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策劃 | 法定賠償上限提升10倍,懲罰性賠償 「如約而至...

2020-12-22 澎湃新聞

特別策劃 | 法定賠償上限提升10倍,懲罰性賠償 「如約而至」,《著作權法》更「剛」了

2020-12-18 21:2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新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將法定賠償數額上限由50萬元提升至500萬元,並繼《商標法》和《專利法》之後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制度,標誌著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我國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全面確立。

全面回應時代呼聲 促進國家創新發展

當前,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現行著作權法中規定的法定賠償額及基本的賠償填平原則已不能完全滿足我國促進創新發展的需要,亟需國家從政策及立法層面作出調整。

政策層面,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等規範性文件,均強調要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的賠償數額,探索構建懲罰性賠償制度。

立法層面,我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條對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進行了總括性的規定。我國《商標法》在2013年首次確立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並於2019年修訂時進一步提高了懲罰性賠償的倍數至最高5倍,並將法定賠償額的上限提高至500萬;今年修訂的《專利法》也正式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亦確立了相同的懲罰性賠償倍數及法定賠償額上限。

新著作權法從推進當前我國經濟創新發展趨勢角度,提高了法定賠償額上限,並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實現了與《商標法》《專利法》等其他智慧財產權部門法的統一協調,共同構建了智慧財產權「嚴保護」的格局。但在具體適用過程中,由於司法實踐中盈利性訴訟的存在,在對智慧財產權加大保護力度的同時,應該通過進一步加強當事人的舉證義務,更加審慎審查作品的權利鏈條,從而使法律能夠真正保護權利人的利益。

提高法定賠償額上限 讓權利人維權不再猶豫

伴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飛躍發展,一方面,作品的傳播方式日趨多樣化,作品傳播速度亦進一步加快,權利人對於其作品傳播的控制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而另一方面,一些權利人會因為網絡傳播的加速導致作品傳播範圍擴大,基於維權成本的考慮而放棄維權,使得侵權人變得更加肆無忌憚。為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創新、保護原創的氛圍,加大侵權者違法成本,新著作權法將法定賠償額上限提至500萬元,有利於激勵權利人的維權動力,彰顯法律懲治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決心,進一步遏制侵權現象。

但新著作權法實施後,並不意味著所有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判賠金額一定在500元至500萬元範圍內,只有法定賠償才受此範圍的限制。那什麼是法定賠償,法定賠償具體又是在什麼情形下適用呢?法定賠償是著作權侵權案件中確定賠償額的一種方法,通常當事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許可使用費、法定賠償的順序,提出具體的賠償計算方法。司法實踐中,當在案證據難以確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許可使用費,也難以採用其他合理方式確定賠償數額時,才可以適用法定賠償。例如,一張照片在網站上的許可使用費標價可能100多元,而一款特別火爆的網路遊戲被侵權,損失可能遠遠超過500萬元,這兩種情形中在可以根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許可使用費確定賠償金額的情況下,如果徑直適用法定賠償,給予高於500元或低於500萬元的賠償金額,都無法體現法律的公平性。

此外,當權利人明確請求法定賠償,而怠於舉證證明其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獲利等情形時,被訴侵權人可以提供一定證據證明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許可使用費等,被訴侵權人提供的證據可以作為確定賠償數額的參考。因此,著作權侵權訴訟中的雙方,應盡力舉證證明確定賠償金額時所考慮的上述因素,以此換來更加合理的保護和賠償。

解鎖懲罰性賠償制度 大力打擊盜版保護原創

關於智慧財產權損害賠償額的確定,我國司法中始終堅持以智慧財產權市場價值為導向,遵循填平原則,體現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認定機制。本次修訂的新著作權法中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制度,那對於著作權侵權案件,具體在什麼情形下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規定呢?

考慮到懲罰性賠償中侵權人賠償給權利人的數額大於其因實施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實際損害的數額,因此,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應當依據當事人的主張,並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

新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或參照權利使用費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權侵權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主觀條件具備「故意」,客觀條件達到「情節嚴重」。其中,「故意」一般指直接故意,即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某一損害後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該後果發生的一種主觀心理狀態,表現為行為人對損害後果的追求、放任心態。「情節嚴重」一般指侵權行為造成了嚴重損害後果,具體可以考察下列因素:侵權人是否完全以侵權為業、侵權行為持續時間的長短、侵權行為涉及的區域範圍、侵權獲利數額是否巨大等。在適用懲罰性賠償時,上述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有可以導致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濫用。

關於懲罰性賠償的計算「基數」,包括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獲利及許可使用費。權利人維權支出的合理開支,一般不納入計算基數。懲罰性賠償的數額,即在上述「基數」的基礎上,應在法定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倍數範圍內酌情確定。

懲罰性賠償制度引入新著作權法中,給著作權法注入了新的活力,加大對著作權侵權的懲處力度,可以對一些侵權行為形成威懾。但其具體適用還需要相關司法解釋的出臺以及在司法實踐中進一步細化,以更好地實現懲罰性賠償制度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原標題:《特別策劃 | 法定賠償上限提升10倍,懲罰性賠償 「如約而至」,《著作權法》更「剛」了》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喚醒「沉睡」智慧財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金誠通達
    筆者簡要梳理了「智慧財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我國建立和發展的重要節點如下:2013,《商標法》首次出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懲罰性賠償;《專利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制定了「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懲罰性賠償標準;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強調「加大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
  • 「懲罰性賠償」劍指明知故犯
    典型案例既為經營者依法劃定了應該承擔的責任,提高其違法成本,惡意及嚴重不負責任的經營者將背負懲罰性賠償;也是為消費者「撐腰」,鼓勵選擇合理方式依法主張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院判決購物廣場退還李某貨款,並支持李某的賠償訴求。吳某在網店購買了一盒天然蟲草素含片,但收到的商品與平臺頁面顯示的商品信息不符,後向當地食藥監局投訴。最後,網店不僅受到行政處罰,還被法院判令向吳某退貨退款並支付10倍懲罰性賠償金。上述兩件典型案例,有一個共同特點,即經營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仍然對外銷售。
  • 懲罰性賠償的具體含義是什麼?懲罰性賠償的具體性質又是什麼?
    懲罰性賠償,又稱示範性賠償或報復性賠償,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賠償數額超出實際的損害數額的賠償。關於懲罰性賠償的起源問題,學者間存在不同的看法。一般認為,英美法中的懲罰性賠償起源於1763年英國法官LordCamden在HuckleV.money一案中的判決,美國是在1784年的GenayV.Norris一案中最早確認這一制度。現在的懲罰性賠償總額=實際物質損失賠償額+精神損失賠償額+懲罰賠償額。這一差別在現實中的體現之一就是美國懲罰性賠償額的巨額增長。其二,懲罰性賠償的適用範圍得以擴張。
  • 解讀《新消法》第55條懲罰性賠償條款
    2013年10月25日通過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受到人們的關注,如其中「網購七天無條件退貨」、「電器產品舉證責任的倒置」等都是消法歷史上的首次規定,而其中第55條懲罰性賠償條款同樣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無論從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具有重要意義。
  • 來小鵬 劉自欽:我國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理解和適用
    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我國商標法領域的引入我國特別私法和一般私法領域的懲罰性賠償制度雖然懲罰性賠償制度同我國源自大陸法系的公私法二元劃分理念難以融洽,但是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我國的引入早已是大勢所趨[2]。1993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針對欺詐行為「雙倍賠償」的規定(2013年該法第二次修正時第55條第1款將之修改為「四倍賠償」,第55條第2款增加了關於商品或服務缺陷「二倍懲罰性賠償」的規定)、2009年《食品安全法》第96條關於「十倍賠償」的規定(2015年該法第一次修正時變更為第148條第2款)、2019年《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7條第3款關於惡意商業秘密侵權「一至五倍賠償」的規定,在特別私法領域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制度
  • 商販銷售毒豆芽超過1年 將支付10倍懲罰性賠償金 近2萬元
    來源/都市現場綜合廣西新聞嚴禁轉載前幾天,一起生產、銷售毒豆芽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環江檢察院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和解程序結案,公益訴訟損害人韋某陽、盧某光自願一次性支付10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19546.56元,並在媒體上公開向市民賠禮道歉。
  • 【小課堂】遭遇無良商家,三倍賠償or十倍賠償?
    而在生產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的環節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一倍」、「三倍」、「十倍」賠償問題,看似相同的糾紛索賠結果為何不同呢?今天,我們就來聊聊「懲罰性賠償」的來龍去脈。 ,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 市消保解讀新消法:買到假冒名牌可獲三倍賠償
    新《消法》注重保護消費者權益,懲治不良商家,將懲罰性賠償數額由過去的一倍提高到三倍。提高行政性罰款上限,經營者違法所得最多可被罰10倍,將極大震懾不法商家。    [案例] 2011年11月,消費者反映某電視臺晚上10時左右有個關於治風溼的奇骨膠囊的廣告,查看該產品,只有食準字號,卻在宣傳療效功能。經查,該廣告中的奇骨膠囊並非藥品,屬保健品,關於治療風溼病的療效屬虛假宣傳。有關部門就此作出了相應處罰。
  • 食品安全糾紛典型案公布 懲罰性賠償劍指明知故犯
    典型案例既為經營者依法劃定了應該承擔的責任,提高其違法成本,惡意及嚴重不負責任的經營者將背負懲罰性賠償;也是為消費者「撐腰」,鼓勵選擇合理方式依法主張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院判決購物廣場退還李某貨款,並支持李某的賠償訴求。吳某在網店購買了一盒天然蟲草素含片,但收到的商品與平臺頁面顯示的商品信息不符,後向當地食藥監局投訴。最後,網店不僅受到行政處罰,還被法院判令向吳某退貨退款並支付10倍懲罰性賠償金。上述兩件典型案例,有一個共同特點,即經營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仍然對外銷售。
  • 深圳出臺智慧財產權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裁判的指導意見
    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圍繞授權改革清單的具體要求,規定了關於智慧財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操作規則,細化了「故意」和「情節嚴重」的具體情形、懲罰性賠償基數的計算方法及考量因素、懲罰性賠償倍數的確立原則和具體依據、懲罰性賠償與行政罰款及刑事罰金的關係等。
  • 構建懲罰性賠償的一般條款
    構建懲罰性賠償的一般條款 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三級高級檢察官 白江    懲罰性賠償具有多種應被深入挖掘的功能。
  • 新《消法》:電視購物虛假宣傳將三倍賠償
    原標題:電視購物虛假宣傳將三倍賠償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對新《消法》的解讀,電視購物等廣告內容因虛假、欺詐而侵害消費者權益,將承擔「懲罰性賠償」,由過去的增加賠償一倍的價款,提升到現在賠償三倍,而且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經營者甚至薦言者或將同時承擔連帶責任
  • 祭出懲罰性賠償 新《著作權法》給「洗稿」戴上緊箍
    來源:新京報原標題:祭出懲罰性賠償,新《著作權法》給「洗稿」戴上緊箍視點對網絡平臺上的「搬運」「洗稿」等亂象,就該施以重罰。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著作權法》修訂還摒棄了填平原則,新增了500元的最低賠償額,同時將最高賠償額從50萬元提高到了500萬元。在確定侵權損害賠償額部分,新《著作權法》將權利許可使用費明確作為確定賠償額的標準,並明確了一至五倍的懲罰性賠償加倍標準。這讓懲罰性賠償的「懲罰」功能真正凸顯出來。
  • 讓10倍賠償支持打假人的判例再多些
    近日,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判令通過網絡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銷售者退還貨款並十倍賠償,依法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為10倍賠償支持打假人再添一例。胡某起訴至鋼城區人民法院,請求退回貨物,退還胡某所付價款17000餘元,賠償胡某所付食品價款的十倍17萬餘元,共計19萬餘元,判令某寶公司對上述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廣州某公司辯稱,胡某「以維權之名,行牟利之實」的職業打假行為,企圖不勞而獲高額賠償金不應當得到支持。一審法院認為,應返還所購價款,並予以十倍的賠償。胡某要求某寶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證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中院經審理維持了一審判決。
  • 惡意侵害知名商標且情節嚴重獲懲罰性賠償
    本案該不該適用懲罰性賠償?但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智慧財產權侵權的隱蔽性等原因,使得作為懲罰性賠償計算基礎的「賠償基數」難以精準確定,導致懲罰性賠償制度難以落地,全省乃至全國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案例極少。
  • 食品領域職業打假與懲罰性賠償實務分析
    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於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定了懲罰性賠償責任,對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管,被媒體稱為史上最嚴,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維護食品安全,淨化市場秩序,需要社會共治,尤其需要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兩條腿並行,行政執法工作和民事審判工作相互配合,共同推進。
  • 「三倍、十倍…」到底幾倍?消費者維權賠償標準,盡在此處!
    這些糾紛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在判斷經營者承擔賠償的問題上,有的是一倍賠償、有的是三倍賠償、還有的是十倍賠償,這些看似相同的「消費者權益糾紛」 索賠結果為何不同呢?且聽檢哥娓娓道來。賠償「一倍、三倍、十倍」如何解讀?如果消費者主張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構成欺詐並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則應當遵守現行「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要求經營者承擔三倍的懲罰性賠償。如果懲罰性賠償金額低於500元,可以按500元數額進行;如果消費者主張他們購買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則食品生產者或銷售者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 深圳探索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將在全國率先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
    深圳將在全國率先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懲罰性賠償制度修正案擬規定,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幅度確定懲罰性賠償數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內,從重確定懲罰性賠償數額:(一)與權利人之間的代理、許可關係終止後未經權利人同意繼續實施代理、許可行為構成侵權的;(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行為保全裁定繼續實施相關侵權行為;
  • 部分行政糾紛全面賠償原則遇阻,專家呼籲修法引入懲罰性賠償
    部分行政糾紛全面賠償原則遇阻,專家呼籲修法引入懲罰性賠償 澎湃新聞記者 林平 2020-12-25 15:28 來源:
  • 張玉環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能否得到支持?
    今年5月18日,最高法曾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最新的日賠償標準346.75元。依據此標準,張玉環能獲得的賠償金額近340萬元,而他實際申請的金額三倍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