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或「保薦機構」)
作為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電研」或「公司」)首
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
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
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
關規定,對中國電研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事
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操作流
程
(一)根據募投項目實施進度,由項目組或者採購部等相關部門在籤訂合同
之前確認可以採取銀行承兌匯票方式進行支付的款項,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後,
籤訂相關合同。
(二)具體辦理支付時,由相關部門填制付款申請單,根據合同條款,註明
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資金使用審批程序逐級審核。財
務部根據審批後的付款申請單履行銀行承兌匯票的支付,並建立對應臺帳。
(三)財務部按月編制當月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的匯總表,抄送
保薦機構。定期統計未置換的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的款項,按募集資金
支付的有關審批流程,在審核、批准後,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募投項目所使用
的款項,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後從募集資金帳戶中等額轉入公司一般帳戶,並通
知保薦機構。
(四)公司在臺帳中逐筆記載募集資金專戶轉入一般帳戶交易的時間、金額、
帳戶等,並與該筆資金相關的票據進行匹配記載。對採用該方式使用募集資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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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交易合同、付款憑據以及履行的審批程序等單獨建冊存檔,確保
募集資金僅用於本次募投項目。
(五)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有權採取現場檢查、書面問詢等方式對公司使
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的情況進行監督,公司和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應
當配合保薦機構的調查與查詢。
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募投項目中涉及的款項,將有利於加快公司
票據的周轉速度,合理改進募投項目款項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有利於
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不會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
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銀
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同意公司使
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本次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事項無需提
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銀
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監事會認為:
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事項,履行
了必要的決策程序,制定了相應的操作流程;有利於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
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上述事項的實施,不會
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
的情況,也不存在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
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等有關規定的情形。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
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
額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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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
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對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所需資金制定了具體操作流程,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公司《募集
資金管理制度》等的規定。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
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
等額置換事項。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審閱了中國電研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額
置換事項相關的董事會資料、監事會資料、獨立董事意見,對公司使用銀行承
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事項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
集資金等額置換事項已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相關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
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
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
變募集資金投向及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
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事項。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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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無正文,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股份有核查意見》之籤字蓋章頁)
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
保薦代表人:
陳龍飛 劉連傑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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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