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中學學生禁菸禁酒活動實施方案
為提高全校學生健康水平,營造無煙、禁酒、清潔、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引導廣大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學校《關於在全校實施禁菸禁酒的通知》(泰中行字[2014]10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我校實施禁菸禁酒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實施範圍
在校全體學生。
二、 組織領導
建立學校、級部(學部)、班級三級組織領導機構。其中級部(學部)學生禁菸禁酒工作領導小組由級部(學部)主任任組長,德育主任任副組長,各班主任任組員;班級學生禁菸禁酒工作領導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班長、團支書任副組長,其他班委成員任組員。
三、 營造氛圍
1、學生會向全體學生發出倡議。
2、召開一次主題班會,明確相關要求,教育學生做一個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3、利用校園廣播、展板、校報、網站等宣傳媒體,廣泛宣傳中學生吸菸、飲酒的危害與禁菸禁酒的必要性,創建無煙校園。
4、開展漫畫徵集等主題系列活動,營造禁菸禁酒的濃厚氛圍。
5、學工處、級部(學部)不定期對衛生間、廁所、操場、花園等公共場所進行檢查,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四、 獎懲措施
(一)獎勵
學校設立公開舉報電話:6278205,可實名或匿名對學生吸菸、飲酒等違紀現象予以舉報,一經查實,在班級量化考核中給予舉報者所在班級加1-2分/次。
(二)違紀學生處理
根據學校「三條高壓線、四個不允許」的相關要求,對在校園內吸菸、飲酒者予以嚴肅處理。
1、在校內任何地方吸菸、飲酒者,視情節嚴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記入本人學籍檔案,並在班級量化考核中減5分/人次。
2、在宿舍內吸菸、飲酒者,取消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記入本人學籍檔案,並在班級量化考核中減5分/人次。
3、因吸菸、飲酒引發火災、滋事、鬥毆等事件發生者,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酗酒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並在班級量化考核中減5分/人次。
5、凡有吸菸、飲酒行為的學生,取消當年度評優評獎資格,同時不得享受各種經濟資助。
(三)獎懲流程
獎勵由學工處直接實施。
處分由班主任核實相關情況後申報,級部審核、擬定處分等級,學工處備案後報學校審批,予以全校通報批評、記入班級量化考核成績並將相關處分通知教務處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望全體同學提高認識,切實將禁菸禁酒工作貫徹落實到實處,為創建幸福學校貢獻自己的力量。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