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7月27日在教育部網站上發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繼教育部、科技部破除唯SCI指標和唯論文之後的又一項重要的指導意見,而且直指最為具體詬病的高校教師職稱制度,科技與人才評價」破四唯」走向深入。
由於評價導向和大學排名等問題,在過去的高校職稱評審中,學校往往熱衷於「數」教師的論文和專利數量而忽視質量;過於重視教師在SCI期刊發表的文章;過於重視影響因子,而忽視實際學術水平和教學能力……這些傾向不但對於大學培養人才這一根本目的相背離,也不利於激勵高校教師取得原創性成果,也不利於提升高校的自主創新能力,同時也催生了論文拼湊與抄襲等諸多學術不端等行為。
《徵求意見稿》明確表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帽子」、唯論文、唯項目等傾向。高校應加強教學質量評價,把課堂教學質量作為主要標準,提高教學業績和教學研究在評審中的比重。突出教書育人實績,注重對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的評價。
當然,不少人在認真研讀了徵求意見稿後也有一些擔心,相關部委的想法和大方向是沒錯的,但高等學校既是教學中心又是科研中心,但兩個中心是由一支隊伍承擔,高校教師是一崗雙責,教學必須與科研結合。作為一個教師,搞好教書育人工作,這是必要條件,也要從事科學研究,這才是充分條件。另外,我國幅員遼闊,高校之間的差距非常大,這樣的一刀切會不會造成新的問題和不平衡?因此,我們認為應該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01 明確分類分層評價標準
從破四唯、破五唯開始,很多學者已經指出之前評價體系的弊病所在,那就是眉毛鬍子一把抓,用一把尺子來度量所有的學科和工作,因此評價體系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分類分層評價。分類分層評價說起來簡單,但其實異常複雜,可謂是千頭萬緒,一方面,學科與學科之間,基礎科學和應用科學及技術開發之間,人員分類和層次之間,教學與科研等等都需要更為細緻到學科以及具體工作的評價指標;另一方面,我國不同地域、不同高校之間的水平差距過大,北大清華和邊遠地區的大學如果用一個尺子來衡量,後者無論怎麼努力都難以達到發達地區的指標。這同樣延伸到人才評價方面,邊遠地區大學的人才評價標準必然不能等同於清華北大,那麼就意味著不同地域的高校也要建立相應的評價體系。但新的問題來了,難道一個國家的同一職稱標準還分三六九等嗎,邊遠地區的教授到發達地區能任教授嗎?另外,如果分類分層評價達到這麼細的程度,每個子系統評價標準的執行其實很容易造成整體評價的崩塌(比如不同學校的比較,不同學校相同學科人才的比較),這是需要認真研究的一個問題。
在合理分類分層後,針對被評人員的層次和類別,評價其論文代表作或標誌性成果,論文代表作和標誌性成果等於在一開始就廓清了各自的方向。規定推行論文代表作的設定數量上限,引導科技人員更加關注論文質量,彰顯不以「數量論英雄」的精神,同時也彰顯了同行評價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建立同行評議制度,但由於文化傳統和資源分配渠道,我國的同行評議制度並沒有真正發揮作用,請獨立的第三方評價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
02 「師德」如何量化
說到評價就要談到量化,無法量化就很容易導致評價腐化。德智體美勞,「德」一直是佔據首位的,這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作為評價標準,如何來量化師德其實是個大問題,坦率說,師德看不見摸不著,憑的是個人的修養和品質以及在重大關鍵時刻的表現。在這方面的評價尤其需要謹慎,尤其是通過學生投票等所謂的民主評議方式來評價「師德」,很容易掉入另一個「唯投票」迎合作秀的陷阱。從以往的實踐來看,對於學生嚴格要求的或者考試分數打的不高的教師,學生評價往往比較低,但能因此說這些老師的師德就低嗎?對於師德問題,更宜採用事後追究的辦法,對於那些學術不端、道德敗壞的高校教職人員嚴肅處理,以正風氣。
03 強調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在分類分層分崗評價的基礎上,想要更好地進行人才評價,必須要強調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定性評價是定量評價的基礎,在定量數據分析前,先要定性判斷指標數據的同類性,因為定量評價的量必須是同類的,只有同類型才可比較。有時候為了提高評價精確性,也選擇將定性指標進行量化,作為定量信息來處理。在這個過程中,應當根據評價對象的特性先進行分類,再根據評價的目的選擇定性與定量在這個評價過程中的比重,從根本上說就是要達成主觀與客觀之間的平衡。
04 不唯論文不代表不看論文
教育部、科技部相關領導在解讀兩份文件的時候都明確表態,不唯論文並非不看論文,破除「SCI崇拜」也不是要消除SCI指標,對於基礎研究來說,論文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學術載體,不能為了破除「唯論文」就降低基礎研究領域高質量論文的標準。
切切不能因此滑向另一個極端,認為在大學工作搞好教學就行了,所有評價標準都圍著教學轉。因為高等教育與基礎教育不同,大學沒有學術就稱不上是大學,科研是大學的重要功能和時代使命。從科研生涯的基本規律來看,年輕人在進入到學術圈的早期有衝勁,幹突破,最適合於進行科研方面的工作,而達到一定年齡有了相關地位、做出重要學術貢獻的教授則更適合教書育人,這其實也契合分類評價的基本指導思想。(責任編輯王世新,榮譽主編李志民,圖片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