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23日
上海先後公布6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明天華城小區、新生小區、
順和路126弄小區
被列為中風險地區
按照防疫要求
小區居民一律實施
14天嚴格的社區健康管理
被隔離後
雖然「打工人」們能在家休息了
但是工資怎麼辦?
職工因新冠疫情被隔離
隔離期工資以什麼標準發放?
小坊來為大家梳理
隔離期的工資發放標準
Q1
勞動者隔離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文件精神↓↓↓
■ 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
■ 離期結束後仍需停工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工資。
《傳染病防治法》及《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中也都規定了,被隔離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需按出勤照發。
Q2
隔離期間績效工資如何計算?
被隔離期間,視同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但績效工資按照用人單位和員工的約定或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雖然目前國家及各地政策
暫未明確疫情期間
應支付的「工資報酬」中
是否包含績效工資
但《傳染病防治法》中也明確規定
工作報酬應與生活保障匹配
實踐中績效工資約定以及計算的方式不同,具體根據雙方勞動合同以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對於計件制員工而言,在員工和企業建立了合法勞動關係的前提下,企業應按保底工資向員工支付。目前,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是2480元/月。
Q3
企業可以安排無法返崗的職工以調休形式處理嗎?
可以,鑑於疫情形勢,為了更好的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可以通過協商採取調休的方式。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
對因受疫情影響
職工不能按期到崗
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
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
■ 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 無法通過遠程辦公完成工作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也明確,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可見企業處理疫情管控與職工到崗的方式相對靈活,具體方式由企業與職工溝通,協商確定。
Q4
如果上述情況,員工與企業協商不成怎麼辦?
對於有員工不願意使用年假或特定假期,且與企業無法協商一致。律師認為,企業可以繼續安排,而無需一定要徵得員工的同意。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也就是說最終的決定權仍然在於企業。
Q5
企業要求職工在家隔離並推遲返崗的,是否需要支付此期間的工資?
由於企業要求職工繼續隔離
造成職工未能提供正常勞動的
企業應該正常支付工資待遇
如遇企業要求職工推遲返崗
且又不支付工資待遇超過合理期
(通常為30日)
職工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
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
隔離期工資該怎麼發
坊友們都get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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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小門耳
消息來源|勞動報
【來源: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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