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絡上經常出現「梅姨」這個名字,一時間所有人都在問梅姨是誰?梅姨在哪兒?其實「梅姨」只是她的綽號,真實姓名不詳,她是中國臭名昭著的人販子,倒賣了很多孩子,家長們對她恨之入骨,目前仍未抓到她。
人販子,意思是以施詐,誘拐,販賣人口為業的人,人販子裡多數販賣兒童和婦女,因為這兩者可以歸到弱勢群體,孩子抵抗外來力量的能力弱,易得手;拐賣婦女就是為了賣給經濟落後(多山區)地方的光棍,他們願意出大價錢「買個老婆」,以前是幾千元不等,現在是十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為了錢,人販子不惜鋌而走險,甚至愈演愈烈,「梅姨」僅僅是人販子群體裡的一個代表,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接受先進教育的女大學生也容易被拐賣?並且被拐賣後極少有人能逃出魔窟?
其實人販子從很久以前就出現了,來源於私有制和奴隸制,並且他們的拐賣手段層出不窮,《清高宗實錄》記載:「乾隆十一年,安徽鳳陽的人販子馬佔文,用川烏、草烏、人腦等物,配成迷藥。」可見這個叫馬佔文的人販子已經知道草烏具有很強的麻醉效果,然後他把做好的迷藥塗在手帕上,只要在人面前隨便晃幾下,對方就昏迷了,藥性很強。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以馬佔文為首的人販子集團還是被官府拿下了,那麼清朝時期是如何對待這些人販子的呢?
得知馬佔文被抓的百姓們非常憤怒,在官府審訊的時候,數以百計的人直接衝進去,各自拿著棍棒等工具,對著人販子就是一頓打,直接把他打死了,當時縣令看了,也沒有多說什麼。
嘉慶年間,曾經有一個人販子聽說吸食女性的骨髓可以延年益壽,他立馬效仿,而且專找小女孩和女嬰下手,他覺得「效果更佳」,老百姓們非常憤怒,自發出錢、出力,發誓要找到人販子,後來他被人發現了,得知此事的嘉慶帝也龍顏大怒,下令凌遲(酷刑)處死他。
眾所周知,我國是保持死刑的國家,但因為時代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變化,大家圍繞「人販子該不該處死」展開了激烈討論,反對人販子死刑的人是這樣說的:「如果判他們死刑,嬰兒(或婦女)的價格就會被抬高,為了錢,會吸引更多人變成人販子。」
但是犯罪學專家對此表示可笑,因為在犯罪學中,犯罪率的上升既取決於「犯罪收益」,更取決於「犯罪成本」,如果「犯罪成本」太高,錢再多也會讓犯罪分子收斂,畢竟命都沒了,還要什麼錢?
但是古人就不需要考慮那麼多,酷刑就是最「簡單粗暴」的解決辦法,因為某些人販子就是毫無人性(比如對孩子進行採生折割,即用刀斧砍掉他的某些部位,讓孩子變成「怪物」來乞討,博取他人同情),這種人絕對是殺無赦,雖然「簡單粗暴」,但效果甚佳。
秦始皇時期,有人販子專門抓女性,於是朝廷制定了對應的律令:匿敖童,及佔(癃)不審,典、老贖耐,百姓不當老,至老時不用請,敢為酢(詐)偽者,貲二甲;典、老弗告,貲各一甲;伍人,戶一盾,皆(遷)之……
其實是當年有人販子團夥專門拐賣女性,然後賣到偏遠山區給人當老婆,村子裡人人皆知,卻不說。後來被官府查到了,朝廷直接給全村所有人下了處罰:村官和買婦女的人車裂;其餘人全部發配邊疆,令其他人販子聞風喪膽。
發展到現代,我國《刑法》第240條明確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近30年來,人販子的隊伍竟然呈現擴大趨勢,以前他們通常拐賣比較無知的農村女性,賣到更偏遠的山區,現在甚至敢拐賣女大學生。他們知道女大學生思想很先進但同情心強,他們先讓老年人販子騙取女大學生的信任和同情(假裝沒錢吃飯等),騙到指定地點後開始囚禁女大學生。
他們也知道學生反抗意識強,於是對她們採取「精神折磨」,比如下藥後再囚禁和虐待她們,直到她們瘋瘋癲癲或者口不能言,再賣掉,就不擔心她們清醒後逃跑,真是喪心病狂!對於這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你們覺得該怎麼處理?
參考資料:《清高宗實錄》《辭源》《明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