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28日訊證監會昨日晚間披露的《主板發審委2017年第97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上海威士頓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士頓」)IPO未獲通過。
公開資料顯示,威士頓主營業務是向客戶提供企業信息系統解決方案的諮詢、設計、開發、實施、運維等各類信息化產品和服務,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戶為上海菸草集團(簡稱「上煙集團」)和交通銀行。其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擬於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不超過2200萬股,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8800萬股。公司本次IPO所募資金計劃投向基於工業4.0的MES產品研發、智慧能源管理平臺研發和綜合運營保障平臺產品研發項目,合計使用募資金額約1.66億元。據了解,威士頓IPO保薦機構為光大證券。
證監會發審委對威士頓主提出詢問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公司進一步說明:(1)客戶集中且主要客戶為上海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上煙集團)的原因及其商業合理性,是否屬於行業共有特點;(2)上煙集團採購的方式和發行人的主要競爭對手情況,公司近三年高比例中標取得上煙集團項目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需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取等規定;(3)與上煙集團是否存在長期的業務合作協議或特殊利益安排,報告期發行人與上煙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主要合同條款、信用政策、結算及收款方式與其他主要客戶相比的差異、原因及合理性;上煙集團及其下屬企業董監高人員、相關採購部門負責人員及其親屬是否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4)在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平均毛利率的情形下,發行人與上煙集團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在菸草行業「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下,發行人產品和服務是否存在國家菸草專賣局(中國菸草總公司)統一進行信息化建設而被取代的風險,發行人的有效防範和應對措施;(5)報告期各期末預收款項波動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公司在報告期各期末是否存在突擊增加收入的情況,公司向上煙集團銷售的真實性,發行人的在手訂單以及來自上煙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訂單情況,上煙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未來信息技術系統的需求和投入情況,發行人是否對上煙集團存在嚴重依賴,是否對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影響,公司的營業收入或淨利潤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的客戶是否存在重大依賴;
2、請威士頓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管理費用率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向主要客戶提供服務的定價機制及服務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和特殊利益安排,成本費用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入帳,是否存在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為發行人墊付費用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威士頓代表進一步說明,2015年股份支付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確認依據及合理性,對股份支付會計處理調整的理由和依據,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會計處理是否審慎,履行的批准程序,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相關信息是否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