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九〇年五月我投考譚其驤先生的博士生時,在考場上譚先生就指示,如果我能考上,就以兩湖的歷史文化地理作為博士學位論文選題。譚先生認為,做歷史文化地理,綜合性的區域研究才是第一等的題目。在我之前,他已指導盧雲完成以《漢晉文化地理》為題的博士學位論文。他說,盧雲是學歷史出身的,所以應該選一個時段,以全國為空間範圍;而我是學地理出身的,就應該選擇一個區域,時間做通代的,也就是做一個與盧雲相對稱的工作。
那年九月,我如願以償,幸運地成為譚其驤先生的博士生。但內心非常沉重。因為這個博士學位論文的選題如此宏大,而我之前並未做過前期工作,很擔心在學制規定的三年時間內能否完成學業。因此入學不久,我就多次向他討教,能否換一個選題,或者將題目加以縮小,只做湖南一省。每次提起這個話題,他的回答都是 「著毋庸議 」:空間和時間範圍都不能變,空間不能縮小到只做一省,時間不能縮短到只做某個斷代。至於什麼時候做完,那是我的事。
譚其驤
譚先生對我的另一個要求是,讀博的三年,不能全部用來做博士論文。他的理論是:既然叫博士,那就得博。必須花一半,至少花三分之一的時間用於讀書,讀跟學位論文無關的書。因此在入學後的第一年,我完全沒有對博士學位論文展開思考,也不敢向譚先生多問這方面的問題,生怕他誤會我不想讀書,只想著早點做論文、早點畢業。
一九九一年春夏,譚先生給我一道指令,叫我把湖南、湖北的政區沿革梳理一下。我花了大約個把月,寫了一篇萬餘字的作業,交給他。在那前後,他也曾幾次主動跟我談起我博士論文選題範圍內的問題。一次是問我,湖南省境內民族成分的變化過程。他教導我說:做中國的文化地理研究,這個問題必須先弄清楚。另一次是討論兩湖境內的文化區域歸屬。
讀博時間有限,效率是生命線。考慮到效率問題,我決定先把歷朝的史料先過一遍,將其中與兩湖文化地理相關的史料給摘出來。當時我的策略是將史料分成兩大塊:明清以降,主要靠方志及一些專題史料;古代,主要用《四庫全書》。中國地方志總共數千種,主要成書於明代以降,尤其晚清以降。這些志書雖然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當時人記當時事,可信度總歸還比較高。而明代以前的典籍,絕大部分已收入《四庫全書》。復旦圖書館四樓文科閱覽室正好有一套臺版的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字大,紙張好,翻起來特別舒服,特別快。
於是我備了一本《四庫全書簡明目錄》,先翻閱已經整理出版的古籍,將看過的書在目錄上做好標記。沒整理出版過的就看庫本。到一九九二年暑假前,總算把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以及本校、本所收藏的兩湖方志過了一遍。暑假又回長沙,在湖南師範大學圖書館、湖南省圖書館查閱了復旦未收藏的湖南方志。
正當我在長沙看完所需的湖南方志,準備稍事休整,然後回校撰寫論文的那個下午,湖南師大歷史系的一位老友緊急找我,轉告我一個噩耗:譚先生走了!
譚先生是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九日午後生病的,此後一直住在醫院裡。儘管他自發病以後就再沒說過話,但我總懷著一絲僥倖。因為自一九七八年他初次中風以後,又多次復發過小中風,每次他都挺過來了。這一次,我希望仍能如此。幾次跟低我一年級的學兄靳潤成一起去醫院看他,儘管每次叫他、跟他說話都毫無反應,我也希望下次來叫他他能夠答應。萬不料,等來的竟然是這樣一個結果。
送別譚先生,我的博論進入撰寫階段。此時對於這篇博論會寫成什麼樣,我心裡仍然一點數都沒有。市面上、圖書館裡,關於文化的書很多,但關於文化地理的很少。寥寥兩三本與歷史文化地理相關的著作,與我關係最近的是盧雲的《漢晉文化地理》。一九九○年入學初,我就向葛劍雄先生借到這本博士論文的列印稿,細細地讀了。但凡讀過那本書的可能都有感受,那是一種極為震撼的閱讀體驗。作為博士論文,其篇幅多達六十餘萬字。將漢晉時期的文化地理,按學術、宗教、婚姻、音樂四個要素展開。可以說,每一章單拿出來,都可以作一篇博士學位論文。我,絕對不可能寫那麼多。而且他在《文化區:中國歷史發展的空間透視》中提到的文化區的基本特徵、生成和演變因素,以及劃分歷史文化區域的原則與方法,與地理學的做法其實有隔閡。
從本科到碩士,我在地理系讀了七年。地理學最本質的特徵,是區域性和綜合性。這兩性互為表裡。雖然也有部門地理的研究,但那不過是地理綜合的基礎,最終還得落到綜合地理上來。而綜合地理,也就表現為區域地理。不落實到具體的地域,沒辦法綜合。因此,做區域地理或曰綜合地理研究,首先要有地域綜合體的概念。而具體工作的開展,不可能一上來就直接綜合,必須先抓出一些要素出來做部門分析,等到把部門分析做到位了,這才有進行綜合的基礎。既然如此,抓出來做部門分析的要素,必須是對全局具有深刻影響的主導因素。不可能隨便抓出一些要素做一些分析,放在一起就說是做區域地理了。做區域地理,必須抓主導因素;主導因素分析做好以後,再進行綜合。而綜合,可以說是一項獨特的地理學技術。我在地理系讀書那七年學到的東西,如果用一句話來表述,就是這一句。
由此來反思盧雲的《漢晉文化地理》,裡面展開分析的學術、宗教、婚姻、音樂四大要素,能否構成當時全國文化地理格局的主導因素已經構成問題,而上述幾個要素在該書中完全是一種獨立狀態。既沒有彼此之間相互關係的分析,也沒有這幾個要素對當時全國整體文化地理格局產生何等影響的討論。作為曾經的地理系學生,我絕對不能這樣做。
為了解決文化地域綜合體中的主導因素問題,我多次找副導師周振鶴先生討論請教。他隨緣點化,說了一些他的個人意見,同時建議我看點文化人類學方面的書。我跑圖書館一看,文化人類學的書在書架上總共就那麼兩排。借了幾本抱回寢室,看完,沒什麼感覺。再去,換幾本。等到把架子上兩排書差不多翻完,我總算明白文化人類學家概念中的文化是怎麼一回事了。但如何把這一概念運用到歷史文化地理的研究中來,一時仍沒有主意。
由於一直沒有趁譚先生健康時向他請教為什麼他覺得兩湖這個空間範圍不宜縮小,至此,已完全無從得知他對於這一選題的總體構想。出於工作量的考慮,我決定將博士論文的空間範圍調整到只做湖南一省。這一想法得到周振鶴先生的認可。
我花了大約兩個禮拜,將前面一年多時間裡抄錄的資料卡片加以整理,分門別類。然後以類相從,寫成專題論文。每寫好一篇就給周先生看一篇。大大小小,共寫了二十八篇。
開始一段時間,主要是廓清工作界面,例如爬梳湖南文化的發展背景,以及湖南文化在國史上的地位。接下來分析湖南文化的發展進程及空間格局。這都是歷史學、歷史地理學範疇的常規書寫,沒有什麼特別的難度。碰到的第一個難題是湖南歷代民風的變遷。之前碩士階段在長沙讀一些湖湘文化的研究論著,都說湖南自古民風強悍,羅列了很多史料。可是,湖南文化的表現在古代和近現代完全不可同日而語,這是昭彰在人耳目的事實。其故安在?百思不得其解。至此,資料看多了,並且運用在大學心理學課程上學到的知識,將它分為 「強悍 」和「勤奮 」兩個向度加以分析,自認為把問題給講通了。至少比之前的討論前進了一大步。第二個難題是在研究湖南的民間信仰時,傳世史料中關於南嶽朝香風俗的記載很少。已有的史料非常零散,時間上串不成線,空間上連不成片,簡直沒辦法開展討論。非常苦惱。我從小知道,南嶽朝香風俗在湖南非常重要。我老家曾有一位長輩,年輕時為了求子,曾單手提一片鐵瓦步行數百裡去南嶽許願。一路上不換手,累了就歇一歇。後來果然得遂所願。一九八一年八月底,我離開老家去長沙讀書,出門不久遇上先母從南嶽燒香戴福歸來。因習俗所限,她竟然略言數語便徑直回家。那是我第一次出遠門,她一步都沒法送。在傳統時代對於當地生活影響如此深刻的一項風俗,竟然無法揭示其空間分布,這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理完文獻史料,我突然想起一九九二年暑假曾在郴州教育學院圖書館看到一本《湖南民間歌曲集》。當時還是內部資料,每地區一個分冊的那種。因為我讀研時曾在湖南師大校樂隊混過,看到歌譜特別有興趣,曾注意到有一首《朝香歌》,讀下來覺得曲調並不優美,也就沒有管它。此時忽然想到,那些歌好聽與否可以不管,用作史料來說明當地有南嶽朝香的風俗總該沒有問題。於是我請當時在那裡工作的女朋友幫我把這套書中所有的朝香歌都複印了寄給我。一排比,居然湘、資流域都有,而沅、澧流域沒有。顯然,這正反映了該風俗在晚清民國時期的基本分布。
再後來是做民俗的分區。對於分區的方法,完全無先例可循。我起先研讀湖南各地方志中的歲時資料,不知從哪下手。總體上看各地都差不多,細讀之下卻又千差萬別。用什麼指標才能描寫出這中間的區域差異?這時候本科的地理學訓練給我提供了非常大的幫助。我將那些歲時資料,一項項拆解開來,列成一個大表。等到把表列好,再一項項比較。凡是全省各地皆然的,顯然無法用作分區指標。變化很隨機,完全無區域性可言的,當然也沒有意義。結果發現,四月八、五月端午、九月重陽、小年祭灶四個節慶,在省內形成強烈的區域差異。據此可以得出一個有區、有亞區的區域系統。這一工作的完成讓我更加興奮。因為它不僅解決了一個個案,而且讓我摸索到了民俗文化的分區方法。
曾有人向我表示質疑:歲時風俗的內容那麼多,絕大部分內容全省都相同,我單單拿出四項來進行分區,有無意義?坦率地講,我覺得這是一個毫無必要的質疑。因為道理明擺著:分區,就是找空間上的排列組合;拿出來做分區指標的,一定要有區分度。就好比考查學生,出試題,太難,人人都不及格,甚至很多人得零分;或者太容易,個個滿分,這兩種結果都沒有意義。一定要難易適中,結果呈正態分布。因此,選分區指標,如果全省都一樣,或者各地五花八門,顯然都不合適。
那麼,這樣分區,會不會像質疑者擔心的那樣,「不能反映文化的本質特徵 」呢?我認為,這種擔心也是多餘的。這是將文化的主導因素和分區指標混為一談了。如果單純考察文化地域綜合體,揭示其中的文化內涵,那無疑要著眼於主導因素。但現在的問題是分區,要揭示文化的地域差異,那麼唯一的辦法是尋找可以用來分得出區域的指標。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執著於哪些因素才能反映當地文化的主要特徵,那麼等於是不想討論其中的地域差異了。
其實,這完全可以用植物生態學中的最小因子定律來加以說明。早在十九世紀,德國化學家李比希(J. Liebig)就證明,穀物的產量往往並不取決於需求量很大的營養物質,而是那些在土壤中極為稀少且必需的微量元素(如硼、鎂、鐵等)。影響植物生長發育的最小因子,也就被稱作限制因子。以此來闡釋上述文化地域差異,那些文化主導因子便相當於植物生長中需求很大的營養物質,而那些分區指標,也就是產生文化地域差異的限制因子。
顯而易見,對於某特定文化要素來說,它的主導因子在任何區域都應該是一樣的。而分區指標,則隨不同區域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因此,研究其他區域歲時習俗的地域差異,顯然不能照搬湖南的上述四項分區指標,而應該根據當地情況另行確定。
歲時習俗分區的結果讓我大為振奮。我相信,既然歲時習俗可以如此分區,其他各項風俗如民間信仰、婚喪嫁娶等均可照此辦理。因為資料性質、數據格式都差不多,只是詳略程度各項各地有所不同而已。
在爬梳這些單項民俗分區的過程中,我真是既興奮,又緊張。興奮的是每次都有新發現,新驚喜;緊張的則是擔心新的要素分區做出來與已有的那些分區在大的空間格局上完全不同。要是每個文化要素的分區方案做出來都呈孤立狀態,彼此不相干,不能匹配,那到最後這個結論怎麼做?上面提到《漢晉文化地理》中學術、宗教、婚姻、音樂四個文化要素彼此基本上呈獨立狀態,原因顯然是四個要素的展開過程在空間上缺乏足夠的相關性,合不起來。沒辦法形成一個有機的結論。該書在結語裡分西漢、東漢、三國兩晉三節,試圖對三個時段總體的文化地理格局做一些綜論,把前面四章內容統合起來,但事實上並沒有。西漢那一節依據《史記 ·貨殖列傳》和《漢書 ·地理志》對當時的風俗文化又做了一個分區,可這個分區方案與之前四個要素的空間分異仍然沒有關係,一個個都是獨立的存在。難道文化現象彼此都是孤立的麼?這顯然不合常理。況且,結語中西漢的文化分區是民俗層面的,到了稍後的東漢、三國兩晉就無影無蹤,似乎其中的區域差異就已經蕩然無存了一樣。這恐怕不符合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徵。
所幸我這份緊張每次還不等表格做完便煙消雲散。每次列表列到一多半,已有結果便隱約表明,總體空間格局與之前做過的那些要素分區是對得上的。這表明這些單項的民俗文化背後存在著一定的關係。等到把各項民俗文化的分區做好,後面的綜合文化分區也就呼之欲出了。
綜合文化分區當然之前也沒有人做過。後來我才知道,那個時候中山大學司徒尚紀先生也在做一個同樣的工作。他做廣東文化地理,因為在地理系,沒有在標題中強調 「歷史 」,但事實上他的工作每一步都是從歷史出發的。而且文化這東西與地理學其他的研究對象不同,其他很多研究對象可以就現狀展開探討,而文化脫離了歷史簡直沒法討論。司徒先生也是地理學出身,我們不約而同地借鑑地理學中綜合自然區劃理論。綜合自然區劃可以說是中國地理學界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最重要的學術貢獻,當時地理學界一眾大佬以此作為一項重要的中心工作,提出了很多區劃方案,後來不斷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學術理論和實際操作方法,久已成為地理學思想方法的經典。近十餘年來,我越來越強烈地感受到,對於沒受過地理學訓練的歷史地理學生來說,如果領會了這套理論、學會了操作方法,對於地理學的精髓就思過半了。
我把那些單項的民俗文化分區,連同之前做好的方言、民歌、宗教信仰,放在一起合併考慮。就空間分劃來說,基本上不用多考慮。一項項關聯得簡直太完美。我需要做的只是,首先從綜合區劃的操作規程出發,將這些文化指標分出個輕重:分別有什麼意義,哪些是主導性的,哪些是比較次要的,要從學理上找到依據。其次,為什麼會形成這樣的區域系統,須從整個文化生成、變異的大背景中加以解釋,並總結出一些影響因素。
工作推進到這一步,我心裡很清楚,作為一項區域性的歷史文化地理研究,這篇博論有一個目標是可以實現了。那便是獨闢蹊徑,不克隆盧雲《漢晉文化地理》的工作,建立一個區域歷史文化地理的研究模式。當年我說對譚先生的耳提面命悠然似有心會,並沒有做展開。在此可以概括地說兩點。一是有一次在譚先生家裡,他突然考問我:
「湖南湘、資、沅、澧四水,資水是屬於湘水的,還是屬於沅水的?」我毫無心理準備,也從來沒有想過類似的問題,陡然間聽他一問,有點蒙。猶豫了好幾秒,揣摩著他的意圖,抖抖索索地反問他:好像是屬於湘水的?他深深地點了點頭,說:「嗯,我也覺得是湘水的。」然後又問我:「澧水呢?」我考慮到澧水與湘水之間懸隔資、沅二水,自然不可能屬於湘水;它流域又比沅水小很多,地位不能與沅水相比,於是再問他:「應該是屬於沅水的吧?」他又點點頭,說:「嗯,我也這樣想。」
以我當時的學力,居然能做出這樣的反應,老實承認,瞎矇的成分居一多半。後來在寫論文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思考,譚先生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他為什麼會這麼想?隨著一個個文化要素的分區方案揭示出來,每次都是湘、資一個大區,沅、澧一個大區。到最後綜合文化分區時,湘資區中資水中上遊為一個亞區,沅澧區中澧水流域為一個亞區,完全順理成章。應該說,譚先生的上述感覺得到了較為完美的論證。我想,如果把這個作業交給譚先生批閱,對這一點他應該基本上會滿意的吧。
《湖南歷史文化地理研究》初版
另一點,譚先生一直沒有正式闡述,但我有感覺。就是他對於地理學的感覺非常好,對於區域地理的綜合性,把握非常到位。在他的概念中,區域地理就是綜合地理。一定要著眼於整個地域的綜合特徵。有一次他給我舉例,說:蘇北有河、漕、鹽三大政,做蘇北的區域研究,一定要三大政並舉。以此類推,他讓我做兩湖歷史文化地理,如果我只抓住某些單項文化要素,不能合起來,他顯然不會表示滿意。後來寫這篇論文,每寫一個單篇,我都揣摩,如果先生在,會給我什麼樣的指示。等最後這個綜合文化區劃做出來後,我不僅能把所有的文化要素在區域上統合起來,還能從政區、民族、人口等因素中尋繹出一些發生學背景,甚至還可以聯繫到自然環境的差異來加以討論。從自然環境到人文環境,再到文化發展及其地域分異,呈現出一條清晰的理路。我想,這個做法,應該也是譚先生樂觀其成的。
[本文系《湖南歷史文化地理研究(修訂版)》(張偉然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21年即出)一書序言之部分內容,原刊《讀書》2020年第12期,經授權,澎湃新聞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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