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揚州的小陳突然接到一個自稱是某貸款公司客服的電話,對方稱小陳在大學期間借的一筆9000元「校園貸」未還,如果再不還,將影響到個人徵信。雖然小陳在上學期間並沒有借過校園貸,但是由於對方提供的信息絲毫不差,並稱只要按其說的操作,貸款記錄就會註銷。於是,小陳向多個App申請了貸款,最終申請到三筆總計65000元的貸款,並將貸款分別轉到三個陌生的個人帳戶裡。他不知道的是,自己正陷入「註銷校園貸」的騙局。
今年上半年,與「校園貸」有關的詐騙再度高發。10月2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指出由於當前「校園貸」市場存在辦理貸款業務門檻低、經營者資質參差不齊、身份審核形同虛設、合同信息不透明、風險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問題,導致一些不法借貸機構將「校園貸」變成了「校園害」,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中消協提示警惕各類不良「校園貸」陷阱。
「註銷校園貸」新騙局
在完成65000元貸款轉帳後,小陳發現,對方又要求他把下載的App全部刪除。此時,小陳才發覺事情不對勁,趕緊把之前貸款的App一一打開核對,發現一個下午就損失了6萬多元。
小陳的遭遇並非個例,近期,全國多地出現了「註銷校園貸」新騙局,不少在校以及剛畢業的大學生紛紛「中招」,被騙金額少則幾千,多則幾十萬。有研究機構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監測到有關網貸詐騙負面輿情信息共計28.8萬餘條,其中涉及「註銷校園貸」的騙局接近9.3萬條,佔32.14%。
中消協分析指出,「註銷校園貸」詐騙手法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針對有註冊網貸平臺帳號或有貸款記錄的,騙子會聲稱「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需要配合註銷帳號,否則會影響個人徵信」;二是針對無註冊網貸平臺帳號或無貸款記錄的,騙子則稱「你的身份信息被盜用註冊了網貸帳號,需要配合註銷,否則會影響個人徵信」。
中消協提示,相關部門、業內並沒有推出所謂的「註銷校園貸」操作,個人徵信信息也無法人為修改,只要大學生借款後能夠按時還清貸款,就不會影響到個人徵信。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高同武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學生發現自己已經落入「校園貸」的陷阱,且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失,應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同時保存好諸如通信記錄、轉帳憑證、「校園貸」宣傳材料等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儘可能追回損失。
如果不能確定對方身份,對個人徵信等問題存在疑問,就要仔細詢問對方所在的機構名稱、對方工號等詳細情況,並通過當地徵信服務中心電話、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官方渠道進行諮詢,確認對方身份,不要輕易提供個人身份信息,進行轉帳等金錢交易。
套路貸、培訓貸抬頭
除了「註銷校園貸」騙局高發,套路貸的常見陷阱也有抬頭之勢。
據媒體報導,大學生小李想買一部最新款的手機,於是通過QQ群轉發的廣告找到了某公司的線上貸款平臺。在提供了相關資料後,順利辦理了一筆5000元的貸款。但因小李無法按期歸還貸款,導致利息越來越高,短短6個月貸款從5000元增長到十幾萬元。
由於害怕,小李瞞著所有人,直到恐嚇簡訊接連出現在家人、朋友的手機上,家門口也被潑上油漆,寫上「欠債不還、天理不容」的字句。最終,小李在父母的幫助下選擇報案。
中消協指出,「套路貸」一般會通過微信、QQ、微博等學生經常使用的社交媒體或是在校園學生集中區域發布小廣告,並宣稱「無門檻、零利息、免擔保」。一旦學生「上鉤」,這些不法借貸公司會迅速為學生辦理貸款,並通過設置合同陷阱、開具遠高於貸款金額的借條、故意讓學生逾期等方式「步步設套」。
此外,「培訓貸」「創業貸」等馬甲也層出不窮。由於國家加大了對不良「校園貸」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機構為了逃避監管部門的查處,進行改頭換面,有的打著「培訓貸」「創業貸」「求職貸」「畢業貸」等旗號,採取更為隱蔽的營銷手段,繼續向在校大學生違規放貸;有的則披上了分期購物商城或者貸款超市等「馬甲」來打掩護,但本質仍是不良「校園貸」陷阱。
高同武指出,「正規平臺抬高了借貸門檻,收緊了放貸出口,大學生的很多借貸訴求無法得到解決,而大學生的消費又存在一定的剛需,所以不得不轉向一些違法或不規範的中小平臺進行借貸,為校園貸陷阱打開大門」。
他提醒,面對平臺拋出的誘惑性極強的「不用看徵信,保證極速放款」等廣告語或平臺使用回租貸、培訓貸、美容貸的名目吸引學生,學生們應該提高警惕,切勿輕易提供個人信息辦理貸款。
風險管理制度待完善
校園貸陷阱為何如此難以治理?高同武分析稱,校園貸平臺通過自身低門檻的優勢隨意放貸,大肆填補學生消費欲望的深洞。借貸平臺之間沒有一個相互連接的徵信系統,致使部分學生拆東牆補西牆,以貸養貸。所以校園借貸平臺自身的風控等體系不完備使校園貸陷阱見縫插針,難以治理。
為遏制不良「校園貸」侵害廣大學生,國家有關部門自2016年起就先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進行了聯合治理,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一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並明令禁止網際網路借貸平臺以任何形式向大學生貸款。但是,在這種國家嚴防嚴治的高壓態勢下,仍有部分不法機構為了獲取暴利鋌而走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校園貸的治理難度在於大學生看起來即使滿18歲,但還是沒有真正的社會能力,尤其缺乏對複雜的校園貸的判斷能力」。他建議,「要把責任倒置,加強機構的監管,高校的未成年人貸款,尤其是沒有工資收入證明的時候,還是需要家長等第三方的籤字,要夯實金融機構的責任」。
為此,中消協敦促開展「校園貸」業務的借貸機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落實監管要求,有針對性地開發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制定完善的「校園貸」風險管理制度,設置合理的信貸額度和利率,為大學生提供定製化、規範化、安全放心、真實透明、風險可控的金融服務,並通過提高大學生「校園貸」服務質效,暢通正規、陽光的「校園貸」服務渠道,讓不良「校園貸」失去賴以滋生的環境。
高同武建議,要加強對網貸平臺市場宣傳的監管,規範網貸平臺運營。加強平颱風控審核,規範審批流程,在法律法規框架內經營業務,對借款人貸款資質進行一定的審核,對虛假信息審核不實的以及非本人借貸的情況,平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