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這樣評價明仁宗:
「在位一載。用人行政,善不勝書。使天假之年,涵濡休養,德化之盛,豈不與文、景比隆哉。」
短短幾句話,既點出了朱高熾的歷史功績,也指明了他壯志未酬身先死,很令人惋惜。
雖然他當皇帝僅有10個月,我們不要忘了,朱棣常年在外打仗,朱高熾監國有20多年。他發現父親法令嚴苛,就私下改動。他的執政理念與父親朱棣截然相反,他倡導儒家仁政治國。
儘管朱高熾的功績沒有朱棣的大,但歷史給他的正面評價很大,甚至大過朱棣所受到的正面評價。
他以古代賢王為楷模,堅持簡樸,廣施仁愛,更為重要的是,他對人很誠懇,沒有城府。只有他,做到了既是朝臣的君主,也是朝臣的朋友這一身二任的事。
我就從他對待大臣,還有治國的措施兩方面來談談他的寬厚仁慈。
一、對待大臣
1、對待太子門下,推心置腹,當成朋友
朱元璋和朱棣都很重視子女們的教育,尤其是儒家的教育。因為身體肥胖,行動不便,朱高熾就有很多時間陪在父親所選拔的士大夫身邊,聽從他們的教導。久而久之,朱高熾不僅養成了儒士的性格,也與士大夫們產生了感情。
特別三楊,楊榮、楊士奇、楊溥與他感情深厚。也是他們,在朱棣第五次親徵死於途中,他們利用權力封鎖朱棣死訊,封鎖皇帝的死訊是一項很重的罪,如果暴露出來,可能被滅族。他們三人這麼做,等於連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上了。
如果沒有他們,朱高熾可能這個皇位未必坐的上。因為永樂帝偏愛和他性格相似的次子朱高煦,朱高煦在部隊有很深的人脈,如果不封鎖消息,朱高煦發動兵變,朱高熾這個皇位就沒了。
楊榮等人能夠甘心如此為朱高熾賣命,不是因為朱高熾給予了他們什麼好處,而是他們將朱高熾視為理想的賢君,甚至是君子式的朋友。
2、他重視文官集團,重大國事都與他們商量。
當時內閣成員有七名,楊士奇、楊榮和楊溥三人在朱高熾的內閣的分量很重,人們將朱高熾時期的內閣稱為「三楊內閣」。
「三楊」與朱高熾是一條心的,有他們的支持,朱高熾在施行相關政策的時候,容易多了。
3、體恤守城將士
依照明朝的舊制,守城將士必須是紫禁城內直屬皇帝控制的親軍屬下的各衛軍士,這些將士擔負著神聖使命,保證皇帝及其家族的安全。因此,要求皇城衛士必須是忠實可靠、能夠長期使用,不能輪流更換。為了確保皇帝的安全,他們還必須與外界隔絕,甚至不能和自己的妻子、兒女和父母相見。
仁宗即位後,他意識到這制度顯然缺失人性,於是改革這種舊制。於是,他下令從分散各地的衛軍中,選出精明強壯的衛士,以更換那些長期守城的將士,讓他們有機會進行休整。
一個國君都能關心士卒的疾苦,考慮他們需求,大臣也都被仁宗的仁愛之心感動。
4、為靖難之役受害官員後代賠償平反
他下令赦免那些因為靖難之役被罰為奴的官員家屬,並且由國家送給他們一定量的土地,既當做國家賠償,也為穩定這些人的生活。
當年齊泰和黃子澄都被滅族,齊泰有一個年僅六歲的小兒子,因為年齡不夠,特赦殺頭之罪。被罰去守衛邊疆。朱高熾下詔,再次特赦齊泰的兒子,讓他安安心心回家。黃子澄有一個兒子,全家被滅族時,他更改姓名逃過一劫,朝廷查到他的蹤跡後,朱高熾也下詔赦免。
方孝孺被滅十族,按理說不會有什麼親戚和朋友,朱高熾還是下令找尋方孝孺的親人。找來找去,終於找到一個與方孝孺沾得上親戚關係的人。方孝孺有一個叔叔方克家,有一個兒子叫方孝復,他被罰去守衛邊疆。朱高熾查到下落,命令接方孝復回家。
5、為很多遭遇打擊和陷害的人平反
凡是因為他而遭到打擊的人,朱高熾都盡力彌補。該加官補償的加官補償,該發放財物補償損失的發放財物。不僅如此,對那些曾經陷害他的人,朱高熾也不深究。有才能的、能夠為國家貢獻力量的,他儘量留在朝廷;無才無德的無用之輩,朱高熾也是只將他們貶為平民,逐出朝廷。
特別對那個陷害了他20多年的弟弟朱高煦也是仁愛有加,不加計較。
朱高熾登基後不久就增加了朱高煦的俸祿,並授予他的幾個兒子爵位。不幸的是,朱高煦始終未認錯。
二、在治國理政上更是顯出了他的寬厚、仁慈
剛剛繼位,朱高熾就頒布很多詔令,取消朱棣在位時期很多不得人心的舉動。頒行了許多諸如救濟災民,免除賦稅的休養生息政策,並且經常下令讓地方官寬以待民,體恤人民疾苦,以緩和階級矛盾,減輕因連年戰亂和遷都帶給人民的沉重負擔。
1、救濟災民,免除賦稅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黃河決口,河南開封被淹,災情嚴重,人民流離失所。仁宗下令免除開封當年的賦稅,並派遣右都御史王彰前去安慰災民。
十月,山東登州、萊州諸郡發生水災,仁宗下令免去賦稅。蘇州、徐州發生水災,仁宗下令免去當年秋天的賦稅。浙江樂清發生饑荒,仁宗下令開倉放糧救濟災民。
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在舞陽、清河、睢寧一帶發生饑荒,民眾四處逃荒,民不聊生,仁宗下令將本縣倉儲中的糧食發放給災民,以救濟他們。
三月,樂亭、連城、萊蕪、蓬萊等地發生災荒,同樣,仁宗也命令將本縣倉儲的糧食分發當地農民。四月山東、淮安、徐州等地,農民糧食匱乏,仁宗蠲免山東、淮安、徐州當年夏稅的一半,所有的官買物料一律停止。
而且他下令給各地的官員說:「凡是國家政策中有不利於人民的一定要上奏,如果當地受災不立即上奏請求賑濟者,必給以論處。」
2、發展農業生產,不準幹擾農務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下令把太僕寺的馬分給各衛所以及沿邊戍守邊疆的士兵牧養,以用於農耕。
仁宗曾告諭戶部大臣說:「農業是農民衣食之源,不能誤了時節。不要把差役放在務農之前,而要等到勞動力有閒餘時再徵派。」
為保存農力與牲畜,發展農業。為此,他多次頒布詔令要求廢除一切不利於保護牲畜、發展農業的法令。
牲畜作為農業生產的最基本的勞動工具,對發展農業、維持農民生活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仁宗把禁止私自宰殺牲畜,作為一條法令頒行全國。嚴禁低價收購畜牲,切勿騷擾百姓,損害他們的利益。
仁宗僅僅在位十個月,但他時刻想著「以民為本,以農為本」,貫徹實行與民生息的政策,這對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農業不斷向前發展有積極作用,同時也穩定了社會政局。
3、鼓勵大臣直言上諫,予以褒獎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十月,仁宗皇帝即位不久,在朝廷內外頒下詔書,責令群臣秉公直言,對朝廷的所得所失作出評論。
只要建議合理,他都能欣然採納。並賜予「繩愆糾謬」銀章。
4、廢除酷刑,實行寬政。告誡刑部與都察院官員要秉公執法
他對刑部與都察院官員說:「朕對於刑法,不敢依個人的意志而有所改變。你們處理刑事訴訟案件,也應當廣集各種材料和情況,仔細辨別案情的真偽,依據真憑實據,秉公處理,從而達到有罪能繩之以法,無罪者不白白受冤。只有執法者公正辦案,才能使法律嚴明而取信於民。這樣一來,天下人才能有所忌諱,而不是無視法律而為所欲為;從而使天下太平,百業興旺。」
洪熙元年(1425年)三月,仁宗下詔說:
「刑法是用以禁止暴亂行為,引導民眾行善的,不是專門用來誅殺。所以,法律、法令制度的制訂,要輕重適度。作為執法者,更要依法秉公處理,切勿冤枉好人,濫施酷刑。」
他還說:「各主管刑獄的法官對囚犯不得實行鞭背與宮刑這兩種酷刑。從今往後,只有犯有謀反大罪的,才給予株連親屬的刑罰。只對誹謗他人的予以懲治,對於上告之人不要治罪。」
當然了,個人一生的功績,不能以生命的長短來計算,而要看他做了什麼事。儘管朱高熾的執政時間很短,他做的都是驚世駭俗的,他繼位後迅速糾正朱棣許多嚴苛的制度,注重與民休息。所以才有後來的「仁宣之治」。
可惜,好人的命不長。洪熙元年(1425年)五月份,朱高熾當皇帝不到一年就死了。一名太監的報告說他死於心臟病發作,考慮到皇帝的肥胖和足疾,這種說法比較可信。
朱高熾大力鞏固明朝和糾正永樂年間的嚴酷和不得人心的經濟、軍事和工程計劃,因而受到一致的讚譽。他沒有父親締造大明帝國的勃勃雄心,他的出發點就是當一個賢君明主。他的許多政策和措施都反映了這種為君之道的理想主義嚮往和儒家思想的認識。他確實無愧於「仁宗」稱號。
假如老天多給他幾年壽命,明朝真的會更加繁榮昌盛。不過幸運的是兒子宣宗也是一位仁君,很好地貫徹了他的政策,也創造了一個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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