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為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位,家庭成員間能否夫妻互敬、敬老愛幼,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便是以現行的家事法律為基礎,結合社會發展需要編纂而成。繼2017年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民法總則後,「家風」概念也被引入民法典草案中。
草案亮點
●將現行婚姻法、收養法規定融入法典體系,刪去、修改、增設了部分規定;
●「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寫入草案,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中。
專家解讀
在婚姻家庭領域實現基本人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龍翼飛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民法典草案的婚姻家庭編是立足於新時代、回應億萬人民群眾追求婚姻家庭和諧幸福的需求所進行的重大立法行動。法典編纂期間,國家立法機關積極努力,社會各界也都給予了支持、付出了努力和智慧。
民法典草案全面保護社會成員的基本人權,有效調節各類民事權利義務關係。作為其中的一編,婚姻家庭編將過去單行的婚姻、家事法律,融入到了民法典草案的體系中來。
作為民法典草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婚姻家庭編所堅持的立法思想應當是以十個「人」為核心,即人權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人性友善、人親和諧、人本秩序、人文關懷、人際誠信、人財共濟、人倫正義。
家庭是社會成員生活的港灣,是在社會生活中獲得安寧的重要空間,家庭建設直接關係到人們能否在這個領域中實現基本人權、實現情感需要、實現家庭職能。因此,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將「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作為指導原則之一,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民法典的頒布,特別是婚姻家庭編的實施,將讓億萬人民群眾獲得婚姻家庭的幸福感,為在婚姻家庭領域實現基本人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劉蘇雅
編輯:tf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