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1:2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原創 於曉 青島信網
層高3.1米是禹洲·朗廷府在合同中清清楚楚寫著的,可最近卻有業主接到開發商的通知,說要把合同收回修改,把層高從3.1米改到2.95米。
新房子突然變矮15釐米,業主自然要討個說法。「開發商說的是筆誤,可這個筆誤的影響大了,我就是衝著3.1米的層高買的房。」
筆誤的解釋自然無法讓業主滿意,信網(0531-80889431)在聯繫禹洲地產以及禹洲·朗廷府項目後也未得到進一步的解釋。
來源:合同截圖
其中一位有此遭遇的業主購買的是小高層3號樓的房子,面積有130多平方米。「當時買房子的時候還特意問了置業顧問,確定了層高是3.1米。因為房子裡要裝中央空調,如果層高不夠,裝上空調以後房子就更矮了。」15釐米看似不大,但放在房子的層高上,影響可是不小,房屋的空間感、居住的舒適度都會受此影響。特別是對部分業主來說,層高是影響自己做決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現在大部分的房子層高都能達到2.95米,這原本多出來的15釐米就是禹洲·朗廷府的優勢,如果早知道這兒的房子層高也是2.95米,就沒必要非在這兒買房子。」
「層高都是固定的,不會存在明明是2.95米卻故意寫成3.1米的情況,現在這種情況是輸入錯誤,樓盤就沒有3.1米的層高。」在發給業主的微信裡,置業顧問把層高「縮水」解釋成了筆誤,並稱合同有誤的情況發生在六七位業主的身上,而且目前絕大多數業主都同意修改合同。
據悉,禹洲朗廷府是2019年下半年開盤的,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前出現過要求客戶凍結10000元的情況。信網也注意到,如今青島網上房地產會公示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信息,點進具體的房屋能看到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但卻看不到房屋層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購房者無法通過公開渠道獲悉準確的房屋信息。
不過,信網通過即墨區住建局質量管理站核實到,禹洲朗廷府備案時的層高確是2.95米。信網也就此事聯繫了禹洲地產以及禹洲·朗廷府售樓處,但截至發稿無人對此事作出回復。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單正國律師認為,即便開發商是因為筆誤輸錯了房屋層高,也應因過失過錯承擔違約責任。「從誠實信用原則上來說,開發商無法兌現合同中承諾的條款,理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單正國律師認為,層高是房屋建築的重要因素,也會直接影響消費者做出是否購房的決定,如今的情況消費者可以以存在重大瑕疵和誤解為由,要求撤銷或者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相應損失。「如果消費者同意繼續履行合同,但因為不同層高的房屋在價格上會有所差距,所以雙方還可以請專業的鑑定機構來鑑定因層高變矮造成的貶值,消費者也可以據此要求退還差額部分的房款。」
來源:信網
原標題:《筆誤?合同籤完了,禹洲朗廷府卻告訴業主房子變矮15釐米》
閱讀原文
關鍵詞 >> 媒體號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