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習語是一種語言的核心和精華,有著極強的表現力,因其內涵豐富,故在翻譯上難度極大,本文擬結合語言學理論,對該問題作一探索。
習語是一種語言的核心和精華,是這種語言在長期使用過程中形成的獨特的固定的表達方式。有些文學家把它比作「菜餚中的食鹽」,有些學者把它喻為「食物中的維生素」,由此可見它在語言中的重要地位。本文討論的習語在概念上是廣義的,包括各種成型的成語、俗語、諺語、歇後語、典故等等。可以用R.R.K,哈特曼與「F.C.斯託克在《語言與語言學詞典》一書中的定義來概括:「習語是具有特殊的、通常並不等於各單個詞義總和涵義的短語和句子;一般不能逐字直譯成另一種語言,這樣做會失掉其特殊含義,如That's not my cup of tea- 那不合我胃口,或hold the line pleas- 請別掛電話。」這個定義充分體現了習語在某種特殊語言中的獨特性以及相應的翻譯難度。習語在原語言中是增強表達能力的一種有力手段,往往蘊含著豐富的民族文化特色和文化信息,如果在翻譯過程中能儘量把這一特色表現出來,會為文章增色不少。本文試圖利用語言學的一些理論,對習語的翻譯方法作一點探討。
一、習語的特點
從不同角度出發,可以給習語歸納出許多特點,如習用性、穩固性、整體性等等。但本文著重討論的是習語的翻譯,因而將其與翻譯有關的特點歸納如下:
(一)習語的意義大多不是單個詞義的簡單疊加。根據奈達的翻譯理論,單詞的詞彙意義包含所指意義和聯想意義,大致相當於我們常講的字面意義。然而在具體的社會文化環境裡,經過長期積澱而成的習語往往還含有「言外之意」,即該文化內默認的隱含意義,這樣在翻譯過程中就會造成障礙,影響其他文化接受者的理解。如英語習語to bring the house down不能按字面理解為「把房子拉倒」,而是「博得全場喝彩」。漢語中「瓜田李下」也不是兩處地方,而是指行為讓人有所懷疑。其它的例子還有to cut no ice(毫無效果),a baker's dozen(額外優待)等。
(二)習語大多有鮮明的形象。語言是文化的一部分,與文化一樣,是不斷生長、發展的有機體,因而做為語言精髓的習語就有了豐富的文化內涵,反映在表達方式上,就是習語往往採用與該文化緊密相關的事物做喻體,形象生動地說明事理。如英語習語中to eat like a horse和漢語習語中的「食量如牛」,以及把菸癮大比做to smoke like a chimney和「煙囪」。由於人們對客觀世界認知的相似性,不同文化可以用相同的喻體或者對其他文化的形象產生共鳴,如cold as ice與「冷若冰霜」,firm as a rock與「堅如磐石」,以及英語中的to swim like a stone和漢語中的「旱鴨子」,都很容易被對方理解。但同時一些形象由於環境的局限和人類主觀認識的差異,不能在其他文化中引起共鳴,如西方航海業發達,許多習語就帶有航海術業,很難被大陸型文明理解,這時就需要用變通的手法。
(三)習語的修辭作用。習語不僅是語言中重要的修辭手段,同時其本身也是各種修辭手段的集中表現。習語常常利用語音、詞法、句法、語義等方面的手段來加強表達能力,最突出的方法有頭韻、尾韻、重複、同義詞迭用、反義詞對舉、明喻、暗喻、轉喻、擬人、誇張、婉曲等等。如Dumb dogs are dangerous(啞狗最危險)運用了暗喻和頭韻,to breathe one's last運用了婉曲,The pot calls the kettle black(烏鴉笑豬黑)運用了擬人。可以說,大部分習語都使用了一種以上的修辭手法,從而使思想感情的交流準確、生動而簡潔。
(四)習語蘊含了豐富的文化背景。文化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其餘社會上習得的能力與習慣,而習語則是這一複合體的載體。由於人們生存環境、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和社會歷史的差異,不同文化中的習語就體現出這些文化的豐富性和差異性。如英語習語to talk to sb like a Dutch uncle(象長輩似的教訓人)就來源於歷史,the salt of the earth(社會中堅)來源於宗教,cup of tea(鍾愛的事物)來自於社會習俗。在翻譯過程中,對文化的了解程度往往決定了習語翻譯的成敗。
二、習語的翻譯方法
了解了習語與翻譯有關的特點後,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如何有效地進行翻譯轉換,即完成理解和表達的過程,使譯文讀者充分理解原語中的習語含義,並儘量保持原語習語的各項特點,以示達到其作為表達方式的作用:生動形象和準確簡潔。
一種語言的詞彙、習語在單獨分析時,一般可分為三種意義:字面意義(所指和聯想意義),形象意義和隱含意義。一般性詞彙只具有字面意義,少數詞彙具備字面意義和形象意義,而大部分習語都包含形象意義和隱含意義。因此在習語翻譯過程中意義的傳達順序就很重要。如英語a dog in the manger的字面意義是「狗佔馬槽」,其中牽涉到「狗」這一形象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而隱含意義則是「佔住某一對已無用的位置」,在翻譯時就要分清意義順序,先立足於隱含意義,再向漢語中尋找類似的形象和比喻,就會得出正確的翻譯「佔著茅坑不屙屎」,而不是貌似實非的『鵲巢鳩佔」。因此,原文所要表達的意義,即隱含意義,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形象意義與字面意義。對於它們之間的關係和翻譯的基本方法,可以用下圖加以概括:
在圖中A代表原語中習語的字面意義及形象意義,B代表其隱含意義,B』為譯語中對應於B的譯文,而A』則是譯者在譯入語中尋找的含有該隱含意義的類似表達方式。在翻譯過程中,如果能完全按照從A→B→B→A』的步驟得出譯文,則會基本保留原來習語的各層意義,並發揮其應有的表達效果。如英語習語to swim like a stone的字面意義是「象一塊石頭那樣遊泳」(A),通過對石頭形象的分析我們知道其隱含意義是「完全不識水性」(A→B→B』),再在漢語中尋找相應地表達「不識水性」的習慣表達方式,將其譯為「旱鴨子」(B』→A』)。這樣就能基本忠實地譯出原習語。
但是在按這個步驟翻譯習語的過程中,我們也遇到了一些問題。第一點是有些習語沒有形象意義和隱含意義,這時可以省略中間的環節,直接從A翻譯到A』,如make friends和take measures可直接譯為「交朋友」和「採取措施」。第二個問題是翻譯到第三步B』時,無法在譯語中找到表達相同含義的表達方式,這時可以忠實地譯出原習語的隱含意義,而捨棄其字面意義和形象意義。還有一點關係到文化交流和吸收,是對以上模式的一個補充,即隨著不同文化之間日益廣泛的接觸,許多習語因其文化背景廣泛傳播而被人們逐漸全盤接收,豐富了譯入語的語言表達方式,也為翻譯減輕了一層負擔。如「ugly duckling」隨安徒生童話落戶中國,一提「醜小鴨」人們都知道是指先遭輕視後被讚美的人。"sour grape」則通過《伊索寓言》中的那隻狐狸讓人們耳濡目染,明白「酸葡萄」比喻的是因得不到而假裝不在乎的東西。但由於文化差異,這類習語的翻譯只佔很小一部分,也可歸入A→B→B』→A』一類中,不過A』在這裡已經是指歸化後的表達方式和形象。
根據這個模式和劉必慶先生在《當代翻譯理論》一書中對翻譯方法論所做的闡述,我們可以把習語翻譯歸納出四種具體方法,即對應、還原、增補和闡釋。對應屬於常規翻譯手段,而後三種則屬於變通手段。
(一)對應(Equivalence)
對應是雙語在轉換時信息通道暢通或基本暢通時使用的常規翻譯手段,相當於圖中所示的A→B→B』→A』這一過程。它建立於人類認知行為的客觀性、相似性和相通性,即不同的文化之間具有類似的認知模式,並能互相理解,而前提則是不違背譯入語的語言規範,不引起錯誤的聯想。如英語中的Give one an inch and one will take a mile與漢語中的「得寸進尺」,drown one's sorrow與「借酒澆愁」,都有類似的對應關係。
使用對應方法時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如何順利實現從B』到A』的轉換。根據翻譯的要求,一般應在譯入語中尋找表達原語習語隱含意義的習慣表達方式,如walls have ears譯成「隔牆有耳」;而從文化角度考慮,則在不產生混淆的情況下,可將原習語的形象和字面意義轉移過來,如以「鐵幕」和「冷戰」來譯「the iron curtain」和「cold war」。以文化的發展而言,越來越多的習語翻譯會採用後一種方法,從而使世界文化日益融合。二是採用對應法必須嚴格遵守意義的轉換順序,不能從字面意義直接過渡到字面意義(包括形象意義),這樣做會產生許多似是而非的翻譯。由於文化差異,一些習語表面上看與其他語言中的習語具有相似的字面意義,但經過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其形象意義和隱含意義相距甚遠,有的甚至是南轅北轍。如to laugh off one's head與「笑掉大牙」,表面上意義非常相近,但前者的隱含意義重在描寫笑的程度,而後者的隱含意義側重於旁觀者的態度,所以漢語中相對應的習語應該是「笑破肚皮」。相似的例子還有to pull one's leg與「拖後腿」,to knock one's head against a brick wall與「頭撞南牆」,都不能相互對應翻譯。因此,運用對應法時,對語言之間習語隱含意義的把握是最關鍵的。
(二)還原(Restituting)
還原是在常規手段無效時使用的一種手段,用淡化原語色彩來表達語際交流。許多含有獨特形象比喻、歷史典故、結構性修辭的習語只宜採用還原的方法翻譯。它的過程相當於圖中的A→B→B』。雖然在翻譯過程中失去了字面意義和形象意義,但最重要的隱含意義被傳達出來了。如have an ax to grind這個英語習語的字面意義和形象,翻譯到中文很難被人理解,就可以直接用它的隱含意義「別有用心」取而代之。漢語中大量習語在翻譯過程中都需要採用這一方法,因為相較而言,西方文明對東方文明了解得要少,而我們對西方文明要相對熟悉。漢語中的習語「五十步笑百步」、「狼狽為奸」、「戴高帽子」在翻譯時都屬於這一類。
(三)增補(Adding)
增補是翻譯中最重要的變通手段之一,翻譯中可以兼顧習語的字面意義、形象意義和隱含意義。一些習語的字面意義譯成別的語言後,往往因其文化、社會、歷史內涵使人難以理解或易產生混淆,而只譯其隱含意義又失去了其他語言的形象比喻和豐富色彩,因此為兼顧兩方面就宜採取增補法。它相當於圖中的A→B→B』→A』+B』,在表達方式上類似於漢語的歇後語,先譯出喻體,將隱含意義在第二部分點明,可使讀者對其他文化有更直接、更深入的了解。如to get blood from stone可譯成「石中取血—做不可能的事」,「盲人騎瞎馬」譯成A blind man on a blind horse--rushing headlong to disaster.
可以看出,增補法其實是對應法與還原法的一個綜合,是習語翻譯由還原過渡到對應的一個橋梁。在文化交流的特殊時期,當文化之間的了解由膚淺和深入轉化時,由於文化間的吸收包容性不強,往往採用增補法來點出隱含意義;而當文化之間的了解達到一定程度,許多文化內容已經被互相了解後,往往就可以用對應法取代它。前面舉的「ugly duckling」與「sour grape」都是很好的例子。隨著安徒生童話和《伊索寓言》在中國的廣泛流傳,這兩個習語的文化背景被人們熟知後,它們的漢語翻譯就可以從繁到簡,譯成「醜小鴨」與「酸葡萄」。
(四)闡釋(Interpretating)
闡釋法是在雙語轉移中用目的語給原語中的可譯性「障礙點」作注釋,以幫助讀者理解。從嚴格意義上講,它已經不是一種翻譯方法,而是溝通文化差異的手段。它相當於增補法再加文化背景的注釋。如英語習語when Dover and Calais meet,按照增補法翻譯成中文是「多佛和加萊相會—決不可能」,就會讓不熟悉歐洲地理的人摸不著頭腦,只有註明多佛和加萊分屬英、法兩國,中間隔著多佛海峽時,人們才能理解它的本義。漢語中常用的「丟到爪窪國」也是類似的例子,不明白爪窪的意思也就無從理解這一短語。
闡釋法不同於增補法主要體現在後者在提供隱含意義之後,可以將字面意義與之對應,而闡釋法則需要更多的文化背景。如to get blood from stone譯成「石中取血——做不可能的事」,人們就能明白其中的關係,而闡釋法涉及的短語則需要文化背景知識來理解這種聯繫。因此,闡釋法因其局限性將逐漸被還原法和增補法所取代,人們更願意使用自己能理解的形象比喻,那些囿於一時一地,帶有過於強烈民族文化色彩的習語將漸漸在翻譯過程中失去位置。
另外需要指出的一點是,習語在翻譯過程中往往受其他文化(譯入語文化)習語的詞法、句法和語法結構影響,顯示出「同化」的趨勢。如英語習語to 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的翻譯經歷了從「用一塊石頭打死兩隻鳥」到「一箭雙鵰」,再到「一石二鳥」的過程,而後兩種翻譯都採取了中文習語的固定結構,而原習語則沒有特別的結構特點。從西方引進的「火中取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等習語都具有這樣的特點。同時漢語還利用自己固有的習語「歸化」一些西方習語,如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譯Who keeps company with the wolf will learn to howl,以「紋絲不動」或「泰然自若」譯without turning an eyelash。這樣有利於本國文化讀者接受原文信息,因而是可取的。
從文化角度來看,習語的翻譯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其中最主要的翻譯手段是對應與還原,而增補與闡釋可以看做是次級輔助手段。隨著世界範圍內文化傳播的加快,許多原先需要用增補法和闡釋法翻譯的習語可以直接譯成其他語言而不構成理解上的困難。但這並不意味著翻譯手段的簡化,因為語言和文化一樣,在不斷發展、變化,新的習語也將不斷形成。翻譯工作仍面臨著日新月異的挑戰,但隨著文化交流不斷加深,人類對其他文化的接受能力也會不斷提高。這是習語翻譯、也是整個翻譯工作的希望所在。
收稿日期:2001-04-21
作者簡介:羅愛軍(1974—),男,碩士研究生,現為西藏大學語文系講師。(西藏大學語文系 拉薩 850000)
(責編: 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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