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2020(第14屆)中國融資租賃年會在北京隆重召開,會議以「新格局下融資租賃推動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為主題,探討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新動能。本屆年會由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主辦,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工作委員會、外灘國際融資租賃專家諮詢委員會、零壹財經零壹智庫聯合承辦。
會上,舉辦了以《融資租賃行業的新監管與融資環境》為主題的專題研討,由君創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思明主持,中國國際金融股份公司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陳宛、北京市匯融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稚萍、國新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總裁舒威、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劉煥禮參與討論。
李思明:在新的監管下大家對未來的看法?在新的監管環境下,融資租賃公司在直接融資方面,包括債券融資方面有怎樣的建議和想法?
舒威:融資租賃行業在2020年進入了新發展階段,要在中國的新的「十四五」的新發展格局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對國民經濟起到重要作用,對股東、產業集團起到重要作用,才有我們的生存發展空間,才能實現真正的中國融資租賃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這是我們的必由之路。共同建設開放、共贏、包容的融資租賃生態圈。
融資租賃行業已經進入了新階段,在這個新發展階段,有幾個小的建議。第一,凝聚行業公司。第二,要夯實行業的基礎設施,共建行業基礎設施。第三,加強業務合作,建立一個融資租賃生態圈,各類企業形成共生共贏合作的關係,加強業務的合作。第四,加強科技賦能。第五,建立行業自律,共同愛護這個行業。
李思明:大家一定要熱烈地擁抱規則,對規則心存敬畏之心。
講到規則,我們請張稚萍律師跟大家談一下她今年對於這兩大法律和條例出臺的一些看法,以及對於行業有一些什麼樣的忠告和建議。
張稚萍: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民法典》對融資租賃的影響這個話題。
《民法典》對融資租賃的最大影響就是把融資租賃納入擔保合同,這是一個傷筋動骨的影響,是一個立法對交易的性質認定的一個改變,過去融資租賃是一個獨立的有名合同,現在在《民法典》中雖然也是一個獨立的有名合同,但是物權編把融資租賃作為擔保合同來對待。
首先是列入擔保交易。同時,《民法典》也決定要設立統一的動產擔保等級系統,然後就對融資租賃合同做了一個規定,就是融資租賃的所有權登記不得對抗所有第三人,也就是對融資租賃物要設定國家的法定登記,這是一脈相承的事情。
納入到擔保合同對我們有什麼影響?現在法學家認為,納入擔保合同就是要全面適用擔保規則,以後租賃物就是一個抵押物。我認為把我們納入擔保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納入統一的動產擔保系統去登記,給我們解決一個登記的問題。目前,這兩種觀點確實形成了兩種觀點的討論和爭議。
這個《民法典》頒布對於融資租賃公司來說要注意什麼事項?
第一,一定要根據現行的法律,把合同、操作規程重新梳理一遍。它是一部法律,我們要信仰它、遵守它,把我們的業務相應的做一些調整。另外《民法典》設立了很多非常好的制度,對我們融資租賃公司來說都是很有幫助的,比如合同保全、倉單質押。
第二,要做好登記。
第三,我們一定要關注租賃物,這個不僅僅是監管在教育我們,同時也是在處罰,在做規定。《民法典》也專門規定了一條,虛構租賃物的合同無效。所以說,我們要關注租賃物。
總的來說,我們要把這個法典用好,落實到公司具體的實踐中、行動中,使合法經營能夠真正給我們賦能,能夠創造價值。
李思明:張律師講的東西,總結起來是三點:
第一,《民法典》出來之後,每個公司大家把自己的合同找律師好好梳理一遍。
第二,登記這塊,經過協會和徵信中心共同的努力,登記系統已經成為行業內唯一的登記系統。
第三,關注租賃物。
下面請中金公司的董事總經理陳宛跟大家介紹資本市場的有關情況及展望。
陳宛:從市場角度來講,為什麼香港市場對融資租賃行業沒有一個大家覺得比較合理和滿意的估值呢?
大家在資本市場估值時還是把這個行業與銀行業類比,在使用資產負債表經營息差業務的邏輯下,想要用資本撬動槓桿,就會受到監管限制。資本市場還是會根據ROE的表現,即ROA和槓桿率相乘,在這樣的情況下,行業的ROE水平確實在一個跟銀行業相當的狀態。
那麼,中國銀行業的估值大家可以看到,在香港市場中小銀行的估值始終在1倍以下,A股只有個別小銀行可以在1倍之上。所以,我們會認為首先香港市場確實還是有一些低估和錯殺,對於行業裡比較好的公司,因為市場流動性有限,頭部的資金、大額交易資金還是集中在大型藍籌股上面,所以,對中小金融機構,由於流動性不足,會產生一些估值的偏差,這是客觀存在的。
當一個融資租賃公司做了科技化轉型,或者做了一些新的數字生態的轉型之後的業務模式,我們的估值可以分成兩塊。一個是傳統的提供資產負債表,槓桿業務的我們按PB,按照風險定價能力做一個PB的估值。但是,對於科技輸出業務,還是按市盈率估值之後相加得到一個整體的估值邏輯。所以,現在資本市場會對這個行業板塊估值的差異化水平會有一個更明顯的變化。
第二個話題,在A股當前的資本市場和監管環境下,全面註冊制改革對融資租賃行業下一步的上市是什麼樣一個前景?
在10月29號金融委的最新會議中,一個核心的話題就是一切從事金融活動的業務都要納入監管,金融歸金融,科技歸科技。
所以,註冊制改革和融資租賃上市是不是矛盾?我認為證監會的規則已經非常清楚,如果你是一個主業清晰,盈利能力良好,在一個充分信息披露的環境下的一個報表非常真實的優秀公司是應該鼓勵上市的。
李思明:下面想聽一聽劉煥禮對目前這個行業做一個評價,對未來有什麼樣的看法?
劉煥禮:監管這塊就三句話,聽黨的話,跟著國家大政方針走,按市場規律辦事,這三點如果能有機結合,就可以做得很好了。
關於租賃資產證券化,最近三年市場總共發行343單資產證券化,融資總規模4024億,2018年是1191億,2019年是1416億,2020年至今發行了1416億。在金融租賃公司發的較少,大部分是融資租賃公司發行的情況下,體量還是非常大的。
從宏觀的角度,在「十四五」規劃以及「雙循環」格局下,租賃公司該如何定位以及服務的客群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比如有的租賃公司在打造科技支撐體系,有的租賃公司定位於醫療類,在這個基礎上我們要選擇一個合適的風控體系。對中小企業的風險控制體系的建立主要是看主體信用、財務指標。但是針對中小企業,創新的一點是增加了一些成長性的風控的體系。
有硬科技的中小企業是值得租賃去關注的,硬科技的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佔比是非常高的。比如今天會上引進的康風在會場投放了十幾臺空氣淨化設備為我們的健康保駕護航,這類硬科技企業,是值得融資租賃公司去服務的非常好的標的。
李思明:總結下來就是「擁抱監管,統一發聲,實際執行,等待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