事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高利潤違法犯罪活動,加之該組織又有其他多種形式經濟收入,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
其經濟特徵具體表現在:以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為主要支柱,以騙貸、敲詐等手段為斂財途徑,以非法收入為組織「輸氧」「供血」。數據顯示,該組織在17年間累計組織賣淫上萬人次;在數十個地點開設賭場,累計參賭人數上千人,兩項非法收入共計上億元。在新世紀大酒店內,該組織設有專門的麻將房,當地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都曾在此開設賭場,黑社會性質組織之間實現「互惠互利」。
易連峰的「黑上之黑」特徵
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易連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步壯大,在通遼地區揚名立萬。憑藉易連峰多年「經營」,該組織與當地其他黑社會性質組織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繫,這些黑社會性質組織雖然實力強大,但各組織遇到問題或組織間發生糾紛時,便會請易連峰出面擺平,久而久之,通遼地區各黑社會性質組織都十分看中他的特殊地位,呈現出事實上的「黑上之黑」特徵。十餘年間,以易連峰為首的犯罪組織逐步成為在通遼政、商、「黑」三界都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