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在企業中的作用如同一個國家的憲法一樣,在涉及股東責、權、利及公司治理模式等企業核心問題上,怎麼重視都不為過。離開企業章程,談股權激勵,其權益通常容易被置於法律保障之外。
通常,衡量一種股權激勵模式的虛或實、並權衡期虛實程度,是否寫入企業章程是重要且直接的指標。
現實中很多企業,企業章程只是工商提供或網上下載的模版,甚至未仔細看過,僅僅將事先約定好的創始股權比例填入模版性的工商文件中。後續即便推出所謂持股計劃,要麼實際上只是一個激勵制度硬被宣傳是股份,要麼僅僅籤署股份合作協議,永遠不作工商變更,因而更不涉及章程相應內容的處理。
一、企業章程的內容和範圍
企業章程顧名思義,就是股東之間如何共同治理企業的一切機制安排,一切直接或間接影響股權利益及其相關風險的因素,理應納入企業章程的範圍。企業章程涉及所有股東的權益安排,因此,章程的修訂不同於企業任何其它文件,需要每一位股東(不論實際股權大小)同意並在修正案上簽字方能生效。
企業章程由於約定的是與企業相關的事務,因此,總體上受公司法約束,公司法約定了企業之間的基本治理規則,企業章程應在不低於公司法標準下約定變更事項,除此之外,股東之間還可以約定公司法沒有約定的事項。因此,作為企業的根本大法,認真研究本企業的實際,及時修訂章程,是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企業章程的一般內容有:
1、 股權相關
約定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等;
2、 股東大會
約定股東大會的提請、召集、通知、決策事項、決策權限門檻(哪些需要過半數,哪些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等;
3、 董事會
約定董事長、董事的提名權和產生辦法,董事的提請、召集、通知、決策事項、決策權限門檻(哪些需要過半數,哪些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等)。也可只約定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4、 監事會
約定監事會主主席、監事的提名權和產生辦法,約定監事會的提請、召集、通知、決策事項、決策權限門檻。也可只設一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5、 分紅
約定分紅比例(這一比例並不必然對應股權比例)分紅佔當年稅後利潤的最低比例等;
6、 高管
約定高管人選提名,決策事項,決策流程等;
7、 財務會計核算
約定財務核算基本規則,會計報表的發布、股東、董事、監事等角色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企業章程案例二則
1、阿里的股權案例剖析
阿里巴巴集團的股權結構為國內的公司治理實踐中提供了寶貴的現實經驗,創始人不斷稀釋股權,逐步獲得了巨額外部投資資金支持,在外部投資機構股權比例顯著大於創始人團隊股權的情形下,依然牢牢保持控股權,企業經營效率也絲毫沒受到影響,應該是企業治理和企業經營雙成功的經典案例,這其中,企業章程的配合功不可沒。
之所以實現控制權,其中核心要素為如下三點:
1)合伙人體制的建立,並約定合伙人有過半數提名董事的權利;
2)特殊董事會決策機制約定:董事會過半數,董事局主席可以直接決定
3)特殊的防火牆安排:約定如果要修改上述規定的條件為:股東大會95%以上的投票。即馬雲及其合伙人只要保持5%以上的投票權,即可維護現有決策機制,對抗外部投資人。
這三個方面都是企業章程約定的通常事項,全部寫入公司章程,並經全體股東籤字生效。
2、X公司經營控制權之爭
X公司為國企主輔分離改制公司,原正副領導改制成為公司的董事長和總裁,一同改制過來的400員工,根據級別不同,分別持有一定的股份,為了融到發展需要的資金,企業逐步將持股人員降到40人,並與董事長A籤訂了一致行動協議,從而實現A的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經過兩輪融資,公司原經營團隊合計持股比例降為26%。後X公司由於行業景氣度下降,資金鍊斷裂,投資人被迫幹預企業經營,發現資金鍊斷裂的主要原因是A長期以來貪腐嚴重,盲目投資造成,想重組董事會,免去A及總裁的法人代表、董事長、總裁和董事職務。但發現企業章程中早就約定:1)企業的法人代表必須由董事長或總裁兼任;2)企業總裁必須在原股東中選舉產生;3)修訂這一規則必須由四分之三以上(通常為三分之二)表決權同意。這些約定,導致佔有近75%股權的外部投資人面對這樣糟糕的局面束手無策。
章程經全體股東籤字並履行工商變更這一特徵,決定了其法律地位通常要高於其它約定文件,章程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保障股權相關的權益,同時,通過特別的設計和安排,也可防範各種治理風險的作用。認真、充分重視章程的作用,還是企業實現高效治理,有效激勵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