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櫃概不負責是霸王條款嗎?銀行多打2000元,拒不歸還會怎麼樣?

2020-12-23 數字財經智庫

近期,如果你去銀行或者是ATM機子,都會看到一個「存款保險」的標識。在銀行門口、櫃檯、ATM機子都會有,這是央行從11月28日在全國推廣的統一標識。實際上,《存款保險條例》早在2015年就推出,此次的動作只是為了強化儲戶的存款保險意識,告知他們你的存款是有保險的,受到保護的。

銀行一直都是老百姓最信賴的存錢機構,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銀行也開始出現破產倒閉的情況,前段時間,包商銀行宣布破產重組,而更早之前還有海南發展銀行等多家銀行倒下。有存款保險,即使是銀行倒下,儲戶的錢也能得到保護。

放在銀行的錢是受到保護的,但錢一旦離開銀行,就不管了,所以,才有了「離櫃概不負責」這一提示語,在銀行的每個櫃檯都有。簡單理解就是你取了錢,要在櫃檯點清楚,一旦離開走出銀行,就不負責了。

然而,很多網友認為「離櫃概不負責」是霸王條款,本來是善意的提醒儲戶點清,為什麼成為了霸王條款?原來這條還有更深的含義,那就是錢少給了,離開櫃檯,銀行不負責。但錢多打了,離開櫃檯依舊是要「負責」的,必須歸還。

此前,浙江有一位秦女士從銀行取了20400元,銀行卻給了22400元,也就是說多給了2000元。秦女士並沒有在銀行清點,到家了才發現多了錢。銀行很快就打來電話,要求秦女士歸還。秦女士認為離櫃概不負責,不是她的責任,拒不歸還。結果雙方鬧到法庭,最終秦女士還是被判歸還2000元給銀行。

從法律層面來說,秦女士這2000元屬於不當得利,必須歸還給銀行,法院這樣判決也沒錯。「離櫃概不負責」並不是法律條款,所以秦女士以這條為依據,站不住腳。從這裡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很多人都說銀行的這條規定是「霸王條款」。

不過,並不是所有多給的錢,銀行都會追回去。銀行設有專門的短款帳戶,不超過100元的銀行都不會計較。說白了銀行每天的交易量太大,根本沒時間一個個核對,除非是金額比較大。

其實,不只是在櫃檯,在ATM機取款,如果多吐出錢,拒不歸還,那也是要負責的。2006年,廣州打工青年許霆在ATM機取錢,結果機器出現故障,許某就順手拿走了17.5萬,還躲了起來。結果被警方抓獲,以盜竊罪判無期徒刑,後來改判為5年。

所以,想要佔銀行的便宜,沒那麼容易。如果你將錢花完了。銀行依舊會起訴你,並且讓你從存款中來歸還,如果還不夠就會拍賣財產進行償還,也會被銀行拉入黑名單,影響你以後的各種貸款等等。

與之相反,銀行如果少給了你1000元,當你離開銀行才發現時,銀行是不會承認的,也不會將錢補給你,就只能自認倒黴。

其實,我們也不應該佔便宜,不是自己的錢不要拿,主動歸還給銀行,也不會有什麼影響。為了這點錢,而讓自己信用蒙受損失,可以說是得不償失。對於各大銀行來說,普通儲戶確實是弱勢群體。所以,銀行多打了錢,就別想著花掉。

相關焦點

  • 如何看待銀行霸王條款「離櫃概不負責」?對銀行與客戶有何約束?
    這兩條都是銀行的原則,尤其是第二條「離櫃概不負責」,很多人看為這條規定屬於銀行的霸王條款。確實銀行這條規定對銀行自身是非常有利的,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但當銀行方自身出錯之時,銀行有這條規定保護銀行利益的同時就會給客戶造成損失。比如客戶去銀行去取款,如果銀行多給客戶100元,銀行肯定會要求客戶歸還這100元,採取強制措施還。
  •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絕歸還,結果法院竟這樣判
    ,上面寫著「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她認為,自己在這件事情上是沒有過錯的,並且銀行有一個規定是「離櫃概不負責」,所以她也以「離櫃概不負責」這個理由拒絕銀行。 後來,法院審理認定,秦女士從銀行處拿到的1600元屬於不當得利,應在3日之內返還給銀行。此外,法院還判定,銀行的這項「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語應該被當作是通知,而不是一項法律條款,所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秦女士繼續拒絕歸還的話,就將被視為是非法侵佔,屬於違法行為。
  • 銀行把5000打成50000,儲戶要歸還嗎?不是「離櫃概不負責」嗎?
    對此,有人問,既然是這樣,如果當時銀行工作人員給多了,5000元給了5萬,我該不該退呢?不是說離櫃概不負責嗎? 有人會說,那這不就是銀行的霸王條款嗎?取少了不給退,給多了就得還,這是什麼道理呢?
  • 如果銀行多給了錢,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退,法院會怎麼判?
    但也有些人因為繁忙等原因而不去清點,進而會引發各種糾紛。那麼,銀行櫃檯的「離櫃概不負責」此時還能不能生效呢針對這一問題,其實我國早就給出了答案。浙江曾有一位秦女士在前往銀行取錢時,取款金額為22400元,但銀行櫃檯職員失誤給了秦女士24000元,多給了1600元,而秦女士因為當時有急事沒清點就離開了。銀行很快發現了問題,便向秦女士追討這1600元,但秦女士卻以銀行標出的「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不還款,雙方爭執不下,銀行便將秦女士告到了法庭。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失誤多給1600萬,儲戶拒不歸還,法院怎麼判?
    而對於普通人來說,由於自身沒有太多的理財知識,為了能夠保證本金的安全,大都更喜歡將錢存進銀行,畢竟,這樣做不僅較為安全,還可以獲得一定的利息。大家在去銀行辦理業務時,不知道有沒有看到過這樣的標語: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 離櫃概不負責成擺設?銀行櫃員多給錢,儲戶不肯歸還,法院判了
    如果有到銀行櫃檯存過錢的儲戶應該都見到過「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誌,這個標準在很多儲戶看來完全屬於是「霸王條款」,就跟商家賣東西宣傳的「特價商品,概不退換」,「本卡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一樣,就是為了要免除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很多時候在儲戶利益受損失的時候,比如取款少錢或者拿到假鈔等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多給女子1600,要求返還時被拒,法院這樣判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在到銀行的櫃檯辦理業務時,總是會看到工作人員擺出一個牌子,上面寫有「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幾個字,而且會擺在最顯眼的位置,時刻提醒前來來存錢和取錢的儲戶要點清數目,確保沒有差錯,如果數目不不對,離開櫃檯後,銀行是不負責的。
  • 銀行櫃員錯將5千取成5萬,儲戶拒不歸還,稱離櫃概不負責行嗎?
    去過銀行的人都知道,銀行櫃檯上有醒目的幾個大字,「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那麼,我們能不能從字面意思理解為無論哪一方大意失誤,一旦離開櫃檯都是不用負責任的呢?答案顯然不是的。要是在以前,儲戶取錢必須拿著存著或者儲蓄卡到銀行櫃檯辦理,隨著科技的發展,網絡的發達,人們取現金次數越來越少,即便需要用現金,小額款項也可以通過ATM機來完成。但是就在前段時間同事小李需要用五千現金,就去銀行取錢,到銀行後發現ATM機有人排隊,窗口正好空著,就直接去窗口辦理業務了。
  •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絕歸還,法院如此判決
    但對於那些理財意識較弱,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人群來說,把錢存在銀行,或許才是最好的選擇。畢竟在銀行存錢十分安全,回報也相對穩定,即便是銀行破產,也會對儲戶進行賠償。但即便是銀行,同樣也會有出錯的情況。眾所周知,銀行裡張貼著醒目的「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語。那麼如果銀行出錯,多給了自己一筆錢,到底還要不要歸還呢?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誤給儲戶1500元,儲戶拒絕歸還,法院怎麼判?
    我們大家在去銀行櫃檯辦理業務的時候,經常會看到銀行的櫃檯旁邊豎著一個小告示牌,上面寫著「離櫃概不負責」的警示語。這個告示牌的意思是,當儲戶從人工窗口取錢的時候,要仔細核對取錢的金額,在確認準確無誤後方能離開。
  • 數錯多給儲戶1600元,銀行追回被「離櫃概不負責」拒絕,法院咋判
    到銀行取錢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銀行的ATM 自助服務,另一種是到銀行的人工窗口去辦理。一般如果所取的錢數不多,大部分人都會選擇用ATM機。但如果說要提取的現金額度比較大,那麼還是需要到人工窗口去辦理的。相信大家在人工窗口辦理業務的時候,都會注意到一個告示牌,告示牌上寫著「離櫃概不負責」。
  • 銀行多給10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絕退還,結果會如何?
    銀行多給10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絕退還,結果會如何?推薦語:在中國,很多人都有存錢的習慣,不過隨著投資理財相關知識的普及,很多人往往都會用閒錢購買一些理財產品,這樣收益會高很多,但與此同時自然也會伴隨著一些風險。
  • 「離櫃概不負責」!那如果是銀行失誤多給了錢,儲戶要不要負責?
    如果你要取錢的話,銀行服務人員會清點錢數,在從小窗口遞給你進行清點。在銀行櫃檯上,幾乎總是有一個牌子,上面寫著「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這一標語得到了全國的普遍認可。然而,對於這則標語鬧出的事情,卻依然層出不窮。
  • 離櫃概不負責?客戶取4000,銀行錯給4萬,花光了之後還要還嗎?
    很多人說,銀行櫃檯上常年擺放著「離櫃概不負責」,既然如此,那儲戶應該算是合理花掉這筆錢,真是如此嗎?根據規定,不論這筆錢是花了還是沒花,最終都是要還回來的。如果堅持自己的想法不歸還,銀行可以起訴要回錢,而儲戶可能會因此吃到「牢獄之災」。畢竟人不是機器,偶爾出現一些錯誤也是常見的。如果因為自己的失誤,而導致雙方都出現麻煩,儲戶可以合理要求賠償,但錢是一定要還回去。
  • 銀行多給1600元,被女子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最後法院判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同樣的面值,比如一百元錢,如果使用現金,花錢的速度會比較慢,而且在花錢的時候略有心疼。但如果使用行動支付,一會的功夫錢就花完了,同時內心也沒有什麼感覺。直白地說行動支付會減輕人們在花錢時心疼錢的感覺,從而影響老百姓的消費觀。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回歸現金交易,慢慢地戒掉了行動支付,雖然行動支付方便了生活,但也解放了錢包。
  • 「離櫃概不負責」只是單向?銀行錯將4千取成4萬,銀行給少了該怎麼辦?
    根據銀行的內部規定,趙某要將黨先生多支取的36000元先行向銀行償還,該銀行分理處承諾由趙某代為向黨先生追要,後來,趙某多次找黨先生協商,要求其退還的多餘的36000元。法官說,在本案中,黨先生因為銀行工作人員失誤,無故獲得36000元,銀行遭受了經濟損失,銀行的損失與的黨先生獲利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而且黨先生獲得利益也沒有合法依據,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所以,黨先生應將不當得利的26000元返還,並支付利息。對此,就有網友問:「我想知道,如果客戶回家後,發現取錢時少了2萬,回頭找銀行要錢,他們會負責嗎?」
  • 銀行櫃員錯將4千取成4萬,客戶不肯歸還,稱「離櫃概不負責」
    但是,在山東一家銀行分理處上班的小趙,卻因為自己的粗心大意,犯了個大錯誤——他把4000元的取款憑證看成了4萬元,一下子多給客戶王某支付了3萬6千元,這該怎麼辦呢?事發當時,王某去銀行取錢,取款憑證上寫著4000元,可是小趙沒有看仔細,一下給王某支付了4萬元整。四千元和四萬元的厚度差別非常大。
  • 銀行將300元誤存為4.9萬 法院:客戶屬不當得利應退還
    來源:北京青年報原標題:銀行將300元誤存為4.9萬,法院:客戶屬不當得利應退還銀行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將儲戶300元存款誤存為49000元,要求儲戶歸還時遭拒,銀行方面將該儲戶告上法庭。此案件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銀行規定「離櫃概不負責」,但在實際中只約定儲戶卻不進行自我約束,屬於霸王條款。對此,律師表示,不當得利是法律問題,而「離櫃概不負責」只是銀行單方聲明,沒有法律效力。
  • 銀行「離開櫃檯,概不負責」是什麼意思?對銀行與客戶有何約束?
    以前大家去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經常會在櫃檯上看到一個牌子,上面寫著「現金當面清點,離櫃概不負責」。這個標語意思其實很明顯,就是告訴大家去銀行取錢一定要當著銀行工作人員的面點清楚,一旦離開了銀行櫃檯,如果錢少給了銀行是不負責的。
  • 櫃員錯將4千取成4萬,客戶不肯歸還,還叫囂「離櫃概不負責」
    很多人都喜歡自己有錢,但是有極個別部分的人不喜歡自己「手」上有錢,那個人就是銀行的櫃員。他們最害怕的就是有顧客拿來幾萬個硬幣或者那種幾百張各種面額的紙幣,這會讓他們數的很累,有的人就說了,不是有點鈔機嗎?但是你們要知道,只要是人,就一定會出錯,我想作為銀行櫃員的他們來說,出錯就意味著數也數不清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