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文昭欄目 「談古論今」
大家好,今天我們來聊法國政治哲學家、歷史學家託克維爾的名著《論美國的民主》,這本書在臺灣被翻譯作《民主在美國》。今年我把那些我多年前讀過的著作以重新拾起來,主要是從啟蒙時期到19世紀上半葉的歐洲大咖們的政治和哲學著作。之所以會這樣,起因是我在年初的時候有個周末又偶爾翻了一下這部《論美國的民主》,以當代治學的眼光看,那個時候的著作還是相當不嚴謹,大段大段的主觀論述和發揮,缺少對史實、對社會事件的細緻描述,《論美國的民主》也帶有這種風格,很多時候你能體會到作者獨到的眼光和洞察力、能感受到思考問題的宏觀視野,但你要做社會學角度很細緻的研究,他這本書裡揭示的美國的種族問題、選舉程序中的問題有多少是嚴絲合縫地反映了當時美國社會的實情?你要做這種角度的細究其實會有點失望。
但是這本書、還有大約同時代的其他思想家的著作最能吸引我的,是他的平和。從啟蒙時代到19世紀前半期,那些政治、法學和哲學領域的大咖們,他們有個特點,就是他們本人是革命家、運動參與者的情況不多見。他們當中很多人為了完成著作還專門職去了公職,不當政治圈子的直接參與者。比如孟德斯鳩,1721年就辭去了世襲的法院職務,去各國遊歷,專心著述。今天講的託克維爾,他的傳世名著《舊制度與大革命》也是在他1851退出政壇以後完成的。儘管這些思想家不同程度地青睞民主與憲政制度,但是個人政治抱負相對淡泊帶來一種超然的態度,使他們不需要用激情來包裝自己的學說,他可以很平和、很理性地探討民主制度得以建立的條件、有效運作的條件、它的局限性和弊端。當然不是說20世紀沒有這樣的深刻、又平和理性政治哲學家,比如寫作那個《第三次浪潮》阿爾文託夫勒,和當代的法蘭西斯福山。但是畢竟從啟蒙時代到19世紀的這批思想家對塑造我們今天的社會起到了更基礎的作用,同時20世紀最引人注意的是那些革命者,而不是學者。革命家更關注地是以筆為槍,把學說當成取勝的武器,和哲學家的沉靜和深刻是兩條路。
一開始發了一頓主觀感慨,就是些讀書的心得和大家分享。還是來介紹這本《論美國的民主》。這本書分上下兩卷,上卷是介紹美國的社會環境和政治制度,就是美式民主如何得以建立、如何發揮作用、受到什麼條件的制約、它本身有哪些優勢,又有哪些局限。下卷是講美國的民主如何對美國人和美國社會發生影響。如果簡單點說,託克維爾在上卷要回答的問題是:美國的民主是如何被塑造成這個樣子的,下卷要回答的問題是:這個民主制度又是如何塑造美國人和美國社會的。託克維爾自己比較喜歡下卷的內容,但實際上影響更大的是上卷。所以我們今天要談的也是上卷。
託克維爾出身於法國貴族,他1805年出生,1827年就當擔任了凡爾賽初審法院法官,才22歲,算得上是少年得志,青年才俊。但是1830年七月革命之後,他本人效忠奧爾良王朝(就是革命後上臺的七月王朝),而他的家人支持被推翻的波旁王朝,家裡有代溝,矛盾太大,正好法國政府有個考察美國監獄制度的項目,他在司法系統工作,就應徵這個項目去美國了。他在美國呆了十個月,回國以後和好朋友合著了一篇關於美國監獄制度在法國應用的論文,1835年這本《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出版,那一年他才30歲,就寫下了如此有洞察力、傳世不朽的名著,真是讓我們今天的這些人汗顏啊!
《論美國的民主》將美國民主制度得以建立,並且能夠維持的有利條件總結為三項:地理條件、法制、和民情。這也是我們今天重要要介紹的內容。
把民主制度和地理條件相聯繫,在今天的民主支持者們看來可能會相當的不贊同,難道是不具備某些地理環境的國家就不能民主了嗎?這個理由確實可能被濫用。託克維爾身後的一百多年歷史事實上也確實證明處於任何理環境的國家都可以建成民主:海洋國家、大陸國家;島嶼國家、內陸國家;處於任何的氣候條件和地形樣貌的國家都可以。其實託克維爾的意思並不在於論證,某種地理環境是建立民主的必要條件,你沒有這個地理環境你就搞不了民主。他是要解釋美國的民主是如何被塑造成現在這個樣子的;為什麼民主制度先在美國被成功地實踐,而不是在啟蒙思想發源地的歐洲?他就把地理環境作為條件之一。
那美國有什麼得天獨存的地理條件呢?說白了就一個字:新——新大陸、新世界、新國家。北美大陸首先不像歐洲,已經在歷史中分化衍生出了一堆民族和國家,每一個國家都有幾個強大的鄰國,都有被入侵和被徵服的威脅。所以歐洲的人民時常感到出於安全的必要,需要強有力的政府,一旦政府的權力和規模都擴大了,就需要巨額的稅收,相應有龐大的軍隊,那人民的權利就被侵蝕和剝奪。一個與強國為鄰,總是處於安全焦慮的國家,是非常容易產生軍功集團、寡頭貴族,進而可能把獨裁者捧上寶座。這是歐洲的情況,而美國的得天獨厚在於它不存在所有這些麻煩,它東西兩大洋,南北無強敵。(在託克維爾的時代,美國的疆域還沒有擴展到太平洋)主要是講它以大西洋為壑,就把自己和歐洲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國讎家恨隔開了,人民沒有被入侵的焦慮,政客也就沒法以國家安全為由擴大政府的權力,增加稅收,政府在人民面前就保持弱小,這對建立和維護美國的民主制度都是非常有利的條件,
另外,美國也是由於它新,它就沒有一個強大的首都,把自己的影響力施加於全國。託克維爾所說的強大首都,其實推而廣之的意思是說:在一個國家裡,某些局部地區的政治地位,高於別的地方,這樣就造成了不平等,一些人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另一部分人,這樣的環境就不利於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維持。這種不平等在歷史是怎麼形成的呢?在歐洲歷史上(在中國歷史上也是)這種情況經常是由徵服和兼併戰爭帶來的,一個國家一開始疆域很小,然後逐步兼併徵服周邊的民族,疆域擴大之後,自己起家的根據地就成了首都所在地、政治上有優勢地位的地區。同時為了防範被徵服的地區又重新脫離出去,就限制被徵服地區人民的權利,也限制當地人政治向上流動的空間。只積月累就形成嚴重的不平等,資源向首都地區集中,形成了若干名門旺族,他們在政治和經濟上都對全國有決定性影響力,而國家其他地區的人民則要委命於他們。這既是一個地理格局,也是一個資源分布的格局、文化生態的格局。所以這樣的環境要建立和維持民主制度的難度就大,哪怕民主制度形式上得以建立,但是要真正達到有效的運作——就是由民主而達成社會公平、達成公共福祉,也有很多障礙要克服。這是我對託克維爾的「美國沒有強大的首都」這個觀點的發揮闡述,我覺得這麼說中國聽眾比較容易理解,也不違背託克維爾的本意。當然美國有西進運動,有地理擴張,但這是對未知新世界的探索開發,和通常說的兼併徵服戰爭是兩回事。白人和原住民之間的衝突也不是歐洲、亞洲的那種兼併徵服戰爭的概念。
美國再有一個對民主有利的地理因素是,它提供了普遍富裕的物質條件。也就是說美國既新,又有廣袤的幅員,到處都有發財的機會。在託克維爾的時代,他所說「普遍富裕的物質條件」主要指的是有大片未開墾、又肥沃適宜耕種的土地。只要你不懶,致富是一件遠比在歐洲容易的事。美國不像歐洲那樣,由於生存空間的狹小,土地資源有限。一旦大地主和貴族掌握了大量的土地資源,同時就會催生出一大批窮人,他們只能給大地主當佃農、僱工,必須仰別人的鼻息過活,這種嚴重的不平等就使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維持變得艱難。
必須得說託克維爾的這個觀點有一定時代的局限性,因為這本書寫作的背景是19世紀的前30年的歐洲,資本主義工商業還沒有那麼發達,貴族控制了大量土地,勞動力自由流動的程度還不高,民眾對貴族的人身依附關係還比較強、這個傳統在歐洲還很有力,這個環境確實不容易建立起民主制度;而美國走在了前面。
這是美國民主得以建立和維護的地理條件。
第二是民情。託克維爾還專門解釋了啥叫民情。其實就是大家最一般的理解,它就是指一個民族的整體道德和精神面貌。它既包括通常所說的一個民族的心理習慣方面的東西,又包括人們擁有的各種見解、和社會上流行的不同觀點。說簡單點就是一個社會帶有普遍性的精神氣質方面的特徵。
託克維爾專門提出了一個問題,幾百年後仍然有現實性,為什麼民主制度在北美洲得以建立、又穩固下來發揚光大。同樣是歐洲人移民後代的墨西哥、南美洲就搞不起來呢?
墨西哥的地理環境不亞於美國,它照搬了美國的憲法,也照抄了很多法津條文,但沒能使墨西哥富強。在託克維爾生活的時代,墨西就處於從無政府狀態到軍人專制;再從軍人專制回到無政府狀態的循環裡。
託克維爾注意到了,穩定和有效率的鄉鎮自治,在美洲的歐洲移民裡,似乎是英國裔美國人獨有的一個傳統,而拉丁美洲的西班牙裔、葡萄牙裔移民這方面就弱很多。南美洲的國家一旦陷入革命的風暴之中,不僅是國家上層建築的動蕩,而且是鄉村基層社會也一起陷入動蕩的滸渦。革命過去之後,鄉村秩序恢復也難,民眾很依賴政府,需要政府派遣軍官、駐軍去恢復秩序。而民眾是既依賴政府,同時對這些外鄉來的幹預者又很厭惡。又總是有衝動,把政府的人趕走,再度回到無政府狀態的無拘無束裡。
託克維爾有一段話我覺得很有意思,就說你看南美洲這些國家的命運真的很令人唏噓感慨,他們的人民不是多災之難、就是在為非作歹。託克維爾說:他甚至於相信,對這些人民來講專制都是對他們的恩惠。你聽聽這話,放到今天都很像五毛說的是吧?不過以託克維爾所生活的時代,他所說能成為恩惠的專制指的是人道的君主專制,不是20世紀的法西斯主義專制和共產專制。是指那種既能保障人民安全、又能一定程度上保障個人尊嚴的溫和專制;這是我給他託克維爾打的補丁,他自己也打了個補丁,他說:在我的頭腦裡,專制和恩澤這兩個詞終究還是無法統一起來。他老人家說到底還是個自由主義者,不是五毛祖師爺。
託克維爾雖然注意到了南美歐洲人後裔和北美的英國裔美國人在民情上的差異,但他還是原因主要歸結為教育——南美洲人民的文明教育水準比較低,離建成民主制度的要求有差距。這方面雖然也有道理,我認為還是不夠深刻的,因為17世紀新格蘭殖民地移民的教育水準也很低,可還是形成了穩固的鄉鎮自治傳統,成為美國民主的堅定基石。
在解釋為什麼英國裔美國人建成了鄉鎮自治傳統,而南美的歐洲移民卻沒有做到。我覺得馬克斯.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解釋方向。所謂資本主義精神,它不僅是一種對態財富的態度,也體現為理性和自律,它是美國資本主義經濟崛起的精神燃料,它對形成美國民主制度同樣是一項至關重要的精神資產。新英格蘭早期是清教徒移民,南美洲是老天主教移民。宗教信仰的差異,使他們的行為習慣、精神氣質也體現出了很大差異。
為啥民主制度在美國先建成,並且發揚光大;而在墨西哥和南美洲就搞不起來,學美國也學不像呢?我覺得可以把託克維爾的《論美國的民主》和《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合起來讀,會很有啟發性,是個有意思的話題。下回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