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冰
直新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今日生效,特首林鄭月娥說是為了保障人權,你怎麼看?
特約評論員 陳冰:香港國安法第43條細則,列明了警方的7項執法措施。特首林鄭月娥對此已經解釋得很到位,這不是擴大警方權力,而是根據香港國安法就警方能做什麼、怎麼做加以規範。如果沒有這些細則,那麼警方的執法權力是絕對的,模糊的。有了細則,那警方的執法方式就是有限的,有章可循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我想起了2019年的一個網絡熱詞,「斷舍離」,是指一種生活態度,把那些不必需、不合適、過時的東西統統斷絕、捨棄,並切斷對它們的眷戀,「斷舍離」之後才能過簡單清爽的生活。
我想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執行,有關條款的細則出臺後,香港人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哪些行為是違法的,警方怎樣執法才合規。模糊的東西清晰了,對國安法的疑惑解除了,就可以把不合適的行為、不合法的活動統統捨棄,進而減輕心靈負重,過上一種簡單清爽、自由自在的生活。另外,香港警方的執法細則,也的確如林鄭月娥所言,是相當溫和的,講程序的。舉個例子,香港警方要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要經過特首批准。侵擾程度較低的秘密監察行動,也要由警務處批准,還有獨立人士監督,人權能得到保障。
但在美國,FBI不經任何手續,就可以收集用戶的姓名、服務帳號、網絡暱稱、過去180天的購物記錄、居住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生活日誌以及任何電子通訊信息,即使沒有搜查證也有訪問權限。把有關執法細則加以比較,就知道香港國安法的執行不僅嚴格,而且溫和。從香港警方的執法細則中我們還可以看到,香港特區在國安執法中擔負主要責任,既顯示中央對香港高度信任,也顯示「一國兩制」的空間更大了,內涵更豐富了。
直新聞:今天林鄭月娥澄清對國安法的「三大謬誤」,昨天駐英大使會見33家中外媒體解除「五大疑惑」,為什麼要這樣苦口婆心地解釋?
特約評論員 陳冰:香港國安法是填補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就是說以前沒有,或者有漏洞,現在需要補上,也可以說是「第一次」。凡是第一次,總有這樣那樣的誤會、誤解,甚至有包含敵意的曲解和妖魔化,這就需要澄清,需要解釋,讓港人和國際社會了解國安法的真義。而香港又是一個國際化城市,實施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目的是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維護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世界貿易中心地位,這就需要向國際社會解釋清楚香港國安法的法理、道理,讓外國人清楚這是一個比他們國家更為溫和、更為寬容的國安法,無需驚慌,也不要誤讀,只要沒有「四種行為」,自由地做自己的生意就好了。
未來的一些執法案例,也許會更有力地讓人明白,香港國安法是為香港好,為更安全和穩定的國際營商環境而制定。但就像我剛說的,因為是第一次,加上一些不懷好意的政客和評論家的故意曲解,甚至汙名化、妖魔化,可能會影響一些港人和外國人對形勢作出錯誤的判斷,對香港的前景做出誤判,進而損害自己的利益,喪失商業機會。所以香港特首、駐英大使都出面澄清謬誤,解答疑惑,同時戳穿某些人的自私自利和亂港陰謀。
中央部門、中央駐港機構、香港特區政府、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香港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其實都在出面解釋法律的制定目標和適用範圍,敦促人們準確認識和理解國安法。因為無知,所以恐慌;因為無知,就容易被蠱惑被利用被操縱。排疑解惑的工作做到家了,人們就不會被閒言碎語所動搖,就能產生支持國安法的底氣,對香港未來發展充滿信心。
直新聞: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亂港分子黎智英所屬的壹傳媒,還是拿到3500萬港幣的公款補貼。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可是煽動暴力攬炒香港的「大臺」,如何理解香港政府的決定?
特約評論員 陳冰:壹傳媒在去年「修例風波」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黎智英也被說成是「亂港四人幫」之一,現在港府的「保就業」計劃中,仍能拿到那麼多公款補貼,令人產生不滿和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壹傳媒仍能拿到3500萬港幣的補貼,恰恰證明香港國安法是保護「一國兩制」,是維護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多元社會。
我記得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7月1日的答記者問中說,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著眼點是維護國家安全,還香港安寧。中央的站位很高,如果因國安法頒布實施,因為壹傳媒抹黑過香港特區政府就排除在「保就業」計劃之外,那就降低了國安法的高度,如張曉明所言,「把我們的立法目的想得太功利,也太短視了」。他還曾強調,制定香港國安法絕對不是把香港的反對派陣營或者泛民主派陣營作為一個"假想敵"。這部法律聚焦打擊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整個反對派陣營。
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政治上也是多元的,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已經體現了中央的政治包容。"一國"有底線,"兩制"有邊界。大家都要遵守規則,都不能突破底線。黎智英和其他反對派人士,是香港多元政治的一部分,只要沒有突破底線,沒有突破邊界,沒有危害國家安全,權利和自由就會獲得保證。我認為,壹傳媒以往幹了那麼多不光彩的事,但仍然獲得港府那麼多保就業公款,恰好有力地證明了香港國安法不僅能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而且在嚴肅地遵循「不溯及既往」的現代法治原則。但願過去有損國家安全的極少數港人,也能夠「斷舍離」,遵守新的法律,走向新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