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杭州的張女士在11月24號晚上沿著西湖大道走的時候,突然腳踩空了,臉磕到了地上,從照片來看,張女士的臉部摔傷很嚴重,張女士還說腿部也有摔傷,隨後張女士便舉報了路政公司,想讓路政公司賠償,張女士說自己去美容醫院花了兩三千塊錢去做整形,到現在路政公司也沒有給自己一個說法。
之後張女士找到了相關媒體進行爆料,記者來到了杭州路通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詢問,針對張女士摔倒的地方,負責人表示,當時路面有凸起,而這個凸起並不是人為原因,而是樹根拱起來,所以才造成的一個凸起,然後負責人又說張女士去就診的醫院,並不是我們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而是一個整形醫院,也沒有辦法賠償她。
記者看到張女士臉的時候,張女士的臉部跟之前有了很大的區別,好了很多,但是張女士說後續還需要去整形醫院治療,以防留下傷疤,畢竟是在臉上有傷,以後留下傷疤,這可就毀容了,而對於張女士摔倒這一件事,杭州市路通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並沒有給張女士一個滿意的答覆。
對於這個問題,網友們有兩種看法,第1類網友覺得在自己在路上摔倒,要求路政賠錢,以前只是聽說這樣的事,感覺只是一個玩笑,沒想到現實生活中真有這樣的人,簡直就是拉不出屎怪茅坑,訛天訛地訛空氣。
還有一種說法是支持張女士的做法,有一位網友說,在2015年的時候,自己承包了一片板慄地,有一個村民私自去板慄地打板慄的時候摔傷了,後來這個村民要求自己家賠償56萬,到最後法院判決自己賠償3.8萬,理由是板慄地是我家承包的,板慄樹是我家的。還有一些人拍下了自己家門口的照片,坑坑窪窪還沒有路燈,是不是這也得找路政公司要賠償呢?
在筆者看來,這件事情完全就是張女士自己的責任,如果在走路的時候能仔細看路況,不可能看不到這是一個凸起,也不可能摔倒,如果這次法院判路政公司賠償的話,那麼就會有更多人去效仿這樣的行為,在路上走路的時候特意摔倒,然後去舉報路政讓他賠錢,這樣的做法顯然是不現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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