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就長沙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陳澤琿(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陳澤琿利用職務之便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項目開發、工程承攬、資金撥付、銀行貸款、入學安排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多次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逾7000萬元(其中既遂6600餘萬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澤琿,男,漢族,1957年10月出生,湖南寧鄉人,1974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0年10月至2006年9月,歷任嶽麓區委書記,長沙市委助理巡視員、嶽麓區委書記;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2011年10月至2017年1月,歷任長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長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
陳澤琿今年4月落馬。
4月20日,湖南省紀委監委官方網站發布消息,長沙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陳澤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出事前,陳澤琿已於2017年退休。
同一天:長沙市國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陳熙、長沙房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長房集團)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田安階都被官宣落馬。
據多方消息稱,同為湖南寧鄉人的陳熙是陳澤琿之子,父子兩人同一天被宣布落馬消息,這在近年反腐案例中極為少見。
陳澤琿等人落馬的消息公布後,坊間更多的傳聞稱,除了陳澤琿、田安階、陳熙等三人外,陳澤琿身邊人以及長沙城建系統或有更多官員被牽出。
陳澤琿並非唯一落馬的長沙市市領導。
接替陳澤琿擔任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的張湘濤,也曾任副市長。
張湘濤1957年9月出生,湖南衡陽市祁東縣人,在職博士研究生,律師。歷任望城縣委書記,長沙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等職務,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任長沙市委常委、秘書長,2008年5月至2011年9月任長沙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張湘濤之妻非買鑽找商人報銷,女兒買車找商人要錢。
芮志英是長沙市落馬官員張湘濤的妻子。2010年,芮志英去南非旅遊,在當地買了一顆2克拉的裸鑽。回國後芮志英將此事透露給一名企業老闆,對方隨後交給她24萬元。芮志英被指與張湘濤共同收受賄賂155.79萬元,並且替張湘濤隱匿房產價值102.9萬元。
經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芮志英犯受賄罪,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夥同丈夫受賄155萬元
自2003年2月起,張湘濤先後擔任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長沙市委常委、秘書長,長沙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據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通報,1999年至2016年,張湘濤利用擔任望城縣委書記,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湖南天創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等單位及個人在承攬項目、申請農業專項資金、文化產業引導資金、戶口遷移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上述單位、個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920餘萬元。張湘濤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共計52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張湘濤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張湘濤的妻子芮志英,原是招商銀行長沙分行業務經理。法院審理查明,自2004年起,芮志英利用張湘濤擔任長沙市領導的職務便利,先後為長沙市慶湘置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湘公司」)、湖南衡泰保險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衡泰公司」)、湖南卓凡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凡公司」)等單位在承攬工程、申請國家專項農業扶持資金、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與張湘濤共同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55.79萬元。
買2克拉鑽石找商人「報銷」
在芮志英受賄清單裡,有現金、有汽車,還有鑽石。
2003年,張湘濤任長沙市副市長,分管農業工作。因為張湘濤的支持,慶湘公司以低於出讓價的價格與長沙市原國土局籤訂協議,節省了100餘萬元。2004年9月,為感謝張湘濤的幫忙,慶湘公司董事長胡某民取了25萬元現金送給芮志英購買轎車。
此後,胡某民通過芮志英請張湘濤幫忙,取得30萬元農業項目資金後,送給芮志英10萬元。取得10萬元農業基地建設資金後,送給芮志英3萬元……
2005年,芮志英利用張湘濤的職務便利,為衡泰公司參與靳江河水利改造項目提供幫助。衡泰公司董事長範某靠著這個項目賺了幾千萬元。
範某還為了一些朋友工作上的調動和提拔找過張湘濤幫忙。
2010年,芮志英隨招商銀行到南非旅遊,買了一顆2克拉的鑽石,花了3萬美元。回國後芮志英將此事告訴了範某。範某當即答應給她24萬元。之後,範某從鼎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的備用金裡支取了24萬元現金交給了芮志英。
2011年8月份的一天,芮志英約範某喝茶,稱女兒工作了,想給女兒買臺車,但她的錢都放在股市裡面。範某答應給芮志英女兒送一輛車,將50萬元轉給了芮志英。
幫丈夫隱藏房產和門面
除了共同受賄外,芮志英在明知張湘濤非法收受長沙市芙蓉區天扶華庭小區房、雨花區綠色食品城B棟2處門面等,在張湘濤的授意下,以他人名義分別辦理產權證予以窩藏,上述房產價值共計102.9萬元。
位於芙蓉區的房產,是2003年張湘濤擔任長沙市副市長期間由他人贈送的。接受房子前,張湘濤與妻子芮志英商量後,覺得在市區搞一套小戶型也行。張湘濤讓芮志英去聯繫,叮囑她不要用他們兩個人的名義去辦理。最終,芮志英看中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用姨媽李某晴的名義作了登記。
同樣,收下門面時,芮志英也清楚,這兩個門面是張湘濤和對方商量好的,也不用出錢。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芮志英利用丈夫張湘濤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55.79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芮志英明知是張湘濤非法收受的房產共計價值102.9萬元而予以窩藏,其行為還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情節嚴重。
最終以被告人芮志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