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凌晨,人保財險懷化市分公司成功籤下我市車險綜合改革「第一單」,這意味著備戰已久的車險綜合改革正式拉開序幕,啟用新的條款和費率。
人保財險懷化市分公司黨委書記、臨時主要負責人廖凌龍表示,人保財險懷化市分公司擁有懷化車險行業內最大車輛資料庫,掌握了領先的風險識別與精確定價技術,駕駛習慣好、出險次數少的消費者將享受更高的保費優惠,且同步全力推進客戶線上化,為消費者提供「多快好省」的理賠服務,以及全套高品質的服務體驗。
本次改革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主要目標,具體包括:市場化條款費率形成機制建立、保障責任優化、產品服務豐富、附加費用合理、市場體系健全、市場競爭有序、經營效益提升、車險高質量發展等。短期內將「降價、增保、提質」作為階段性目標,對於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消費者將享受到六方面的改革紅利:
一是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被保險人有責任時,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被保險人無責任時,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二是商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新的機動車示範產品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
三是商車險產品更為豐富。增加了駕乘人員意外險產品,包括代送檢、道路救援、代駕服務、安全檢測等內容的車險增值服務特約條款,為消費者提供更加規範和豐富的車險產品及服務。
四是商車險價格更加科學合理。保險業根據市場實際風險情況,重新測算了商車險行業純風險保費,同時,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車險產品費率與風險水平更加匹配。
五是車險產品市場化水平更高。逐步放開自主定價係數浮動範圍,第一步將自主定價係數範圍確定為[0.65-1.35],第二步適時完全放開自主定價係數的範圍。
六是無賠款優待係數進一步優化。改革實施後,商車險無賠款優待係數將考慮賠付記錄的範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對於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
車險綜合改革熱點解答
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實現車險高質量發展,9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按照統一部署,2020年9月19日湖北省車險綜合改革將同步實施,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現就熱點問題解讀如下:
Q1:車險綜合改革後,交強險責任限額增加後採用什麼方式過渡?
答: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係數的公告》明確,調整後的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係數從2020年9月19日零時起實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時保險期間尚未結束的交強險保單項下的機動車在2020年9月19日零時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時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責任限額執行。
Q2: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修訂的主要亮點有哪些?
答:一是擴大保險責任提升保障,本次條款修訂增加了包括自然災害在內的保險責任;二是險種整合體系清晰,將原來主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併入主險-機動車損失保險,原有12個附加險及特約條款,6個併入主險,無需單獨購買,新增5個附加險,其中2個減費附加險及1個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Q3: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包括哪些主險?
答:主險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共三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
Q4: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中車損險的責任擴大了哪些?
答: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中車損險條款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損失、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災損失、玻璃單獨破碎損失、發動機涉水損失、無法找到第三方的車輛損失、各項事由免賠率等責任。
[理賠舉例]
李先生僅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行駛過程中,前風擋玻璃被石頭擊碎,是否能夠賠償?
答:可以賠付,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中將玻璃單獨破碎納入主險車輛損失險賠付範圍內。
Q5:王某僅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車輛涉水行駛造成發動機受損,是否能夠賠償?
答:可以賠付,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中將車輛涉水熄火導致發動機的損失納入主險車輛損失險賠付範圍內。若購買了機動車損失保險且附加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的情況下雖然可以降低保費,但是不屬於保險責任,則不予賠付。
Q6:張某購買了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將車輛停放在車位起火燃燒,公安消防部門對起火原因鑑定為「燃燒嚴重,起火原因無法核實」,是否能夠賠償?
答:可以賠付,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中將自燃、不明原因的火災,納入主險車輛損失險賠付範圍內。
Q7:購買了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張某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出險後能否正常賠付?
答:可以賠付。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中,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對比2014版車損險條款中責任免除部分: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此類情形的責任免除予以刪除。
Q8: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中包括哪些附加險?
答:包括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附加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附加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附加醫保外醫療費用責任險、附加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附加車身劃痕損失險、附加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附加車上貨物責任險、附加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
Q9: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的附加險相比以往有什麼改變?
答:一方面是將原來的一條主險(機動車全車盜搶險)和一些附加險並進了主險保險責任,使主險保障範圍更寬,以便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面新增加了附加條款,且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開發特色附加險條款,可以豐富保險產品種類,加大投保人的選擇餘地。
Q10: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發生了什麼變化?
答: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
Q11: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修訂的簡單概括?
答:車損險保險責任描述更為簡化,列明式保險責任改為概括式三大保險責任: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全車盜搶
Q12:示範條款第三者責任險條款修訂主要刪除了哪些責任免除事項?
答:第三者責任險條款主要刪除了以下責任免除事項:①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②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③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④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⑤被保險機動車政府徵用期間;⑥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Q13:車險綜合改革給車險增值服務帶來了哪些變化?
答:本次修改條款的重心更傾向於滿足消費者的各類需求,將極大提升消費體驗。首次將路救援服務、車輛安全檢測、代為駕駛服務、代為送檢服務四項增值服務產品化,在提升消費者體驗的同時,解決了車險市場給予消費者的服務不規範不合格的問題,也極大避免車險市場長期存在的給予消費者合同外利益、數據不真實等違法違規問題。
Q14:消費者可以選擇的車險增值服務有哪些?
答:保險公司通過車險增值服務特約條款,給客戶提供的增值服務主要有以下四類,客戶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投保全部特約條款,也可以選擇投保部分特約條款。增值服務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四類:1. 道路救援服務。主要包含單程50公裡以內拖車;送油、送水、送防凍液、搭電;輪胎充氣、更換輪胎;車輛脫離困境所需的拖拽、吊車;2. 車輛安全檢測服務。主要包含10項檢測內容;3. 代為駕駛服務。保險公司提供單程30公裡以內的短途代駕服務;4. 代為送檢服務。由保險人或其受託人代替車輛所有人進行車輛送檢。
Q15: 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執行後,是否可以將之前承保的舊條款換成新條款?
答:不可以。前期籤訂保險合同時,如果當事人依據法律的規定訂立合同,合同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定,則合同一旦成立便會自然產生法律約束力,投保時籤訂哪個條款就按照籤訂時的條款文本約定內容執行,新舊條款不能相互替換。
Q16: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中減費條款有哪些?
答:減費條款有兩款,分別為: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附加發動機損壞除外特約條款。客戶選擇購買這兩款附加險後,對應的保險責任進行了縮減,保費隨之也會降低。
例如:客戶陳先生投保了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承保時,保費會減少。後期發生了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會根據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的絕對免賠率,扣減約定的免賠,即:主險實際賠款=按主險約定計算的賠款×(1-絕對免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