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有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我們作為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於獨立和嚴謹的立場,經認真審閱相關資料,現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於運易通增資擴股之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1、本次增資行為有助於運易通實現股權多元化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進一步增強運易通的科技研發能力,擴大運易通的主營業務發展規模,有利於推動中國外運電商業務加快發展,並向平臺化和生態圈轉型。本次增資的評估機構具備相關專業能力及獨立性,關聯交易價格公允,符合公司及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本次關聯交易議案時,關聯董事迴避表決,該事項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獨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泰文、孟焰、宋海清、李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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