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協發布「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通過對10月20日—11月15日期間消費維權情況進行網絡大數據輿情分析,發現今年「雙11」促銷活動期間消費負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帶貨、不合理規則等方面,表現為明星帶貨涉嫌刷單造假和售後服務滿意度低、體驗較差等問題。直播帶貨為網際網路經濟打開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在助推線上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過程中不斷激發出新的經濟增長點。要堅持辯證思維、法治思維、創新思維、系統思維,為直播帶貨戴上監督管理「緊箍咒」,不斷提升直播帶貨「含金量」,護航直播帶貨行穩致遠。
堅持辯證思維,強化問題意識,秉持發展眼光。直播帶貨依託主播代言推介,加強與消費者互動,順應了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潮流趨勢,對於破解農產品銷售難題、拓展農產品銷售渠道、增加就業崗位、提高農民收入、強化產業鏈整合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在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過程中,更需通過豐富消費模式以擴大內需,直播帶貨就是拉動消費、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載體。對直播帶貨要堅持辯證思維,以發展眼光看待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益處和出現的問題,通過完善規則、合理引導、嚴格規範,增強直播帶貨可持續性和生命力。
堅持法治思維,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執行落實。少數平臺和網絡名人因直播帶貨新零售、新業態的特性「恃寵而驕」,鑽了規則和標準暫時缺席的空子,以虛假宣傳損害消費者切身利益。直播帶貨本質上是商品銷售交易,對直播和交易的全過程以及商品和交易的服務細節可通過法律法規進行規制。此前以及即將出臺的《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等各項標準、規範,必將對直播帶貨起到規範引領作用。要進一步完善法規體系,為行業設門檻、劃底線、立規範、樹標準,助推直播帶貨行為提速步入法治化軌道,切實劃清規則邊界、加強執行落實,有力有效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堅持創新思維,用好科技手段,完善信用體系。直播帶貨推動商品交易實現從「人找貨」到「貨找人」的轉變,提升了人們的消費體驗,建立了新的消費方式。在其快速發展的同時,也要立足其新特點,用好科技手段,完善信用體系,對其出現的數據造假、退貨率高等問題進行有效監管。要搭建「網際網路+監督」平臺,更新技術監測系統,建立情況明、數字準、可監控的資料庫,有效彌補傳統人工監督局限性。還要加強直播帶貨信用體系建設,依據主播從事平臺直播的表現以及所在平臺的用戶規模等條件,劃分直播帶貨等級和分類標準,對消費者消費行為做好引導,防止主播在短期內「收割流量」。
堅持系統思維,明晰各方責任,加強協調聯動。隨著直播電商快速成長,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需要明確各方監管職能,建立協同治理機制,共同織牢監管網絡體系,打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直播平臺應加強行業自律,提高商品準入門檻,強化交易全流程生態治理及審核把關,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政府部門要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消費者法律意識,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促進養成理性消費良好習慣。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高企業違法成本,不給劣質產品「可乘之機」。相關部門也要對主播加強教育管理,通過系統性培訓引導和規範化考評機制,強化主播職業素養和規範意識。(文/藺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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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電新聞記者 曹晗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